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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化工系網站

獎學金與安定就學計畫

臺灣大學助學措施一覽表

各項助學措施詳見生活輔導組網站http://love.ntu.edu.tw聯絡電話:(02)33662048~52

下表第1~9項在學學生( 含大一新生 及學士生 、研究生)皆能申請,第10項限在學研究生申請。

措施/項目 申請資格/條件
1 學雜費減免 請務必先辦理減免再繳納學雜費

依教育部規定辦理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研究所 在職專班 不予減免〉 、原住民學生、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特殊境遇家庭等,視其身份別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減免學雜費。

《不得與下列單位重複請領;人事行政總處子女教育補助、法務部被害人子女助學金、法務部受刑人子女助學金、台北市勞工局及新北市勞工局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行政院勞委會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內政部單親陪勵計畫、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助學金、行政院退輔會清寒榮民子女獎助學金 》

2 就學貸款 一、 教育部就學貸款

1. 本校在學學生具有學籍及中華民國國民者。

2. 學生本人及父母﹙已婚者為配偶﹚前一年度所得符合下列其一者:

(1)   家庭年收入新臺幣114萬元以下,在學期間利息由政府全額補助。

(2)   家庭年收入114萬元以上至120萬元者,在學期間需自行負擔半額利息。

(3)   家庭年收入超過120萬元以上且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高中以上學校者,在學期間需自行負擔全額利息。

(4)   其他特殊情況(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者。

二、 華南銀行就學貸款

1.  適用申請前項教育部就學貸款之外仍有需要再貸款的學生。

2.  詳細內容請至生活輔導組網站 http://love.ntu.edu.tw 首頁左側單元「助學措施/就學貸款/華南台大專案」查詢。

3 弱勢助學金 一、 針對家庭年收入新臺幣(以下同)70萬元以下的學生,依其所得多寡給予助學金,補助級距分為5級,第一級30萬以下補助16,500元;第二級超過30萬~40萬以下補助12,500元;第三級超過40萬~50萬以下補助10,000元;第四級超過50萬~60萬以下補助7,500元;第五級超過60萬~70萬以下補助5,000元。

二、 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不得低於60分(新生及轉學生除外)、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2萬元及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4 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 領取本獎助金學生為非在職生且學習期間內每月應參與生活學習,生活學習由本校各學習單位以服務學習方式安排學習內容。

申請條件:

一、本籍生: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或家庭遭逢變故或有親人重病,影響家庭收入,或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或單親家庭,或學生本人學費及生活費來源主要係貸款,或經學習單位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者。

二、僑生由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認定。

5 各項校設或公、私設獎助學金 一、 校設獎學金包括 希望助學金( 限定 學士班,400 位名額) 勵學獎學金( 限定 碩博士班) 、傑出表現獎學金等,請查詢 生輔組網站首頁左側單元「獎助學金」。

二、 公、私設獎學金指各級政府、基金會、個人捐獻、各院系自募基金或系友捐贈成立獎助學金等。

三、 申請管道請洽生輔組、各院系辦及校外承辦單位(請特別小心,勿上當受騙)。

四、 公、私立設獎學金相關辦法、申請須知及繳件方式,請上生輔組「 獎助學金公告一覽表 」網頁查詢。

6 急難慰問救助金 突遭不幸或急需幫助之本校學生,予以適切慰問及救助,項目包括不幸亡故者、家遭重大變故及重傷或重病就醫等。
7 學生團體保險 一、 休學生每學期仍可至校總區第一行政大樓一樓生活輔導組拿繳費單至第二行政大樓一樓出納組繳交保險費104元,即可在休學期間持續接受保障。

二、 103年8月1日開始,新增「心理健康補助」,幫助學生快樂學習、健康成長。

8 張榮發清寒扶助金 「臺大之友-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清寒學生生活扶助金」(非獎學金):可至本組網站 首頁左側點選「助學措施/張榮發清寒扶助金」(未領臺灣身分證之僑生請勿申請)。
9 外籍生及僑生各類獎助學金 外籍生( The scholarships for the international degree students)請詳見「國際處網站」- OIA Scholarships

僑生請詳見「僑生及陸生輔導組網站」- http://gocfs.osa.ntu.edu.tw/main.php

10 研究生獎勵金 一、 本校研究生獎勵金係為教育之目的,嘉勉在學研究生優異表現、協助其安心向學,並鼓勵研究生參與各系、所教學與服務而設置,期於學習過程中,提升研究生之研究知能及學術水準。

二、 請於暑假(每年7月)向化工系辦提出申請(實際作業期程以各年公告為準)。

三、 詳見生活輔導組網站 http://love.ntu.edu.tw 首頁左側單元「 助學措施/研究生獎勵金」。

111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化工二館N210室簡群欣小姐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111/8/30 2022達興材料研究生獎學金 全國共6名,不足額可從缺。

1. 博士生獎學金每位新台幣24萬元,碩士生獎學金每位新台幣12萬元,一次性發放。

2. 提供在學期間至達興實習,以及優先獲得相關適合職缺之面試機會。

3. 由達興資深主管擔任業師,協助了解產業、技術發展階段與挑戰。

正就讀於臺灣大學、清華大學、陽明交通大學、成功大學之化學/化工/材料及理工相關領域之博士、碩士在學生;或於上述系所畢業,目前正於海外攻讀研究所之在學研究生。 1. 111學年在學之博士、碩士專職研究生。

2. 大學畢業總成績平均GPA 3.7以上(請附名次證明)。

3. 未受領其他有服務義務之獎助學金者。例如:畢業後需至公司任職綁約之相關條件交換…等。

申請管道:「線上」或「紙本」方式請擇一:、

※方式一、【線上申請】

申請人請至下方路徑登入google帳號填寫線上申請表,並上傳下列文件各一份:

https://forms.gle/PAzkwPhwLKMZZU5R7

1. 大學(含)以上之學歷成績單(需顯示排名)。

2. 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有助於審核之著作,因容量限制請提供「摘要」即可,並彙整為一份檔案上傳(表二)。

3. 自傳及研究計畫(10頁以內)。

4. 獎學金申請人承諾書(需親筆簽名,可接受掃描檔)。

※方式二、【紙本申請】

寄送下列文件至40763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一路15號「達興材料獎學金專案小組」收

1. 達興材料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表(表一)。

2. 大學(含)以上之學歷成績單(需顯示排名)。

3. 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有助於審核之著作(表二)。

4. 自傳及研究計畫(10頁以內,請雙面列印)。

5. 獎學金申請人承諾書(需親筆簽名)。

附件:

1. 2022達興材料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辦法與表單

2. 2022獎學金EDM

3. 2022獎學金QA

獎學金網址: https://www.daxinmat.com/?sn=878&lang=zh-TW

諮詢窗口: Recruiting@daxinmat.com,並留下電話以利達興公司獎學金專案小組聯繫。

Several chemical and petroleum companies provide a number of fellowships for our undergraduate and graduate students. Most students can obtain support (up to NT$10,000/M) through working as research assistants on projects funded by the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ll PhD students can be research assistants on projects funded by the MOST and are paid up to NT$34,000/M. Many Ph.D. students also receive support by working part-time as teaching assistants. In principle, all PhD students receive financial support from different sources for a total of over NT$20,000 /M.

The scholarships for the international degree students please link OIA Scholarships . The general scholarships please link News – Scholarship .

112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化工二館N210室簡群欣小姐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113/3/15

112學年度第2學期臺大化工系1974級系友助學金

每名3萬元,每學期3名或以上。

本系大學部、研究所有助學金需要學生。

1.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65(GPA 1.95)以上,無不良紀錄。

2. 申請人若同學期獲得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1. 申請表(版本更新,請用附件新版申請表)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影本。

4. 操行紀錄證明影本。

5. 獎懲紀錄證明影本。

6. 戶籍謄本。

7.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例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需檢附國稅局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附件:

1. 臺大化工系1974級系友助學金設置要點

2. 三福化工助學金設置要點

3. 申請表(版本更新,請用附件新版申請表;同一申請表申請所需附之證件可共用)

4. 切結書

113/3/15

112學年度第2學期三福化工助學金

每名3萬元,1~3名。

本系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 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65(GPA 1.95)以上,無不良記錄。

2. 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3. 申請人若同學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

113/3/15

112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扶助金

每名3萬元,1~5名。

研究所在學學生。

1. 須非在職生。

2. 家境清寒。

3. 以未領取獎助學金者優先。

113/3/15

112學年第2學期碩士班林嘉瑞校友清寒助學金

每名1萬元,每學期至多獎助2名。

碩士班在學學生。

1. 家境清寒。

2.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5(GPA 2.93)以上,無不良記錄者。

3. 受領本助學金者,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 申請書(版本更新,請用附件新版申請表)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影本。

4. 操行紀錄證明。

5. 獎懲紀錄證明。

6. 戶籍謄本。

7.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例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需檢附國稅局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附件:

1. 林嘉瑞校友清寒助學金設置要點

2. 申請書(版本更新,請用附件新版申請表)

3. 切結書

113/3/15

112學年第2學期臺大化工系1966級系友獎助學金

每名3萬元,本學期1名。

1. 本系大學部與研究所成績優秀或有助學金需要之在學學生。

2. 兩類皆可申請,視當年申請情形決定給獎:

A. 成績優秀類。

B. 清寒助學類。

1. 品行良好,無犯罪或不良紀錄。

2. 成績優秀類: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GPA 3.38(百分制80)以上;清寒助學類者,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GPA 2.3(百分制69)以上。

3. 本學年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需檢具證明,經審查始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A. 成績優秀類

1. 申請書(版本更新,請用附件新版申請表)

2. 切結書。

3. 前一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碩一新生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博一新生請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大學逕升博一者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

4. 操行紀錄證明。

5. 獎懲紀錄證明。

6. 著作目錄及各篇著作之第1頁。限已刊登之著作,投稿中或審查中請勿列入。如無則免。(著作目錄另附WORD檔寄承辦人。)

 

B. 清寒助學類

1. 申請書(版本更新,請用附件新版申請表)

2. 切結書。

3. 前一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碩一新生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博一新生請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大學逕升博一者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

