📌 申請資格:
- 已具備校學士身份
- 已符合主修學系規定之修業年限
- 已修畢「主修學系」及「加修學系-校學士」畢業學分 (含本學期修習課程)
📝 繳交文件
- 【應屆畢業生雙主修取得申請書】
- 【畢審成績表】: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所屬教務單位櫃台列印 (例:主修學系為電機系,請至辦理電機系的櫃台)
- 【校學士畢業審查表】:請依實際修課狀況填寫
- 修讀 領域專長 者:請至領專系統匯出修課紀錄,畫面須包含學號。
- 修讀 學分學程 者:已取得學分學程證明者,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或電子檔; 尚未取得證明者,請於畢審成績表,則不用提供。
📅 申請時間:113/10/25 (五)前將上述資料送至共同教育中心(博雅教學館5樓)辦理
🧐 常見問題
Q1:我這學期升大四(主修學系四年制)可以申請嗎?
A1:本學期升大四的同學屬本學年的應屆畢業生,尚未符合主修學系的修業年限,故不符合113-1申請取得雙主修申請的條件。
Q2:我想放棄主修學系以校學士畢業要怎麼申請?
A2:請填寫【放棄雙主修資格申請書 (放棄本系)】,並確認是否已符合申請書中相關規定。
Q3:我想放棄校學士以主修學系畢業要怎麼申請?
A3:請填寫【放棄雙主修資格申請書 (放棄加修學系)】,並確認是否已符合申請書中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