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招生公告
- 招生時間:即日起至113年9月2日(一)中午12點截止。
- 招生說明:因應本次113學年度招生系統公告時間,起止時間為113年5月1日至113年8月30日,惟之後114學年度起止時間仍為114年8月1日至114年8月31日。
- 申請資格與方式:
- 國立臺灣大學系統之學士班二年級(含)以上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均得申請修讀本學程。
- 學生申請修習本學程時,須至本校學分學程線上申請系統列印申請表,並檢附歷年成績單一份,經就讀系所主管同意後,將申請資料送至本學程辦公室(工學院綜合大樓315室)。
- 已具本學程修讀資格而未完成本學程要求之學生,若進入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學校之研究所,得逕續完成本學程之修課要求。
- 本學程招生事務每學年舉辦一次,於上學期初辦理修習學程申請審核,每次招生名額以十二名為上限。本次申請於113年9月2日(一)中午12點截止。
- 本次申請學程者,需出席建築設計(一)課程開學第一周,並參加該課程之面試甄選,通過者須修建築設計(一)課程。
- 重要資訊與期程
- 申請學程者必須同時修建築設計(一)課程。
- 學程申請者必須於8/30(五)前上學程線上申請系統填寫資料。
- 學程申請者將於建築設計(一)課程開學第一周參與甄選。
- 備註
- 配合申請學程作業流程,已修習並取得建築設計(一)與建築設計(二)課程學分者仍需依規定申請學程,並於開學第一周出席建築設計(一)課程,參加該課程之面試甄選,後續經建築設計學分學程委員開會決議討論是否符合錄取資格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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