4. 操行紀錄證明。

5. 獎懲紀錄證明。

6. 戶籍謄本。

7. 相關證明文件任一件或多件(例如:國稅局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清單、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

附件:

1. 臺大化工系1966級系友獎學金設置要點

2. 申請表(版本更新,請用附件新版申請表)

3. 切結書

113/4/12

臺大化工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熱心公益類)

每名至多10萬元。視申請情形,於本類獎項10萬元之額度內,由本系奬學金及助教管理小組會議審議增加獎助名額。

1. 本校化工系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含研究生)

2. 熱心公益、愛鄉愛人。

 

※若符合工學院學生利他獎條件者,可同時申請。

1. 品行良好,無犯罪或不良紀錄。

2.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0(GPA 2.48)以上。

3. 本學年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需檢具證明,經審查始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前一學年成績單。

4. 獎懲紀錄。

5. 事蹟說明、獲獎證明或其他佐證資料。

6. 五分鐘內事蹟或佐證之影片或簡報檔。

7. 師長或有關單位推薦函。

 

※第5點事蹟說明文字檔及第6點影片或簡報檔,請email承辦人。

附件:

1. 臺大化工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2. 申請表

3. 切結書

113/3/14

丁清三先生紀念獎學金獎學金

工學院(不分學系)1名,金額視孳息而定。(本學年發放金額約每人6千元。)

大學部二年級以上之臺灣、澎湖籍學生。

1.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在80 分以上且附獎懲紀錄,家境清寒者。學業成績相同者,以家境清寒者優先。

2. 申請本獎學金前,未受領其他獎學金或公費者。

3. 未曾領過本獎學金者(即不得連續申請)

1. 申請表。

2. 切結書。

3. 111學年度學期成績單。

4. 111學年度名次證明。

5. 獎懲紀錄。

6.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影本。

7. 國稅局全戶所得資料清單。

8. 清寒證明書。

附件:

1. 丁清三獎學金辦法

2. 申請表

3. 切結書

112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化工二館N210室簡群欣小姐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112/8/31

112學年度張永京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每名2萬元,全校2名。

工學院大二以上之大學部在學生。

1. 前一學年於本校成績GPA 2.93以上。

2. 無任何懲處紀錄。

3. 以家境清寒或中低收入戶為優先。

1. 申請書。

2. 同意切結書。

3. 本校歷年成績單正本與學年名次證明正本。

4. 歷年獎懲紀錄正本。

5. 全家人戶籍謄本正本或近2年內戶籍謄本影本1份。

6. 政府低收或中低收清寒證明正本(如無者則一律檢附全家人前一年國稅局或稅捐處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或有國稅局浮水印之影本)

※未能提出所有必繳文件者請勿提出申請。

附件:

1. 獎學金辦法

2. 校內申請書

3. 切結書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112/8/31

112學年度陳劉旺教授獎學金

每名2萬元,全校2名。

化工系、材料系、醫工系大二以上之大學部在學生。

1. 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

2. 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1. 申請書。

2. 同意切結書。

3.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與學年名次證明正本。

4. 專題報告。

※未能提出所有必繳文件(含專題報告等)者請勿提出申請。

附件:

1. 獎學金辦法

2. 校內申請書

3. 切結書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112/8/7

112學年度傅鐘獎學金

每名總額最高80萬元。

本系可推薦2(學院名額1名,不分院名額1)

擬就讀本系學士班之高中應屆畢業本國籍學生,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入學成績優異。

2. 曾獲國際重要競賽獎項。

3. 有其他優秀表現。

1. 大一新生獲獎者,獎學金發給方式如下:

(1) 入學後大一上學期發給獎學金新臺幣10萬元。

(2) 自大一下學期起至畢業止(不含延長修業期間),前一學期修習學分數達修課規定之最低學分數,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每學期可續領獎學金10萬元,每名獲獎者於在校期間領取之本 獎學金總額以80萬元為上限。

(1) 學業成績名次列所屬學系()同年級前百分之十以內(以四捨五入計算)

(2) 學生所屬學系()自訂科目每科排名均在前百分之十以內(以四捨五入計算)

(3) 有具體優秀表現事蹟。

※請將申請文件依下述順序分列為3個電子檔(word檔或pdf),於截止日期前email至承辦人員電子信箱(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1. 申請書。

2. 大學入學各項考試成績單(學測、分科測驗等)

3. 優良事蹟證明文件(如國際重要競賽獎狀、海外大學入學通知書等)

4. 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本校僅接受中華郵政、華南銀行、玉山銀行3間金融機構帳戶,尚未開戶者,請盡快擇一開戶。

附件:

1. 國立臺灣大學傅鐘獎學金設置要點

2. 傅鐘獎學金申請書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112/9/11

112學年度毛氏獎學金

每學年每名2萬元整,工學院及法學院各1名。

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

1. 111學年度非持本校成績或休學或缺一學期GPA成績者不得申請。

2. 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GPA 3.38以上,無一科不及格(請附成績證明)

3. 無不良紀錄者(請附獎懲證明)

4. 不得兼領其他公費。

1. 申請表。

2. 切結書。

3. 本校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單與名次證明正本。

4. 本校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單及獎懲紀錄證明正本。

附件:

1. 獎學金辦法

2. 申請書

3. 切結書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112/9/11

112學年度馮故教授君策先生獎助金

每名2萬元,工學院與電資學院各1名。

大學部三、四年級在學學生。

1. 學業成績等第積分在3.38以上(附名次證明)

2. 無任何獎懲紀錄(請附獎懲證明)

3. 家境清寒者。

1. 校內用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及排名。

3. 操行成績表、獎懲紀錄證明正本。

4. 政府低收證明。

※未能提出所有必繳文件者請勿提出申請。

依據109917日工學院獎學金委員會會議決議:(1)嗣後獎學金審查將就整體清寒學生作適當調整。(2)有關清寒獎學金之申請文件,嗣後必須附有所得清單、中低收或清寒證明文件。

附件:

1. 獎學金辦法

2. 校內申請書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112/9/11

112年度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

每名5萬元,每學院各1名。

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本籍生)

1. 學業成績總平均(GPA)3.5以上,無不及格科目(請附名次證明)

2. 無任何懲處紀錄,操行成績80分以上(請附成績證明及獎懲證明)

3. 本學年度未獲得其他獎助學金(一旦申請獲獎,本學年度不得再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 校內用申請表。

2. 基金會專用申請表。

3. 同意切結書。

4. 學生證正面影本加112-1註冊圓章,如提供「在學證明」者,一律至註冊組外的機器購買正本。

5. 成績單正本、排名正本。

6. 操行成績表正本、獎懲紀錄證明正本。

7. 導師或教師簽名之自傳(內容須說明家境與對未來期望至少1A4)

8. 如希望以家境清寒為附帶條件申請者,另需再檢附相關證明。

附件:

1. 獎學金辦法

2. 校內用申請書

3. 基金會專用申請表

3. 切結書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112/9/11

112學年度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

暫定3萬元,每學院2名。

大二()至碩一新生之本籍生,(不含延畢、休、退學)

1. 本校前一學年學業等第績分GPA 3.38以上,無一科不及格。

2. 無不良紀錄者。

3. 112學年第1學期從未領其他獎助學金。

4. 就學期間曾獲得本獎學金者不得再申請並推薦。

1. 申請書。

2. 同意切結書。

3. 本校歷年成績單正本與學年名次證明正本。

4. 歷年獎懲紀錄正本。

5. 國稅局全家人所得資料清單。

6. 全家人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影本。

※未能提出所有必繳文件(含國稅局全家人所得資料清單、全家人戶籍謄本)者請勿提出申請

附件:

1. 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辦法

2. 申請書

3. 切結書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112/9/23

碩士班林嘉瑞校友清寒助學金

每名1萬元,每學期至多獎助2名。

碩士班在學學生。

1. 家境清寒。

2.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5(GPA 2.93)以上,無不良記錄者。

3. 受領本助學金者,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 申請書(版本更新,請用附件新版申請表)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影本。

4. 操行紀錄證明。

5. 獎懲紀錄證明。

6. 戶籍謄本。

7.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例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需檢附國稅局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附件:

1. 林嘉瑞校友清寒助學金設置要點

2. 申請書(版本更新,請用附件新版申請表)

3. 切結書

112/9/23

112學年第1學期臺大化工系1974級系友助學金

每名3萬元,每學期3名或以上。

本系大學部、研究所有助學金需要學生。

1.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65(GPA 1.95)以上,無不良紀錄。

2. 申請人若同學期獲得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1. 申請表(版本更新,請用附件新版申請表)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影本。

4. 操行紀錄證明影本。

5. 獎懲紀錄證明影本。

6. 戶籍謄本。

7.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例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需檢附國稅局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附件:

1. 臺大化工系1974級系友助學金設置要點

2. 三福化工助學金設置要點

3. 申請表(版本更新,請用附件新版申請表)

4. 切結書

112/9/23

112學年第1學期三福化工助學金

每名3萬元,1~3名。

本系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 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65(GPA 1.95)以上,無不良記錄。

2. 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3. 申請人若同學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

112/9/23

112學年第1學期研究生扶助金

每名3萬元,1~5名。

研究所在學學生。

1. 須非在職生。

2. 家境清寒。

3. 以未領取獎助學金者優先。

112/9/23

112學年第1學期臺大化學工程學系李氏獎學金

每名約16千元,每學年1名。

研究所或大四學生。

1. 學業、操行成績優良。

2. 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

3. 以研究生為優先,如無適當研究生,則考慮大四生獲獎。

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影本。

4. 操行紀錄證明影本。

5. 獎懲紀錄證明影本。

附件:

1. 李氏獎學金辦法

2. 申請書

3. 切結書

112/9/23

臺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

每名25萬元,1~2名。

※本項獎助學金自獲獎年度之11月起按月撥款,首月撥款3萬元,第二至第十二個月撥款2萬元。

大學部學生(含大一新生)

※曾領此項獎助金的同學仍歡迎再提出申請。

1. 因家庭因素缺乏經濟能力就學之在學學生。

2. 除大一新生外,前一學年學業專業主科*成績平均在65(GPA 1.95)以上,無不良紀錄者。(*不含共同必修課、通識課程和選修課)

