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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昆蟲學系

博士班

系 所 別

昆蟲學系博士班

組    別

 

所組代碼

608

身 分 別

一般生

招生名額

1

報名資格

附加規定

 

報名審查
資    料

一、學力證件

二、大學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三、碩士論文。(應屆畢業生得上傳論文初稿)

四、研究計畫,須先與本系未來的指導教授討論,並由指導教授認可簽名。

五、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六、兩位教授推薦函。(僅限推薦老師上傳PDF檔)

 

(報名資料上傳確認後,不接受資料補件或更新)

考試項目

審查

審  查
方  式

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佔總成
績比例

30%

筆試

參  加
資  格

 

筆  試
科  目

 

筆試日
期地點

 

佔總成
績比例

0%

口試

參  加
資  格

審查成績達70分者。

口試日
期地點

時間:11月1日 (星期五)。

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昆蟲系學新館6樓。

口試注
意事項

符合口試資格名單於10月28日下午5時起公布於本系網站,考生請自行查詢,不另通知。

佔總成
績比例

70%

其他規定

一、口試原始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二、研究計畫之撰寫格式可至本系網站查詢。

三、全系招生名額內含逕修博士名額。

放榜梯次

於第2梯次放榜

聯絡電話

(02)33665582

系所別

昆蟲學系博士班

組別

 

所組代碼

「請詳閱最新招生簡章公告」

身分別

一般生

在職生

招生名額

「請詳閱最新招生簡章公告」

「請詳閱最新招生簡章公告」

報名資格

附加規定

 

 

報名審查
資料

一、學力證件

二、大學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三、碩士論文(應屆畢業生得上傳論文初稿)

四、研究計畫,須先與本系未來的指導教授討論,並由指導教授認可簽名

五、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六、壹位教授推薦函(推薦人或考生皆可上傳pdf檔)

一、學力證件

二、服務年資證明及在職證明

三、大學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四、碩士論文

五、研究計畫,須先與本系未來的指導教授討論,並由指導教授認可簽名

六、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七、壹位教授推薦函(推薦人或考生皆可上傳pdf檔)

 

 

 

 

 

 

審查

審查
方式

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佔總成
績比例

30%

30%

 

 

 

 

 

 

 

參加
資格

 

 

 

 

筆試日期地點

 

 

佔總成
績比例

0%

0%

 

 

 

參加
資格

審查成績達70分者。(符合口試資格名單於「請詳閱最新招生簡章公告」起公布於本系網站,考生請自行查詢,不另通知。)

審查成績達70分者。(符合口試資格名單於「請詳閱最新招生簡章公告」起公布於本系網站,考生請自行查詢,不另通知。

口試日期地點

時間:「請詳閱最新招生簡章公告」。

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昆蟲系學新館

時間:「請詳閱最新招生簡章公告」。

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昆蟲系學新館

佔總成
績比例

70%

70%

 

 

 

一、口試原始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二、自102學年度起(含)入學之博士班學生,畢業時須通過下列任一英文能力檢定,方符合畢業門檻:(1)紙筆托福PBT550分(含)以上。(2)網路化托福(TOEFL-iBT)79分(含)以上。(3)電腦托福CBT213分(含)以上。(4)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GEPT中高級初試。(5)國際英語測試(IELTS)6.5級(含)以上。

三、研究計畫之撰寫格式可至本系網站查詢:「研究計畫撰寫格式」

四、招生名額內含逕修博士名額。

一、口試原始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二、自102學年度起(含)入學之博士班學生,畢業時須通過下列任一英文能力檢定,方符合畢業門檻:(1)紙筆托福PBT550分(含)以上。(2)網路化托福(TOEFL-iBT)79分(含)以上。(3)電腦托福CBT213分(含)以上。(4)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GEPT中高級初試。(5)國際英語測試(IELTS)6.5級(含)以上。

三、研究計畫之撰寫格式可至本系網站查詢:「研究計畫撰寫格式」

四、招生名額內含逕修博士名額。

放榜梯次

於第2梯次放榜

聯絡電話

(02)33665582

碩士班逕博

本校碩士班修業 1 學期以上在校生申請逕行修讀「昆蟲學系博士學位」

申請期限:預計於每年初將公告於系網最新消息

(逾期不予受理)

口試日期:預計於每年初將公告於系網最新消息

※ 依照學校碩士班修業 1 學期以上在校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今年本系擬招收名額為「將公告於系網最新消息」名。

國立臺灣大學昆蟲學系
碩士班肄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
93.03.16昆蟲學系92學年度第二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93.06.24昆蟲學系9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7次系務會議修正
94.11.29昆蟲學系94學年度第一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修正
95.06.13昆蟲學系94學年度第二學期第6次系務會議修正
102.07.02昆蟲學系101學年度第二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修正
一、申請直攻博士班研究生除其成績等條件必須符合學校規定外,並須具本系同意擔任指導老師之書面證明。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不得申請本系碩士班肄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二、考試項目:
(一) 審查(佔總成績比例30%):
其中全學年成績佔10%,修本系學科成績佔30%,專題討論成績佔30%,研究潛力及品行佔30%。
(二) 口試(佔總成績比例70%):口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三、考試通過成績最低標準為80分。
四、102學年度開始實施。

 


 

學士班逕博

本校應屆畢業學士班在校生申請逕行修讀「昆蟲學系博士學位」

申請期限:預計於每年初將公告於系網最新消息

(逾期不予受理)

口試日期:預計於每年初將公告於系網最新消息

※ 依照學校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今年本系擬招收名額為「將公告於系網最新消息」名(此名額含碩士班名額)。

國立臺灣大學昆蟲學系
修讀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
95.06.13昆蟲學系九十四學年度第二學期第六次系務會議通過
102.07.02昆蟲學系101學年度第二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修正
一、申請直攻博士班之修讀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除其成績等條件必須符合學校規定外,並須有至少一年以上實驗室經驗及本系同意擔任指導老師之書面證明。
二、考試項目:
(一) 審查 (佔總成績比例 30%) :
其中全學年成績佔 10%,修本系學科成績佔 30%,專題研究或學士論文成績佔 30%,研究潛力及品行佔 30%。
(二) 口試 (佔總成績比例 70%) :口試成績未達 80 分者,不予錄取。
三、考試通過成績最低標準為 80 分。
四、本辦法自 102 學年度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