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 1. 申請者請一律將申請表及相關文件送交至生命科學院院辦公室,由本院進行初審,再送交對方學校進行最終審查。 2. 實際上課內容以該校規劃為主,或視當地天候及不可抗力之情形而有所調整。 3. 有問題請洽生命科學院國際學術交流中心承辦人(02-3366-4549或ntucolsciae@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