3. 本學年未獲其它獎助學金者。

4. 獲得本獎助學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金(情況特殊者除外,但領取獎學金總金額不得逾新臺幣25萬元)

5. 如無合適候選人,可從缺,該年獎助金留存至翌年增加補助名額之用。

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影本(大一學生免)

4. 操行紀錄證明(大一學生免)

4. 獎懲紀錄證明(大一學生免)

5. 全戶戶籍謄本。

6.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7. 自傳一份(請以A4紙列印或繕寫,2頁以內)

附件:

1. 臺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辦法

2. 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書

3. 切結書

112/9/23

112學年度陳成慶教授紀念獎助學金

每名8~10萬元,4~5名。

※實際頒發名額與獎助學金金額以審定後之公告為準。

大學部與研究所具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

1. 清寒優秀者,以經濟負擔重、有需要助學者為優先。

2. 除一年級新生外,前一學年專業主科*成績平均在GPA 3.0 (百分制76)以上,無不良紀錄者。(*不含共同必修課,通識課程,和選修課)

3. 本學年未獲其他獎助學金者。

4. 獲得本獎助學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但每學年領取之獎助學金總金額不得逾新臺幣20萬元)

4. 如無合適獲獎人,可從缺。

受獎人應配合事項:受獎學年第二學期期末(615日前)需繳交「年度學習成果書面報告」(內容含蓋學習心得、個人參與之研究報告、人生歷程感想或其他重要學習成果),由本系轉送設獎人查考。

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學業成績單影本(含入學以來全部成績,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

4. 操行紀錄證明(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紀錄)

5. 獎懲紀錄證明(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紀錄)

6. 相關證明文件任一件或多件(例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國稅局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清單、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

7. 自傳一份(請用A4紙印出或繕寫,兩頁以內)

8. 申請續領者需繳交前一年度之「年度學習成果書面報告」。

附件:

1. 陳成慶教授紀念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2. 申請書

3. 切結書

112/9/23

112學年第1學期沈故教務長熊慶教授紀念基金獎學金

每名12千元,化工系1名。

獎學金分上下學期發放各6千元。

化工系大學部及學研究所學生。

1.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5(GPA 2.93)()以上。

2. 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平均80(GPA 3.38)()以上。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

3. 家境確實清寒。

4. 未受領其它獎助學金。

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影本。

4. 操行紀錄證明影本。

5. 獎懲紀錄證明影本。

6.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例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需檢附國稅局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附件:

1. 獎學金設置辦法

2. 申請書

3. 切結書

112/9/23

112學年魏喦壽教授紀念獎學金

每名約12千元(實際金額視孳息定之),每學年1名。

研究所二年級以上研究生。

1. 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

2. 操行成績80分以上,無不良紀錄。

受獎人應配合事項受領本獎學金之研究生於研究生畢業論文中必加誌謝文,並將論文贈送1冊送交魏氏獎學金委員會。

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影本。

4. 操行紀錄證明影本。

5. 獎懲紀錄證明影本。

附件:

1. 獎學金辦法

2. 申請書

3. 切結書

112/9/18

財團法人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每名10萬元,名額由基金會獎學金遴選委員會決議分配。

大三()以上及碩、博士生。

1.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全系所前20% 者,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

2. 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1. 申請表。

2.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1份。

3. 個人自傳。

4. 教授推薦信1份。

5. 可檢附研究論文摘要及初步成果報告、研究專題報告或其它優異表現之證明等。

6. 家境清寒者,另附相關證明資料,優先列入考量依據。

附件:

01_獎學金辦法

02_申請書

112/9/23

112學年度化學工程學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

每名至多10萬元。視申請情形,於每類獎項10萬元之額度內,由本系奬學金及助教管理小組會議審議增加獎助名額。

本系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含研究生),具下列條件者:

1. 清寒優秀、敦品勵學。

2. 才華洋溢、資質優越:指在文化、體育、藝術等方面,具有值得獎勵之特殊事蹟。

1. 品行良好,無犯罪或不良紀錄。

2.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0(GPA 2.44)以上者;申請清寒優秀類者,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5(GPA 2.93)以上者。

3. 本學年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需檢具證明,經審查始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 清寒優秀類:

(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前一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碩一新生請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博一新生請檢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大學逕升博一者請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

(4) 獎懲紀錄。

(5) 戶籍謄本。

(6)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含國稅局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7) 學術期刊論文目錄、論文第1(如無則免)

 

2. 才華洋溢類:

(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前一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碩一新生請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博一新生請檢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大學逕升博一者請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

(4) 獎懲紀錄。

(5) 出版文件、著作作品、獲獎證明或其他佐證資料。

(6) 五分鐘內事蹟或佐證影片,並得請申請人於遴選會議現場陳述或展演。

(7) 師長或有關單位推薦函。

附件:

1. 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2. 申請書

3. 切結書

112/9/18

財團法人李昭仁教授生醫工程發展基金會獎學金

每名15千元,全國2名。

研究所博、碩士班學生。

生醫/生化工程與化學工程等相關科系之研究所博、碩士班學生,從事生醫/生化工程相關研究者。

1. 申請表。

2. 上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3.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4. 指導教授推薦函。

5. 其它有利申請之資料,如研究成果等。

附件:

獎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表

112/9/23

112年度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

本系共計4名:

碩二(1)

大四(1)

大三(1)

大二(1)

碩士生:35千元

大學生:3萬元

大學部二年級至四年級、碩士班二年級。

1. 前學年專業學科成績平均、學業總平均達80(GPA 3.38)以上

2. 前一學年度操行成績均達80(等第A-)以上。

3. 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1. 獎學金申請表。

2.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操行成績證明書。

附件:

1.辦法

2. 申請表

3.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112/10/3

112年度高英士研究獎學金

每名6萬元,本系1名。

化工系博士班在學學生。

1. 前一學年博士班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

2. 前一學年博士班操行成績80分以上。

3. 未領取其它獎學金。

4. 得獎名額得從缺。

1. 申請表。

2.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

3. 前一學年名次證明正本。

4. 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單正本。

5.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6. 專題報告1篇。

7.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之第1(若無則免)

申請表之未得其它獎學金證明欄位,由系辦審查核章。

附件:

1. 辦法及申請表

112/10/3

112年大東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

每名3萬元,全校3名。

研究所學生。

1. 上一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各學科皆及格。

2. 上一學年度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

3. 上一學年度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它獎學金。

1. 申請表。

2. 切結書。

3. 上學年成績單正本1份。

4. 上學年操行成績單正本1份。

5. 學生證影本,請至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於影本上核蓋112-1註冊圓章。

6. 戶口名簿影本。

7. 自傳。

附件:

1. 辦法

2. 申請書

3. 切結書

112/10/3

長興獎助學金

每名3萬元,全校4名,本系可推薦1~2名。

研究所在學學生。

1. 學年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

2. 學年操行成績80分以上。

3. 學年體育成績70分以上(本項規定作為參考,不強制要求)

4.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1. 專用申請表。

2.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歷年操行成績單正本。

5.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5. 專題報告1篇。

6.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之第1(若無則免)

附件:

1. 獎助學金辦法、申請表

2. 切結書

112/10/3

112年度生達獎助學金

每名6萬元,分2(上、下學期)發給,全國12名。

本國籍,大一新生。

1. 家境清寒之日間部大學一年級本國籍新生。

2. 高中()成績優良。

3. 德行評量及綜合表現評語優等(未被記過處分)

4. 未受領公費或其他獎助金者。

 

※接受本獎助學金之學生,每學期需撰寫一篇有關所學相關產業之文章(不拘題材),交系所轉交本基金會收,概不退還。

1. 申請書(貼照片) 1份。

2. 高中() 3年學業成績證明(包括德育、智育、綜合表現評語)正本1份。

3. 全戶戶籍謄本1份。

4. 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村、里長清寒證明書,或全戶前一年度之家戶總所得經班級導師證明之正本一份。

4. 自傳(含理想及抱負) 1篇。

5. 同意書:同意將本次申請相關資料提供本基金會,以做為本獎學金之評審與核發之依據,且概不退件。

附件:

1. 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2. 獎助學金申請書

112/11/17
112學年第1學期義芳化學鼓勵優秀博士生獎學金
每位最高30萬元,分3年發給。本系1名。
博三()以下且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學士逕攻博班學生(含申請中之大學部學生)
2. 碩士逕攻博班學生(含申請中之碩士班學生)
3. 研究表現傑出之博士班學生。
1. 獲獎學生於受獎期間(以學年度計)不得申請系上其他企業提供之相關獎助學金(畢業獎項則不受限)
2. 曾獲本獎學金者,不得再次提出申請。
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歷年成績排名表正本。
5. 個人履歷。
6. 指導教授推薦函。
7. 著作目錄。著作目錄另附電子檔寄承辦人
8. 各篇著作之第1頁。限已刊登之著作,投稿中或審查中請勿列入
9. 研究計畫書或其它有利審查資料。
附件:

113/2/19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大學暑期實習工讀暨獎學金

1. 暑期實習工讀期間發給實習工讀津貼(一個月基本工資)

2. 實習成績經考核合格獲選為獎學金受領人者,每名獎助10萬元,依上下學期每期5萬元分期支付。

 

※工讀期間:113715日至814日為期一月。

請詳閱簡章說明:

1. 本國生或陸生於臺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2. 大三學生(即將於113學年度升大四者)

3. 未受領其他有服務規定之獎助學金或未負有服務義務。

4. 畢業後除義務役兵役外無其它服務義務,亦不得選服研發替代役或轉服志願意。

5. 無不得進用為國營事業人員之情形。

1. 111學年上下學期(二年級)112學年上學期(三年級)學業平均75分以上,或名次在全班前三分之一者。

2. 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者。

3. 修習課程要求:請詳見簡章。

1. 申請書(簡章之附件1)

2. 在學證明正本。

3. 大二及大三各學期成績單(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未達75分者,應另檢附名次在全班前三分之一之名次證明)

4. 操行成績證明。

5. 課外活動紀錄。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附件:

1. 簡章(含申請書)

