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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

行政公告

【公告】111年度社科院碩士生英文論文編修費補助申請(至6/30止)

申請資格:

  1. 限本院碩士班學生申請
  2. 學位論文、會議論文、期刊論文之編修皆可

 

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本年6月30日止。

 

補助標準:

  1.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譯稿及學術外文改稿、潤稿費支給標準」辦理
  2. 一案補助以新台幣8,000元為上限

 

應備資料:

  1. 填妥並核好章之申請表(詳本公告附件)
  2. 編修公司發票或收據(買受人:國立臺灣大學;統編:03734301。需為111年之單據)
  3. 編修前原稿、完稿(如與原稿為同一份文件請開啟追蹤校訂功能)
  4. 編修人員領據正本(若為私人編修)

 

!!! 尚無上述2~4項資料者,請填妥申請表並提出編修需求證明(如獲會議發表資格、撰寫中之英文論文初稿、編修公司估價單等)。如獲補助須於本年11月30日前補齊資料,否則將喪失補助資格。

 

申請方式:

  1. 將所有應備資料,以電子檔寄至院辦公室洪小姐
  2. 採隨到隨審,實際補助金額將以電子郵件通知
  3. 若核定補助,需再補交發票、收據、領據等付款證明的正本至院辦公室,方能協助報帳(若編修公司使用電子收據,需印下並加註此為唯一可取得付款單據”簽名

 

 

如有問題,請洽本案聯絡人:洪小姐 (02-33668434; syhung@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