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大EMS - 國立臺灣大學跨領域整合與創新高階主管碩士在職專班

跨領域辯論交流

108學年度第一學期跨領域論壇辯論交流活動

Art editor Img

 

2019/11/06

第一場:台灣應採陪審團制度

正方:經濟研究所

反方:土木工程研究所

第二場:六歲以下兒童應由國家扶養

正方:工業工程研究所

反方:國家發展研究所

 

「辯論比賽」為台大工業工程研究所跨領域整合與創新高階主管碩士在職專班之特色活動之一,這個比賽由四系所(工工所、土木所、國發所及經濟所)共同舉辦。入學沒多久,就要求大家集思廣益提供辯論賽題目,且每班須派出正反方各四位代表作為辯士,以期早點準備,比賽當天再由抽籤決定正反方,開啟辯論賽的序幕。本學期的比賽題目,於開學後第一次論壇課程中,依投票表決選出兩個當今熱門之話題:1. 「台灣應採陪審團制度」,2. 「六歲以下兒童應由國家扶養」,四所兩兩對決、一較高下。

第一場比賽:「台灣應採陪審團制度」,正方為經濟所、反方為土木所。

我個人認同「應採陪審團制度」。因為聽聞許多恐龍法官離奇判決或司法被干預等事件,對於陪審團制度特別感到「正義與公平」,這也是正方主張之制衡的必要性;但反方主張之陪審團所需花費與執行上的漏洞,也令人印象深刻。以觀眾的立場而言,這場比賽交織出許多有趣的譬喻與對話,給了我們一個輕鬆愉快開場。

第二場比賽:「六歲以下兒童應由國家扶養」,正方為工工所、反方為國發所。

少子化已是當今社會難以逆轉的現況,應由國家的力量來改變,藉由社會福利資源之重新整合與分配,協助年輕夫妻照顧六歲以下兒童,以提高生育率、改善少子化情形。此外,以旁觀者觀察第二場比賽,我不得不佩服正方工工所同學們的紮實申論與答辯,反方一直以財政資源不足攻擊正方,而正方則不斷將議題拉回「重點不在於國家能不能,而是國家應不應該養」之討論。整體而言,第二場之議題較為生活化,雙方均能侃侃而談,且言詞交鋒、激盪出許多火花,過程甚為精彩!尤其正方辯士之申論與答詢完全在掌握之中,充分展現出團隊合作的勝利,實在令人振奮!

 

本次辯論比賽使我們對議題有更深一層的理解,也因為全體卯足全力準備,大家在工作忙碌之餘,準備資料,寫稿讀稿,從不同的角度剖析整合問題,讓全班同學更加熟稔,也提升了班上凝聚力,重回青春年少的熱血,相信對大家都是個難得體驗!

 

最後,摘錄並整理老師們對於辯論比賽的講評如下:「1、論辯論之技巧,結論為先,辯論時,因時間緊湊,先述明自己的論點是很重要的技巧。2、辯論的目的,不全是在討論議題本身,而在理解團隊的整體配合,論點是否環環相扣?因此首要步驟就是要將論點配置清楚。3、設想自己是另一方,在事前以對方角度推敲論點,就能在短時間內攻擊敵方的漏洞。4、辯論中台風與氣勢。」辯論賽最終目的並非輸贏,而是訓練辯士如何分配團隊中每位的角色。

 

另補充老師們提供的陪審團制之觀念:專業上來說,法官制與陪審團制,基本上是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的差異,最大的差別是每一個國家的社會關係。在大陸法系裡,指的是德國法,「檢察官」在德文中,是「國家律師」的意思,即法官代表國家,也就是「國家在管理社會」的概念。至於英美法系,來自於不成文法的體系,也就是由很多習慣法累積而成。陪審團制度,應限縮國家或政府的權力,最典型的是美國憲法,傑佛森說過「政府是必要之惡」,所表達的概念,跟大陸法系有很大的差別,因為陪審團制度是代表社會來制衡國家。

 

台灣自民國時期開始,主要是以學習大陸法系為主,故若陪審團制度放在台灣,應會窒礙難行。愈相信人性本惡、愈不相信政府,或愈不相信權力的人,就會仰賴陪審團制度;反之,若採用法官制,就是由一群很厲害的人(智商很高、考試都考得過的人)幫民眾決定一切。因此,這個議題牽涉到國家、社會、文化之間的關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