111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化工二館N210室簡群欣小姐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111/8/30 2022達興材料研究生獎學金 全國共6名,不足額可從缺。

1. 博士生獎學金每位新台幣24萬元,碩士生獎學金每位新台幣12萬元,一次性發放。

2. 提供在學期間至達興實習,以及優先獲得相關適合職缺之面試機會。

3. 由達興資深主管擔任業師,協助了解產業、技術發展階段與挑戰。

正就讀於臺灣大學、清華大學、陽明交通大學、成功大學之化學/化工/材料及理工相關領域之博士、碩士在學生;或於上述系所畢業,目前正於海外攻讀研究所之在學研究生。 1. 111學年在學之博士、碩士專職研究生。

2. 大學畢業總成績平均GPA 3.7以上(請附名次證明)。

3. 未受領其他有服務義務之獎助學金者。例如:畢業後需至公司任職綁約之相關條件交換…等。

申請管道:「線上」或「紙本」方式請擇一:、

※方式一、【線上申請】

申請人請至下方路徑登入google帳號填寫線上申請表,並上傳下列文件各一份:

https://forms.gle/PAzkwPhwLKMZZU5R7

1. 大學(含)以上之學歷成績單(需顯示排名)。

2. 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有助於審核之著作,因容量限制請提供「摘要」即可,並彙整為一份檔案上傳(表二)。

3. 自傳及研究計畫(10頁以內)。

4. 獎學金申請人承諾書(需親筆簽名,可接受掃描檔)。

※方式二、【紙本申請】

寄送下列文件至40763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一路15號「達興材料獎學金專案小組」收

1. 達興材料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表(表一)。

2. 大學(含)以上之學歷成績單(需顯示排名)。

3. 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有助於審核之著作(表二)。

4. 自傳及研究計畫(10頁以內,請雙面列印)。

5. 獎學金申請人承諾書(需親筆簽名)。

附件:

1. 2022達興材料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辦法與表單

2. 2022獎學金EDM

3. 2022獎學金QA

獎學金網址: https://www.daxinmat.com/?sn=878&lang=zh-TW

諮詢窗口: Recruiting@daxinmat.com,並留下電話以利達興公司獎學金專案小組聯繫。

110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化工二館N210室簡群欣小姐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相關活動訊息請參考官網(中文): https://www.ctci.org.tw/8838/talent/ctci-scholarship/44167/44184/

For more information, please refer to the official website: https://www.ctci.org.tw/8831/8838/talent_en/ctci-scholarship_en/44198/44209/

申請日期 名稱 金額 條件 申請流程 證件 備註
111/7/15 2022年化工優秀青年獎學金 全國10名,每名獎學金5萬元。每校推薦名額至多4名。 大學部在學學生。 1. 限未得過本獎項之大學部學生。

2. 修習化學工程相關領域。

3. 須為本學會之學生會員。

1. 推薦書。

2. 歷年成績表正本。

3. 歷年各學期名次證明書正本。

4. 操行成績證明書。

5. 獎懲紀錄證明書。

6.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7. 申請切結書。

附件:

1. 化工優秀青年獎學金設置辦法

2. 化工rm優秀青年獎學金推薦書

3. 申請切結書

 
獎學金官網: http://www.twiche.org.tw/files/14-1000-1120,r12-1.php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 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111/7/1~111/8/12 研究獎學金 全國15~30名,每名15萬元及獎狀乙紙,本系可推薦1名。 1. 博士班二年級(含)以上研究生。

2. 研究所歷學年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含)以上(採用級等之學校,申請者需提出該校之分數與級等對照表)。

3. 毎系所限推薦1位。

4. 研究主題與綠色產業、綠色創新、能資源、環境保護等領域相關者,將酌予加分。

線上報名以及紙本資料寄送,二者均完成方受理申請。

1. 線上報名

中文網址:http://www.ctci.org.tw/

英文網址: http://www.ctci.org.tw/8831/

申請人線上填寫、上傳文件,完成線上報名後,下載「全冊彙整」資料,自行列印輸出製作成書面資料,交由所屬系所推薦申請。

2. 系所推薦:由所屬系所推薦1位,統一由學校彙整函送,不受理個人或團隊直接申請。

A. 基本資料:

1. 推薦表

2. 申請表

3.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各乙份

4. 歷學年各學期成績單正本

5. 自傳

6. 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

B. 研究論文摘要及初步成果

C. 績優事蹟條列說明:

1. 參與專案、計畫及程式相關作品等

2. 重要著作之詳細資料

3. 證照、獎狀、專利等

4. 成果對科技、社會、產業之應用及貢獻

D. 其它具有彰顯研究成果之資料或物件等。

附件:

01_申請須知

02_Application Information

03_申請細則-研究及創意

04_申請細則-境外研究及境外生助學

05_Research Scholarship & Financial Aid Application Regulations

111/7/1~111/8/12 創意獎學金 全國7~15名(隊),每名(隊)15萬元及獎狀乙紙,不限系所推薦名額。

1. 大學三年級(含)以上及碩士班學生(以個人或組隊方式申請)。

2. 歷學年各學期平均學業成績70分(含)以上(採用級等之學校,申請者需提出該校之分數與級等對照表)。

3. 由各系所推薦,不限名額。

4. 以科技相關之設計、宣導、推廣與應用等創意作品實體或雛形。主題與綠色科技、環保、能資源、及節能減碳等相關者將酌予加分。

線上報名以及紙本資料寄送,二者均完成方受理申請。

1. 線上報名

中文網址:http://www.ctci.org.tw/

英文網址:http://www.ctci.org.tw/8831/

申請人線上填寫、上傳文件,完成線上報名後,下載「全冊彙整」資料,自行列印輸出製作成書面資料,交由所屬系所推薦申請。

2. 系所推薦:由所屬系所推薦1位,統一由學校彙整函送,不受理個人或團隊直接申請。

A. 基本資料:

1. 申請表

2. 自傳/團隊介紹

3.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各乙份

4. 歷學年各學期成績單正本

5. 教授或專業人士推薦函(至少1封)

B. 創意作品說明書(二階段評審):

1. 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查(專利、發明獎、構想書等)

2. 第二階段:創意作品之實體或雛形審查

C. 創意作品影音介紹,長度3分鐘以內,形式不限

D. 績優事蹟:

1. 參與學校及國內具創意性社團活動成果

2. 參與國際相關活動成果

3. 獲得國內外相關創意或發明獎

4. 獲得國內外專利項目

E. 未抄襲他人創意之切結書

F. 其它具有彰顯創意成果之資料或物件等

附件:

01_申請須知

02_Application Information

03_申請細則-研究及創意

04_申請細則-境外研究及境外生助學

05_Research Scholarship & Financial Aid Application Regulations

111/7/1~111/8/12 境外生研究獎學金

Research Scholarship for International Graduate Students

全國15~30名,每名15萬元及獎狀乙紙,本系可推薦1名。

1. 在臺修讀碩、博士學位之境外學生。

2. 研究所歷學年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含)以上(採用級等之學校,申請者需提出該校之分數與級等對照表)。

3. 毎系所限推薦1位。

線上報名以及紙本資料寄送,二者均完成方受理申請。

1. 線上報名

中文網址:http://www.ctci.org.tw/

英文網址:http://www.ctci.org.tw/8831/

申請人線上填寫、上傳文件,完成線上報名後,下載「全冊彙整」資料,自行列印輸出製作成書面資料,交由所屬系所推薦申請。

2. 系所推薦:由所屬系所推薦1位。

3. 資料寄送:系所備妥(1)推薦表正本(2)申請表(3)歷學年各學期成績單正本(4)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等4項申請人紙本資料,統一由學校彙整函送,不受理個人或團隊直接申請。

A. 基本資料:

1. 推薦表

2. 申請表

3. 學生證、臺灣居留證正反面及護照(有照片頁)影印本各1份

4. 歷學年各學期成績單正本

5. 自傳(中、英文均可)

6. 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

B. 研究論文摘要及初步成果

C. 績優事蹟條列說明:

1. 參與專案、計畫及程式相關作品等

2. 重要著作之詳細資料

3. 證照、獎狀、專利等

4. 成果對科技、社會、產業之應用及貢獻

D. 其它具有彰顯研究成果之資料或物件等

附件:

01_申請須知

02_Application Information

03_申請細則-研究及創意

04_申請細則-境外研究及境外生助學

05_Research Scholarship & Financial Aid Application Regulations

111/7/1~111/8/12 境外生生活助學金

Financial Aid for International Graduate Students

全國5~15名,每名10萬元,本系可推薦1名。 1. 在臺修讀碩、博士學位之境外學生,在經濟上確有困難並需資助者。

2. 研究所歷學年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75分(含)以上(採用級等之學校,申請者需提出該校之分數與級等對照表)。

3. 毎系所限推薦1位。

線上報名以及紙本資料寄送,二者均完成方受理申請。

1. 線上報名

中文網址:http://www.ctci.org.tw/

英文網址:http://www.ctci.org.tw/8831/

申請人線上填寫、上傳文件,完成線上報名後,下載「全冊彙整」資料,自行列印輸出製作成書面資料,交由所屬系所推薦申請。

2. 系所推薦:由所屬系所推薦1位。

3. 資料寄送:系所備妥(1)推薦表正本(2)申請表(3)歷學年各學期成績單正本(4)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等4項申請人紙本資料,統一由學校彙整函送,不受理個人或團隊直接申請。

A. 基本資料:

1. 推薦表

2. 申請表

3. 學生證、臺灣居留證正反面及護照(有照片頁)影印本各1份

4. 歷學年各學期成績單正本

5. 自傳(中、英文均可)

6. 檢附「境外生生活助學金指導教授推薦函」(推薦教授需詳實載明該學生之經濟需求)

7. 檢附在臺已獲得政府或學校獎(補)助項目及金額資料

B. 研究論文摘要及初步成果

C. 績優事蹟條列說明:

1. 參與專案、計畫及程式相關作品等

2. 重要著作之詳細資料

3. 證照、獎狀、專利等

4. 成果對科技、社會、產業之應用及貢獻

D. 其它具有彰顯研究成果之資料或物件等

附件:

