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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任助理:
(一)申辦時間:
至遲應於
「
聘期起日
」
前3個工作日送達人事室綜合業務組(醫、公衛學院送研發分處)。
(二)申請方式:
請至本校
「計畫人員聘僱申請系統」
辦理申請,需列印申請書並檢附已簽署聘(僱)用契約書稿、學經歷說明書(含身分證影本)及相關文件(如畢業證書、前職務年資服務證明),循程序簽核辦理。
(三)注意事項:
建教合作研究計畫專任助理聘僱應依本校、合作單位及勞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應於聘僱起始日前完成聘僱程序及勞健保加保手續。
有關勞(健)保及勞退金案件之受理時間規範如下:
(1)每日受理案件之截止時間為下午4時。
(2)如申請加(退)保,受僱者於完成校內聘僱(離職)申請後,至遲於聘期起始(終止)日之前1個工作日前,將申請表件及相關聘僱(離職)資料送達人事室(綜合業務組)辦理。
持國外學歷者,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請參閱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建教合作研究計畫專任助理屬臨時性質,於計畫完成或計畫終止時應即終止約用關係。
到職程序:請參閱
「建教合作計畫人員核定報到作業說明」
。
差假如有特殊約定時,請依程序簽奉核准後通知人事室,俾憑辦理差勤系統設定。
二、博士後研究人員:
(一)計畫下聘用博士後研究人員:
申請方式同「專任助理」,本校系統申請時職稱請選擇「計畫博士後研究人員」。
(二)國科會補助延攬博士級研究人員:
本校系統申請時職稱請選擇「延聘博士級研究人員」
法令依據:國科會
《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
申辦時間:隨到隨審,國科會於收件日起 2 個月內核定,注意申請補助期間以 3 個月至 1 年為一期。
申辦方式:
(1)計畫主持人至
國科會網站
線上登錄申請。(
「延攬科技人才」請點此參考
)
(2)人事室綜合業務組於國科會線上確認後彙整送出。
(3)國科會核定函通知本校:
A.同意補助 → 通知計畫主持人確定該博士後研究是否到職。
i.到職:列印申請書契約書稿及其他相關文件,至人事室綜合業務組辦理聘僱手續。(每月 20 日按時造薪水冊,次月中旬前入帳)
ii.不到職:國科會核定函會計畫主持人,並請其至國科會線上申請註銷,列印變更申請表並核章後,送人事室綜合業務組辦理。
B.不同意補助 → 國科會核定函影本通知計畫主持人。
注意事項:國科會延攬科技人才已全面線上無紙化,博士後研究各項申辦均需上線申請。
國科會補助延攬博士級研究人員 流程圖:
三、建教合作計畫臨時工:
(一)臨時工定義:
臨時工指臨時僱用且無專職工作之人員,按日或按時支給臨時工資。請參考
1081125校研發字第1080081021號函
。
(二)線上申請:
曾於本系統登錄申請為臨時工並存檔身分資料者,採線上審核作業。於系統登錄相關資料,俟人事室綜合業務組線上審核通過後即完成申請作業。
(三)紙本申請:
非前述身分之第一次申請之本國人士,採書面審核作業。於系統登錄相關資料後列印申請書,檢附相關證明文件(ex.身分證影本等)循程序簽核,送至人事室辦理。
(四)加保作業:
臨時工之申請通常為一固定期間,但後續於不固定時間到班。所申請之臨時工後續如到班,應辦理加保作業。加保請檢附已完成簽核之「申請書」(如為線上通過:請至系統列印具浮水印之申請書,須送系、院主管核章),併同「勞健保加保申請書」、「身分證影本」(如為在保人員續保調薪則檢附「異動申請書」、免附身分證影本),送至人事室綜合業務組辦理加保作業(醫學院請送研發分處)。
另勞保無法追溯加保,為避免影響個人權益,請務必留意加保案件的時效性。最遲請於到班前1個工作日,檢附完整資料送達人事室綜合業務組(醫學院研發分處)完成加保手續。
臨時工辦理加保投保薪資計算請點此參考
。
四、高教深耕計畫約用專任人員、研究技術人員:
(一)承辦單位:
研發處企劃組、人事室綜合業務組。
(二)聯絡電話:
3366-3262
(三)法令依據:
依本校
《國立臺灣大學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博士後研究人員與研究技術人員補助作業要點》
及
《國立臺灣大學技術人員進用要點》
規定辦理。
(四)申請方式:
請填送申請表單並檢附相關附件循程序簽辦後,送研發處審查,人事室綜合業務組依審查核定結果辦理約用程序。(詳細申請流程及表單請以
研究發展處企劃組網頁
內容為主)
五、相關法規函釋:
單元查詢
主題
修改時間
國立臺灣大學建教合作計畫處理要點(112.3.30)
2024-08-13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
2024-08-13
0990311臺會綜二字第0990018781號函(迴避進用)
2024-08-13
0990802校研發字第0990029143號函(應按核定之類(級)別聘用助理人員)
2024-08-13
0990122校研發字第0990003244號函(聘僱系統擴增兼任助理及計畫相關人員)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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