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怡如 / 臺灣大學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程式設計組幹事
配合教務部強化兼任助理學習及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以及研究生助學金規定,針對校內研究生具有聘僱關係之助理,納入勞健保人事費用,於民國106年與學務處生輔組討論系統功能後,建置研究生獎勵金_聘僱系統,提供全校系所聘僱研究生,整合勞健保。民國107年更名為「研究生獎勵金用人系所自聘」(圖1),並參考校內單位系所使用經驗,修改流程,重新改版上線。
圖1:研究生獎勵金_用人系所自聘
系統主要提供五種流程,單筆聘任、批次聘任、待審退回、審核通過退回、查詢及下載;目的除了提供聘任功能,留存聘僱記錄外,並提供聘書列印,節省全校系所各單位作業流程時間。簡述功能如下:
一、基本聘任流程
依承辦人帳號權限控管可聘任系所範圍,編輯狀態未送出審核前可暫存,稱為「暫存件」,一旦送出則交由承辦單位審核,於「待審件」可確認審核狀態,審核通過則可單筆或批次列印聘書。
圖二、待審件
二、批次聘任
流程大致相同於單筆聘任,但當聘任人數過多,單筆聘任不敷使用,所以系統也提供能夠批次聘任,同時批次檢核的功能。批次資料仍保留於暫存件,系所確認無誤後,依照正常流程送審即可。
圖三、批次聘任
三、經費檢核
由於每一位同學都有可能有兼職其他校內工作或業務,每一位聘任資料都會經過計中同仁開發的經費檢核檢查是否予以聘任。
四、撤回流程
在聘任過程中有時會發生不同狀況,例如學生學號轉換,或是會計年度切換,導致聘期需要重新調整,系所單位就有撤回申請單,重新聘任的需求,目前撤回方式有兩種:
1. 待審撤回
尚未審核前的撤回,意即表單已送出待審,但承辦人尚未審核,在審核前都是可以由系所單位撤回修改。
2. 審核通過撤回
承辦人已審核過的聘任資料撤回,一但聘任資料已審核,撤回的需求需要承辦人同意才能撤回。
五、查詢及明細下載
由於系統建置前有部分資料由短期人員系統聘任,查詢的部分也將以往的歷史資料整併進來,讓承辦人也能透過自聘平台,查詢到以往的聘任資料,也可直接複製資料使用。下載檔案部分,檔案格式同批次上傳格式,只要調整資料可直接上傳,使用上可以說相當便利。
六、列印聘書
聘任流程結束後,只要審核通過的資料,系所承辦單位均可以單筆或批次列印聘書;未來並已規劃將勞健保資料整併至聘書中,系所就不用再分開維護,將會使系統會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