01_申請須知

02_Application Information

03_申請細則-研究及創意

04_申請細則-境外研究及境外生助學

05_Research Scholarship & Financial Aid Application Regulations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111/6/24 110-2義芳化學鼓勵優秀博士生獎學金 每位最高30萬元,分3年發給。本系1~2名。 博三(含)以下且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學士逕攻博班學生(含申請中之大學部學生);

2. 碩士逕攻博班學生(含申請中之碩士班學生);

3. 研究表現傑出之博士班學生。

1. 獲獎學生於受獎期間(以學年度計)不得申請系上其他企業提供之相關獎助學金(畢業獎項則不受限)。

2. 曾獲本獎學金者,不得再次提出申請。

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歷年成績排名表正本。

5. 個人履歷。

6. 指導教授推薦函。

7. 著作目錄及各篇著作之第1頁。限已刊登之著作,投稿中或審查中請勿列入。著作目錄另附WORD檔寄承辦人。

8. 研究計畫書或其它有利審查資料。

附件:

1. 獎學金辦法

2. 申請書

3. 切結書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111/4/12 臺大化工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熱心公益類) 原則獎助1名,10萬元。

※視申請情形,捐款人審酌增加獎助名額。

1. 本校化工系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含研究生)

2. 熱心公益、愛鄉愛人。

※若符合工學院學生利他獎條件者,可同時申請。

1. 品行良好,無犯罪或不良紀錄。

2.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GPA 2.48)以上。

3. 本學年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需檢具證明,經審查始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前一學年成績單。

4. 獎懲紀錄。

5. 事蹟說明、獲獎證明或其他佐證資料。

6. 五分鐘內熱心公益事蹟或佐證影片。

7. 師長或有關單位推薦函。

※第5點事蹟說明文字檔及第6點影片檔,請email給承辦人。

附件:

1. 臺大化工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2. 申請表

3. 切結書

承辦人:簡群欣,(02)3366-1519, chiench@ntu.edu.tw,化工二館N210室
111/3/31 晶元光電獎助學金 總名額約15名,實際依設獎公司發展需求及核定名額而定。 1. 學士:獎助每名每學期新臺幣6萬元獎助學金,獎助學金受領期數不超過4期(獎助金額不超過新臺幣24萬元)。 2. 碩士:獎助每名每學期新臺幣9萬元獎助學金,獎助學金受領期數不超過4期(獎助金額不超過新臺幣36萬元)。 3. 博士:獎助每名每學期新臺幣12萬元獎助學金,獎助學金受領期數不超過8期(獎助金額不超過新臺幣96萬元)。 1. 學士:大三、大四之日間部在學一般生。 2. 碩士:五年一貫碩士、一般碩士之日間部在學一般生。 3. 博士:博士之日間部在學一般生(須通過博士班資格考)。 4. 以上對象均不含進修部、在職專班、產業碩士專班、在職學分班或延畢、休學等身分。 1. 操行成績: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者。 2. 學業成績: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所有科目均須及格。 3. 限制:申請者未受領其他有服務規定 或需負擔其他服務義務之獎助學金。 4. 其它權利及義務:請詳閱獎助學金辦法。 ※優先考量條件: 1. 曾通過TOEIC 550分以上成績,或具CEFR語言能力參考指標(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B1進階級(threshold)以上程度者,申請時檢附一年內相關證明文件,得優先列入考量。 2. 家戶持有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者,申請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得優先列入考量。 3. 具特殊專長或成果,符合本公司需求者,經專案討論後得優先列入考量。 1. 填寫官網線上申請資料,並依指定要求下載申請表單,填寫內容(簽名處應由本人親簽)後再掃描成PDF檔(彩色)上傳網站。 2. 應準備之基本資料(請依下列順序排列,並於面試時攜帶備供查驗): (1)申請表乙份,並浮貼1吋照片。 (2)學生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並浮貼於申請表上。 (3)近一個月在學證明正本乙份。 (4)前一學年成績單(學士申請者請提供在學期間成績單;碩士申請者請提供大學在學期間成績單;博士申請者請提供研究所成績單)。 (5)五年一貫預研生請附上研究所就讀證明;博士生請附上博士資格考通過證明。 (6)教授推薦函乙份(碩博士學生應提供指導教授推薦函)。 (7)自傳。 (8)讀書計劃或研究計劃。 (9)其他有助審查之個人資料(英文能力證明、期刊投稿、專題研究、競賽成果、證照、得獎紀錄、社團幹部證明等)。 附件:

1. 晶元光電獎助學金辦法

2. 晶元光電獎助學金申請表

3. 校園獎助學金DM

獎學金官網:https://eip.epistar.com/isurvey/index.php/253666
111/3/22 碩士班林嘉瑞校友清寒助學金 每名1萬元,每學期至多獎助2名。 碩士班在學學生。 1. 家境清寒。

2.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5分(GPA 2.93)以上,無不良記錄者。

3. 受領本助學金者,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影本。

4. 獎懲紀錄證明。

5. 戶籍謄本。

6.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或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附件:

1. 林嘉瑞校友清寒助學金設置要點

2. 申請書

3. 切結書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111/3/22 三福化工助學金 每名3萬元,1~3名。 本系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 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65分(GPA 1.95)以上,無不良記錄。

2. 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3. 申請人若同學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

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影本。

4. 獎懲紀錄證明。

5. 戶籍謄本。

6.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附件:

1. 三福化工助學金設置要點

2. 臺大化工系1974級系友助學金設置要點

3. 申請表

4. 切結書

111/3/22 臺大化工系1974級系友助學金 每名3萬元,每學期3名或以上。 本系大學部、研究所有助學金需要學生。 1.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65分(GPA 1.95)以上,無不良紀錄。

2. 申請人若同學期獲得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1. 申請表。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影本。

4. 獎懲紀錄證明。

5. 戶籍謄本。

6. 相關證明文件任一件或多件(例如:國稅局所得清單證明、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

111/3/22 研究生扶助金 每名3萬元,1~5名。 研究所在學學生。 1. 須為本地生或外籍生,非在職生。

2. 家境清寒。

3. 以未領取獎助學金者優先。

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影本。

4. 獎懲紀錄證明。

5. 戶籍謄本。

6.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同一申請表申請所需附之證件可共用),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111/3/2 丁清三先生紀念獎學金獎學金 工學院(不分學系)1名,金額視孳息而定。(本學年發放金額約每人8千元左右。) 大學部二年級以上之臺灣、澎湖籍學生 1. 109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在80 分以上且附獎懲紀錄,家境清寒者。學業成績相同者,以家境清寒者優先。

2. 申請本獎學金前,未受領其他獎學金或公費者。

3. 未曾領過本獎學金者(即不得連續申請)。

1. 申請表。

2. 同意切結書。

3. 109學年度學期成績單。

4. 109學年度名次證明。

5. 獎懲紀錄正本。

6.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影本。

7. 國稅局全戶所得資料清單。

8. 清寒證明書。

附件:

1. 丁清三獎學金辦法

2. 申請表

3. 同意切結書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111/3/15 (掛號郵寄,郵戳為憑) 110學年第2學期財團法人福琳工商發展基金會工商學生清寒獎學金 每名獎助新臺幣3萬元,每學期上限全國100名。 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本國學生,具獎助資格者。 凡家境清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1. 經錄取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並取得入學證明之新生,其高中(職)、專科畢業總學業成績80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2. 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學生,其前學期學科平均成績80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3. 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因轉學、家庭變故休學而復學者,其轉學、休學前之學期學科平均成績80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填具申請表,並依表內入學及在學不同身分規定繳交所需證件,逕向基金會申請,郵寄地址:臺北市林森北路372號11樓,電話:(02)25634133分機420。 附件: 01_福琳基金會工商清寒獎學金辦法 02_福琳基金會工商清寒獎學金申請表
111/3/18 111年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中心獎學金 1. 獎勵名額:每年以14名為上限。

2. 特優2名,每名4萬元。

3. 優等12名,每名2萬5千元。

四年制大學部三、四年級學生,或碩、博士班一般生。 修課成績表現優異經指導教授推薦,並符合下列一項資格者:

1. 主修為機械、電機(子)、物理、化工(材)、化學、工工等相關系所,且曾修讀電力(機電)系統控制、化工(化學)製程安全、程序控制、流體力學、振動學、訊號與系統、人因工程或安全衛生等相關課程6學分以上者(大學部與研究所可合計)。

2. 主修為職安衛、環安衛或環工等相關系所者。

3. 曾接受或參與相關教育訓練或研討會,並取得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認可時數合計90小時以上之證明(或證照)者。

4. 申請人若曾獲得本獎學金,不得以同一研究或專題成果摘要重複申請。

※自111年2月7日至3月18日止接受書面申請,掛號郵寄郵戳日期為憑。

1. 制式申請表。

2. 近照1張。

3. 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

4. (至少)上兩個學期修業成績單正本一份。

5. 職(工)業安全衛生相關教育訓練或研討會證明(無者,可免)。

6. 職(工)業安全衛生相關研究或專題成果至少2,000字摘要。

7. 指導教授推薦函。

※研究或專題成果包含但不限於開發應用科技改善職(工)業安全衛生相關問題,或增進系統、機械、設備、器具、原料、材料、製程、廠房等之本質、設計、施工、製造或運作安全,以保護人員與工作環境之安全健康。

附件:

1. 申請辦法

2. 申請表

3. 指導教授推薦函

4. 審查表

獎學金官網:https://www.sahtech.org/content/ch/news/NewsDetail.aspx?enc=69F3708B217BDCDC949517505E8DD130
110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化工二館N210室簡群欣小姐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110/12/16 吳仲亞先生教育慈善基金會獎助學金 每名1萬9500元,本系5名。 1. 大二以上至研究所碩士班學生。

2. 碩一新生須持有本校前一學年成績單。

1. 前一學年度學業平均80分以上。

2. 無不良記錄者。

3. 目前未領其他獎助學金。

4. 家境清寒者優先推薦。

1. 校內用申請書。

2. 申請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獎懲紀錄證明。

5. 清寒相關證明。

附件:

1. 校內用申請書

2. 申請切結書

3. 獎助學金辦理說明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 ,電話:(02)3366 1519

