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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力發電學分學程

學程公告

112學年第1學期學分學程證書申請: 1月5日前
  • 發布單位:離岸風力發電學分學程

各位同學好:

112學年第1學期擬取得學分學程證書者,

需修習本學程至少15學分,其中包含專業選修課程至多1門、進階專業必修課程1門以及進階專業選修課程至少3門,

修滿本學程規定學分數且成績及格之學生,得檢具中英文歷年成績單一份並填寫學分學程證明申請表

於1月5日(五)前向本學程提出申請。

本委員會審核通過並簽請教務長及校長同意後,核發「離岸風力發電學分學程」證明。

學程課程總表請考: https://webpageprodvm.ntu.edu.tw/owep/cp.aspx?n=52518

如有任何問題,請與我聯絡~

Square

Square Yang,  楊淑貴  squareyang@ntu.edu.tw
Offshore Wind Energy Program離岸風力發電學分學程
Dept. of Engineering Science and Ocean Engineering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臺灣大學
Tel: (886)-2-33665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