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立臺灣大學與日本國立研究開發法人物質‧材料研究機構(NIMS)研究生合作計畫協議書。
一、獎助本校博士班在學學生,前往日本國立研究開發法人物質‧材料研究機構進行6至12個月之短期研究。
二、甄選名額:正取2名,備取數名。
三、獎助內容:研究期間之設備使用費、生活費及住宿費(依NIMS核定通知為主)。
四、有意申請者請於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17:00前,將以下文件繳交工學院綜合大樓448室劉振良教授,並將推薦信以外之電子檔傳至E-mail信箱:liucl@ntu.edu.tw)
(一) Application Form
「Preferred duration」開始請填寫2024年6月後,研究期間至少需6個月,至多12個月。
(二)推薦信1封(彌封,以英文撰寫)
(三)大學部、碩博士班英文歷年成績單1份
(四)英文個人履歷表
(五)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影本
五、注意事項:
(一)申請者須自行與本校指導教授討論於NIMS研究期間之研究主題及指導老師。
(二)通過本校甄選者仍須經NIMS審核,作出最終錄取決定及補助內容。
(三)請錄取者確保於赴日後,不因個人因素申請變更任何項目,如延長或縮短研究計畫期間、研究期間赴其他地區或國家進行發表等,以避免違反本校與NIMS簽訂之合作協議書規定。
(四) NIMS之官方網站:http://www.nims.go.jp/eng/。
六、本案承辦人 劉振良教授(liucl@ntu.edu.tw; 3366-4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