110/12/31 第8屆日月光環保學術碩博士論文獎助 1. 博士名額:3名;初審1萬元,複審新台幣7萬元與本會獎狀乙紙,共計8萬元(含稅)。

2. 碩士名額:10名;初審1萬元,複審4萬元與本會獎狀乙紙,共計5萬元(含稅)。

預計111年畢業國內大學院校之碩、博士研究生。 1. 申請者須於110年11月15日(今年因疫情影響故延長收件至12月31日止)前提出「論文計畫書」(proposal)。

2. 申請者預計於111年8月前完成口試畢業。

1. 申請表及履歷自傳乙份。

2. 有效之學生證影本。

3. 歷年在學成績單1份。

4. 論文指導教授推薦函1份(同一教授推薦人數,於同一級中,以2人為限)。

5. 切結書(同一論文不得重覆申請其他獎助)。

6. 論文計畫書:以A4直式橫書列印膠裝裝訂,並e-mail電子檔至承辦人信箱(請勿提供光碟),內容(字數5千字以內)至少應包含:

①研究背景、動機、目的

②文獻探討

③研究方法

④預期研究成果

⑤參考文獻

附件:

1. 第八屆日月光環保學術碩博士論文獎助辦法

2. 申請表

3. 獎助切結書

獎助金網址:https://www.aseepsfund.org.tw/theme-detail/41__1/

 

承辦人員:日月光環保永續基金會張先生,leochang@asehome.com ,(02)2691-5699分機107

110/11/17 義芳化學鼓勵優秀博士生獎學金 每位最高30萬元,分3年發給。本系1~4名。 博三(含)以下且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學士逕攻博班學生(含申請中之大學部學生);

2. 碩士逕攻博班學生(含申請中之碩士班學生);

3. 研究表現傑出之博士班學生。

1. 獲獎學生於受獎期間(以學年度計)不得申請系上其他企業提供之相關獎助學金(畢業獎項則不受限)。

 

2. 曾獲本獎學金者,不得再次提出申請。

1. 專用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歷年成績排名表正本。

4. 個人履歷。

5. 指導教授推薦函。

6. 著作目錄及各篇著作之第1頁。限已刊登之著作,投稿中或審查中請勿列入。(著作目錄另附WORD檔寄承辦人。)

7. 研究計畫書或其它有利審查資料。

附件:

 

1. 獎學金辦法

2. 專用申請書

3. 申請切結書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 ,電話:(02)3366 1519

110/11/17 2022 TSIA半導體獎:具博士學位之新進研究人員 每名8萬元及獎牌乙座,並將個人貢獻事蹟公告予臺灣半導體產業協會之會員廠商並發表讓社會知悉。全國1~2名。 本系新進研究人員(含教師、研究人員、博士後研究員)。 1. 取得博士學位後5年內,在臺灣學校從事研發及教學滿2年,以申請截止日期為基準。

 

2. 於2022年TSIA會員大會或年會中頒獎,獲獎者須親自出席受獎。因故經TSIA遴選委員會同意,理監事會核備,同意由其指導教授或該單位最高研發主管出席,受獎得改由他人代之。

1. 申請表正本。

 

2. 推薦函正本。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申請表內)。

4. 工作服務證明正本。

5. 取得博士學位後,參與半導體學術研究、著作論文、發明成果、獲獎紀錄、專利榮譽、特殊貢彥、產學合作等傑出事蹟之相關佐證資料。

附件:

 

1-1. 具博士學位之新進研究人員申請辦法

1-2. 具博士學位之新進研究人員申請表

1-3. 具博士學位之新進研究人員推薦函

110/11/17 2022 TSIA半導體獎:博士研究生 每名8萬元及獎牌乙座,並將個人貢獻事蹟公告予臺灣半導體產業協會之會員廠商並發表讓社會知悉。全國10名。 本系博士班研究生。 1. 已通過博士資格考。

 

2. 經指導教授推薦。

3. 於2022年TSIA會員大會或年會中頒獎,獲獎者須親自出席受獎。因故經TSIA遴選委員會同意,理監事會核備,同意由其指導教授或該單位最高研發主管出席,受獎得改由他人代之。

1. 申請表正本。

 

2. 推薦函正本。

3.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請黏貼於申請表內)。

4. 博士班歷年成績單正本。

5. 參與半導體學術研究、著作論文、發明成果、獲獎紀錄、專利榮譽、特殊貢獻、產學合作等傑出事蹟之相關佐證資料。

附件:

 

2-1. 博士研究生申請辦法

2-2. 博士研究生申請表

2-3. 博士研究生推薦函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 ,電話:(02)3366 1519

110/10/27 1974級系友助學金 每名3萬元,每學期3名或以上。 本系大學部、研究所有助學金需要學生。 1.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65分(GPA 1.95)以上,無不良紀錄。 2. 申請人若同學期獲得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1. 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 3. 獎懲紀錄證明。 4. 戶籍謄本。 5. 相關證明文件任一件或多件(例如:國稅局所得清單證明、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 附件:

 

1. 申請表

2. 1974級系友助學金設置要點

3. 三福化工助學金設置要點

110/10/27 三福化工助學金 每名3萬元,1~3名。 本系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 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65分(GPA 1.95)以上,無不良記錄。 2. 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3. 申請人若同學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 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 3. 獎懲紀錄證明。 4. 戶籍謄本。 5.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110/10/27 研究生扶助金 每名3萬元,1~5名。 研究所在學學生。 1. 須為本地生或外籍生,非在職生。 2. 家境清寒。 3. 以未領取獎助學金者優先。 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 3. 獎懲紀錄證明。 4. 戶籍謄本。 5.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110/10/27 臺大化工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清寒優秀類、才華洋溢類) 原則各類獎助1名,10萬元。 ※視申請情形,捐款人審酌增加獎助名額。 本系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含研究生、大一新生),具下列條件者: 1. 清寒優秀、敦品勵學。 3. 才華洋溢、資質優越:指在文化、體育、藝術等方面,具有值得獎勵之特殊事蹟。 1. 品行良好,無犯罪或不良紀錄。 2.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GPA 2.48)以上者;申請清寒優秀類者,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5分(GPA 2.93)以上者。 3. 本學年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需檢具證明,經審查始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 清寒優秀類: (1) 申請書。 (2) 前一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碩一新生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博一新生請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大學逕升博一者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 (3) 獎懲紀錄。 (4) 戶籍謄本 (5)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含國稅局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6) 學術期刊論文目錄及論文第一頁(如無則免)。 2. 才華洋溢類: (1) 申請書。 (2) 前一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碩一新生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博一新生請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大學逕升博一者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 (3) 獎懲紀錄。 (4) 特殊事蹟說明(請另附電子檔email承辦人)。 (5) 出版文件、著作作品、獲獎證明或其他佐證資料。 (5) 師長或有關單位推薦函。 附件:

 

1. 臺大化工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2. 申請書

110/10/27 碩士班林嘉瑞校友清寒助學金 每名1萬元,每學期至多獎助2名。 碩士班在學學生。 1. 家境清寒。

 

2.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5分(GPA 2.93)以上,無不良記錄者。

3. 受領本助學金者,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

3. 獎懲紀錄證明。

4. 戶籍謄本。

5.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或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附件:

 

1. 林嘉瑞校友助學金申請書

2. 林嘉瑞校友清寒助學金設置要點

110/10/13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 本系共計4名:

 

碩二(1名)

大四(1名)

大三(1名)

大二(1名)

碩士生:35,000元

大學生:30,000元

大學部二年級至四年級、碩士班二年級。 1. 前一學年度專業學科成績平均、學業總平均達80分(GPA 3.38)以上

 

2. 前一學年度操行成績均達80分(等第A-)以上。

3. 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1. 獎學金申請表。

 

2.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操行成績證明書(可至MyNTU下載列印)。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附件:

 

辦法、申請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110/10/26 2021 Garmin獎學金 10萬元,全國14人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碩士班、博士班在學學生 1. 電子、電機、資訊、醫學工程或其他與人工智慧相關科系。

 

2.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5分(含)以上,每科成績均及格。

3. 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

※請於報名時間內至Garmin獎學金系統申請,並完成資料上傳,申請系統:https://my.garmin.com.tw/scholarship/scholarship/index

 

1. 個人自傳。

2. 歷年成績單(請附GPA證明)。

a. 碩一生: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

b. 碩二生:檢附大學歷年、碩一成績單。

c. 博士生:檢附大學、碩士班及博士班歷年成績單。

3. 其他輔助文件,如:獲獎證明、社團/打工經驗、語文能力等。

4. 教授推薦函1份。

附件:

 

1. 獎學金海報

2. 獎學金申請資訊

諮詢窗口:湯小姐,Email:scholarship@garmin.com ,TEL:(03)3187099分機6564
110/10/8 A.僑務委員會績優僑生獎學金   B.僑務委員會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A. 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每名新臺幣5千元整。   B. 績優僑生獎學金每名新臺幣5萬元整。 ※獲得績優僑生獎學金者應提供5分鐘影片或撰寫500字介紹在臺學習心得。 大二以上僑生(含大二,不含留級、重讀、延畢生及碩博生)。 1. 109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80分以上。 2. 109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成績2學期均為80分以上。   ※獲得績優僑生獎學金者不重複給予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110年度已獲領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或績優僑生獎學金者,明(111)年不得以109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申請到「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律線上申請,請勿將紙本文件送至僑陸組。 ※請將下列應備文件依序排列,並統一以PDF檔案合併成單一個檔案,PDF檔名請命名為「僑委會獎學金申請_姓名_學號」,再E-mail寄至cwc0215@ntu.edu.tw ,信件主旨請命名為「僑委會獎學金申請_姓名_學號」。 1. 申請表(請至僑委會網站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 線上填寫並下載,學業成績請參考GPA對照表轉換成百分制後再填寫,操行成績為A者請填寫87分,請務必確認所有資料填寫正確後再送出申請)。 2. 相關證件黏貼單(如附件,學生證需蓋110學年度註冊章)。 3. 109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可至註冊組旁機器列印,再轉電子檔)。 4. 109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成績證明書(可至MYNTU獎懲系統下載)。 附件: 1. 證件黏貼單
110/10/6 長興獎助學金 每名3萬元,全校4名 碩、博士班在學學生 1. 學年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

 

2. 學年操行成績80分以上。

3. 學年體育成績70分以上(本項規定作為參考,不強制要求)。

4.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1. 專用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歷年操行成績單。

3.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切結書。

4.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5. 專題報告1篇。

6.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之第1頁。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附件:

 

1. 長興獎助學金發放辦法及申請表

2. 切結書

110/11/5 林之晨先生東南亞助學金 每名6萬元,全校5名。 印尼、菲律賓或越南國籍之大學部及碩士班在學僑生。碩士班僑生若前學期僅撰寫論文而無修課學分成績,亦可申請。 1. 前一學期成績達GPA 2.7以上。

 

2. 無懲處紀錄。

※一律線上申請,請勿將紙本文件送至僑陸組。

 

※請將下列應備文件依序排列好,並統一以PDF檔案合併成單一個檔案,PDF檔名請命名為「林之晨東南亞助學金申請_姓名_學號」,再E-mail寄至cwc0215@ntu.edu.tw ,信件主旨請命名為「林之晨東南亞助學金申請_姓名_學號」。

1. 透過獎助學金管理系統產出之待交文件列表(請至https://host.cc.ntu.edu.tw/Scholarship/ 線上申請)。

2. 申請表(含加蓋110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居留或身分證影本,如附件)。

3. 109學年度第2學期中文成績單(可至註冊組旁機器列印,再轉電子檔)。

4. 109學年度第2學期中文獎懲證明書(可至MYNTU獎懲系統下載)。

5. 求學目的自述書(需含家庭環境、求學過程、選擇來臺求學原因、未來發展規劃等內容,中英文書寫皆可)。

6. 校內教研人員或學長姐推薦信2封。

附件:

 

1. 設置要點 2. 申請表

獎助學金網址:https://gocfs.ntu.edu.tw/board/detail/sn/1197
110/10/6 高英士研究獎學金 每名6萬元,本系1名 博士班在學學生 1. 前一學年博士班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

 

2. 前一學年博士班操行成績80分以上。

3. 未領取其它獎學金。

4. 得獎名額得從缺。

1. 申請表。

 

2. 前一學年成績單、操行成績單。

3. 未得其它獎金證明。

4.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5. 專題報告1篇。

6.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之第1頁。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附件:

 

1. 高英士研究獎學金獎勵辦法

2. 專用申請表

3. 未享公費及其它獎助學金證明

110/10/6 陳成慶教授紀念獎助學金 每名8~10萬元,4~5名。

 

※實際頒發名額與獎助學金金額以審定後之公告為準。

大學部與研究所具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 1. 清寒優秀者,以經濟負擔重、有需要助學者為優先。

 

2. 除一年級新生外,109學年專業主科*成績平均在GPA 3.0 (百分制76分)以上,無不良紀錄者。(*不含共同必修課,通識課程,和選修課)。

3. 110學年未獲其他獎助學金者。

4. 獲得本獎助學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但每學年領取之獎助學金總金額不得逾新臺幣20萬元)。

4. 如無合適獲獎人,可從缺。

※受獎人應配合事項:受獎學年第二學期期末(6月15日前)需繳交「年度學習成果書面報告」(內容含蓋學習心得、個人參與之研究報告、人生歷程感想或其他重要學習成果),由本系轉送設獎人查考。

1. 申請書。

 

2. 學業成績單(含入學以來全部成績,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

3. 獎懲紀錄(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紀錄)。

4. 相關證明文件任一件或多件(例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國稅局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清單、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

4. 自傳一份(請用A4紙印出或繕寫,兩頁以內)。

5. 申請續領者需繳交前一年度之「年度學習成果書面報告」。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附件:

 

1. 陳成慶教授紀念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2. 陳成慶教授紀念獎助學金申請書

110/10/6 英特格基金會科學、技術、工程與數學領域獎助學金 每名5000美元(視當年度玉山銀行公告匯率換算成新臺幣發放),本系1名 本國籍大二在學學生(不含延畢、休學及轉學生) 1. 家境清寒。

 

2. 未享公費待遇。

3. 學業成績GPA 3.38以上或學年名次在前15%。

5. 無懲處記錄。

註:

1. 本獎助學金第1年辦理獲獎之大二生,其大三、大四就學階段可連續給獎,但其前一學年學業成績仍必須維持GPA 3.38以上或學年名次在前15%、無懲處記錄。

2. 如獲獎之大二生,其於本獎助學金辦理第2年、第3年(即大三、大四就學階段)不符合要點成績與操行規範者,則請系辦另於當年度重新推薦大三生或大四生1人給獎(重新推薦給獎者則不予再補發前一年或前兩年之獎助學金)。

4.重新推薦給獎之大三生就讀大四時,仍必須符合要點成績與操行規範才得續領;大四生則於當年度領獎後,不得再以延畢身份或因應屆畢業身份(無本校學籍)再續領本獎助學金。

1. 校內用申請書。

 

2. 本校前一學年成績單與學年名次證明正本、獎懲紀錄證明。

3. 學生證影本加蓋當學期註冊圓戳章。

4. 全家人戶籍謄本正本或近2年內戶籍謄本影本。

5. 政府低收或中低收清寒證明正本(如無者則一律檢附全家人前一年國稅局或稅捐處

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或有國稅局浮水印之影本)。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附件:

 

1. 英特格基金會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2. 申請書

110/10/6 大東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 每名3萬元,本系1名 研究所學生 1. 上一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0(含)分以上,各學科皆及格。

 

2. 上一學年度操行成績平均80(含)分以上。

3. 上一學年度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它獎學金。

1. 申請表。

 

2. 上學年成績單正本1份。

3. 上學年操行成績單正本1份。

4. 學生證影本,請至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於影本上核蓋110-1註冊圓章。

5. 自傳。

6. 切結書。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附件:

 

1. 大東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申請辦法(含申請表)

2. 專用切結書

110/10/6 台肥基金會優秀獎學金 每名3萬元,本系2名。 本國籍,大三及大四在學生。 1. 上學年兩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者。

 

2. 上學年兩學期操行成績平均85分以上者。

3. 未曾領取本會獎學金者。

註:若為農家子弟可加分,直系親屬具備農漁保者身分者適用。

1. 申請表1份。

 

2. 上學年兩學期成績單正本1份。

3. 上學年兩學期操行成績單正本1份。

4. 農家子弟證明:農漁保投保及直系親屬證明文件各1份。

5. 獎學金撥入指定帳戶單1份。

6. 領據1份。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附件:

 

1. 110年優秀獎學金發放辦法(含申請書及其它表單)

110/9/10(五) 財團法人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10萬元,名額由基金會獎學金遴選委員會決議分配。 大三(含)以上及碩、博士生。 各系所依辦法進行資格審查並推薦人選1~3名,連同各項申請資料上傳至基金會申請網址。

 

1.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全系所前20% 者 ,且每科成績均須及

格。

2. 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1. 申請表。

 

2.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1份。

3. 個人自傳。

4. 教授推薦信1份。

5. 可檢附研究論文摘要及初步 成果報告、研究專題報告或其它優異表現之證明等。

6. 家境清寒者,另附相關證明資料,優先列入考量依據。

附件:

 

01_獎學金辦法

02_獎學金函_臺大化工系

03_申請書

110/10/6 臺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 每名20萬元,1~2名

 

※曾領此項獎助金的同學仍歡迎再提出申請。

大學部學生(含大一新生) 1. 因家庭因素缺乏經濟能力就學之在學學生。

 

2. 除大一新生外,109學年學業專業主科*成績平均在65分(GPA 1.95)以上,無不良紀錄者。(*不含共同必修課、通識課程和選修課)

3. 110學年未獲其它獎助學金者。

4. 獲得本獎助學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金(情況特殊者除外,但領取獎學金總金額不得逾新臺幣20萬元)。

5. 如無合適候選人,可從缺,該年獎助金留存至翌年增加補助名額之用。

1. 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免)。

 

2. 獎懲證明(請至myNTU列印,大一學生免)。

3. 全戶戶籍謄本。

4.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自傳一份(請以A4紙列印或繕寫,2頁以內)。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附件:

 

1. 臺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辦法

2. 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書

110/10/6 生達獎助學金 每名6萬元,分2次(上、下學期)發給,全國12名。 本國籍,大一新生。 1. 家境清寒之臺灣學生。

 

相關學系之日間部大學一年級新生。

2. 高中(職)成績優良。

3. 德行評量及綜合表現評語優等(未被記過處分)。

4. 未受領公費或其他獎助金者。

1. 申請書(貼照片) 1份。

 

2. 高中(職) 3年學業成績證明(包括德育、智育、綜合表現評語)正本1份。

3. 全戶戶籍謄本1份,並附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村、里長清寒證明書正本一份。

4. 自傳(含理想及抱負) 1篇。

5. 同意書:同意將本次申請相關資料提供本基金會,以做為本獎學金之評審與核發之依據,且概不退件。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附件:

 

1. 生達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2. 生達獎助學金申請書

109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化工二館N210室簡群欣小姐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110/8/16

 

(一)

研究獎學金 15-30名,每名15萬元及獎狀乙紙。 1. 國內指定大學理、工相關領域科系所博士班二年級(含)以上研究生。

 

2. 研究所歷學年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含)以上(採用級等之學校,申請者需提出該校之分數與級等對照表)。

3. 毎系所限推薦1位。

4. 研究主題與綠色產業、綠色創新、能資源、環境保護等領域相關者,將酌予加分。

線上報名以及紙本資料寄送,二者均完成方受理申請。

 

1. 線上報名

中文網址:http://www.ctci.org.tw/

英文網址:http://www.ctci.org.tw/8831/

申請人線上填寫、上傳文件,完成線上報名後,下載「全冊彙整」資料,自行列印輸出製作成書面資料,交由所屬系所推薦申請。

2. 系所推薦:由所屬系所推薦1位。

3. 資料寄送:系所備妥(1)推薦表正本(2)申請表(3)歷學年各學期成績單正本(4)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等4項申請人紙本資料,統一由學校彙整函送,不受理個人或團隊直接申請。

A. 基本資料:

 

1. 推薦表

2. 申請表

3.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各乙份

4. 歷學年各學期成績單正本

5. 自傳

6. 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

B. 研究論文摘要及初步成果

C. 績優事蹟條列說明:

1. 參與專案、計畫及程式相關作品等

2. 重要著作之詳細資料

3. 證照、獎狀、專利等

4. 成果對科技、社會、產業之應用及貢獻

D. 其它具有彰顯研究成果之資料或物件等。

附件:

 

01_申請須知

02_Application Infomation

03_申請細則-研究及創意獎學金

04_申請細則-境外研究及境外生助學

05_Research Scholarship & Financial Aid Application Regulations

110/8/16

 

(一)

創意獎學金 15名(隊),每名(隊)15萬元及獎狀乙紙。 1. 教育部認可之大學校院,大學三年級(含)以上及碩士班學生(以個人或組成團隊方式申請)。

 

2. 歷學年各學期平均學業成績70分(含)以上(採用級等之學校,申請者需提出該校之分數與級等對照表)。

3. 由各系所推薦,不限名額。

4. 以科技相關之設計、宣導、推廣與應用等創意作品實體或雛形。主題與綠色科技、環保、能資源、及節能減碳等相關者將酌予加分。

線上報名以及紙本資料寄送,二者均完成方受理申請。

 

1. 線上報名

中文網址:http://www.ctci.org.tw/

英文網址:http://www.ctci.org.tw/8831/

申請人線上填寫、上傳文件,完成線上報名後,下載「全冊彙整」資料,自行列印輸出製作成書面資料,交由所屬系所推薦申請。

2. 系所推薦:由所屬系所推薦,不限名額。

3. 資料寄送:系所備妥(1)推薦表正本(2)申請表(3)歷學年各學期成績單正本(4)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等4項申請人紙本資料,統一由學校彙整函送,不受理個人或團隊直接申請。

A. 基本資料:

 

1. 推薦表

2. 申請表

3. 自傳/團隊介紹

4.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各乙份

5. 歷學年各學期成績單正本

6. 教授或專業人士推薦函(至少1封)

B. 創意作品說明書(二階段評審):

1. 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查(專利、發明獎、構想書等)

2. 第二階段:創意作品之實體或雛形審查

C. 創意作品影音介紹,長度3分鐘以內,形式不限

D. 績優事蹟:

1. 參與學校及國內具創意性社團活動成果

2. 參與國際相關活動成果

3. 獲得國內外相關創意或發明獎

4. 獲得國內外專利項目

5. 未抄襲他人創意之切結書

6. 其它具有彰顯創意成果之資料或物件等

附件:

 

01_申請須知

02_Application Infomation

03_申請細則-研究及創意獎學金

04_申請細則-境外研究及境外生助學

05_Research Scholarship & Financial Aid Application Regulations

110/8/16

 

(一)

境外生研究獎學金

 

Research Scholarship for International Graduate Students

15-25名,每名15萬元及獎狀乙紙。

 

 

1. 正式在臺修讀碩、博士學位之指定大學理、工相關領域科系所境外學生。

 

2. 研究所歷學年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含)以上(採用級等之學校,申請者需提出該校之分數與級等對照表)。

3. 毎系所限推薦1位。

線上報名以及紙本資料寄送,二者均完成方受理申請。

 

1. 線上報名

中文網址:http://www.ctci.org.tw/

英文網址:http://www.ctci.org.tw/8831/

申請人線上填寫、上傳文件,完成線上報名後,下載「全冊彙整」資料,自行列印輸出製作成書面資料,交由所屬系所推薦申請。

2. 系所推薦:由所屬系所推薦1位。

3. 資料寄送:系所備妥(1)推薦表正本(2)申請表(3)歷學年各學期成績單正本(4)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等4項申請人紙本資料,統一由學校彙整函送,不受理個人或團隊直接申請。

A. 基本資料:

 

1. 推薦表

2. 申請表

3. 學生證、臺灣居留證正反面及護照(有照片頁)影印本各1份

4. 歷學年各學期成績單正本

5. 自傳(中、英文均可)

6. 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

B. 研究論文摘要及初步成果

C. 績優事蹟條列說明:

1. 參與專案、計畫及程式相關作品等

2. 重要著作之詳細資料

3. 證照、獎狀、專利等

4. 成果對科技、社會、產業之應用及貢獻

D. 其它具有彰顯研究成果之資料或物件等

附件:

 

01_申請須知

02_Application Infomation

03_申請細則-研究及創意獎學金

04_申請細則-境外研究及境外生助學

05_Research Scholarship & Financial Aid Application Regulations

110/8/16

 

(一)

境外生生活助學金

 

Financial Aid for International Graduate Students

10-20名,每名10萬元。 1. 正式在台修讀碩、博士學位之指定大學院校理、工相關領域科系所境外學生,在經濟上確有困難並需資助者。

 

2. 研究所歷學年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75分(含)以上(採用級等之學校,申請者需提出該校之分數與級等對照表)。

3. 毎系所限推薦1位。

線上報名以及紙本資料寄送,二者均完成方受理申請。

 

1. 線上報名

中文網址:http://www.ctci.org.tw/

英文網址:http://www.ctci.org.tw/8831/

申請人線上填寫、上傳文件,完成線上報名後,下載「全冊彙整」資料,自行列印輸出製作成書面資料,交由所屬系所推薦申請。

2. 系所推薦:由所屬系所推薦1位。

3. 資料寄送:系所備妥(1)推薦表正本(2)申請表(3)歷學年各學期成績單正本(4)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等4項申請人紙本資料,統一由學校彙整函送,不受理個人或團隊直接申請。

A. 基本資料:

 

1. 推薦表

2. 申請表

3. 學生證、臺灣居留證正反面及護照(有照片頁)影印本各1份

4. 歷學年各學期成績單正本

5. 自傳(中、英文均可)

6. 檢附「境外生生活助學金指導教授推薦函」(推薦教授需詳實載明該學生之經濟需求)

B. 研究論文摘要及初步成果

C. 績優事蹟條列說明:

1. 參與專案、計畫及程式相關作品等

2. 重要著作之詳細資料

3. 證照、獎狀、專利等

4. 成果對科技、社會、產業之應用及貢獻

D. 其它具有彰顯研究成果之資料或物件等

附件:

 

01_申請須知

02_Application Infomation

03_申請細則-研究及創意獎學金

04_申請細則-境外研究及境外生助學

05_Research Scholarship & Financial Aid Application Regulations

承辦人:簡群欣,(02)3366-1519,chiench@ntu.edu.tw ,化工二館N210室
110/6/30(三) 李長榮教育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 擇優選取約20名,每人獎助學金最高新台幣6萬元整。 1. 大學生:國內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化工、化學及相關科系(含材料、生技、生科、機械、儀電)、商管學院及其相關科系大三至大四之優秀學生。

 

2. 研究生:國內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化工、化學及相關科系研究所(含材料、生技、生科、機械、儀電)、商管學院及其相關科系之優秀研究生。

1. 限未得過本獎項者報名參加。

 

2. 成績限制:學期總成績80分以上者。

1. 將歷年成績單正本、個資同意書郵寄至『台北市106大安區安東街40巷41號2F 李長榮教育基金會獎學金活動小組 收』,家境清寒者,另附納稅證明或相關證明資料(郵寄文件以郵戳為憑)。

 

2. 其他申請文件除了推薦信可由推薦人以電子郵件方式直接提交以外,請上傳至個人網路儲存空間後,將下載連結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LCY@neoact-imc.com ,並以『第十屆獎學金優秀學生獎-OO大學-OO系/所-姓名』為信件主旨。

附件:

 

01-1_優秀學生獎學金函

01-2_優秀學生獎學金設置辦法

01-03_申請書

01-04_個資同意書

110/6/30(三) 李長榮教育基金會碩士生獎學金 10名,每月領取新臺幣1萬元整,初次受獎者於領取獎學金1年後,需經過再次審核,通過後得繼續領取。每名受獎者受領本獎學金最長期限為22個月。 國內、外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化工、化學及相關科系研究所(含材料、生技、生科、機械、儀電)、商管學院及其相關科系攻讀碩士學位之優秀在學研究生。(不包含在職進修生)。 1. 申請者未受領其他有約定附帶服務義務之獎學金。

 

2. 畢業(男役畢)後能立即配合至李長榮集團(指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關係企業,下同)服務兩年者,若為尚未服役之役男,則需於畢業後立即至李長榮集團服研發替代役。

請將申請文件上傳至網路儲存空間,並將可供下載的連結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LCY@neoact-imc.com 『李長榮教育基金會獎學金活動小組』收。建議使用google雲端硬碟,以利後續審核。

 

1. 個人履歷(包含生涯規劃書)

2. 指導教授推薦函乙份

3. 大學與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4. 專題或研究成果

5. 其他文件

附件:

 

02-1_碩士生獎學金函

02-2_碩士生獎學金設置辦法

第一梯次: 即日起~ 110/6/30(三)

 

第二梯次:110/9/1(三)~ 110/10/31(日)

李長榮教育基金會博士生獎學金 10名,每月領取新臺幣2萬元整(當年9月至次年8月)。初次受獎者於領取獎學金1年後,需經過再次審核,通過後得隔年9月起繼續領取。每名受獎者受領本獎學金最長期限為4年。 國內、外攻讀博士學位之在學學生(不包含在職進修生)。 1. 申請者未受領其他有約定附帶服務義務之獎學金

 

2. 畢業(男役畢)後能立即配合至李長榮集團(指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關係企業,下同)服務兩年者,若為尚未服役之役男,則需於畢業後立即至李長榮集團服研發替代役。

請將申請文件上傳至網路儲存空間,並將可供下載的連結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LCY@neoact-imc.com 『李長榮教育基金會獎學金活動小組』收。建議使用google雲端硬碟,以利後續審核。

 

1. 個人履歷(包含生涯規劃書)

2. 指導教授推薦函乙份

3. 大學與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4. 專題或研究成果

5. 其他文件

附件:

 

03-1_博士生獎學金函

03-2_博士生獎學金設置辦法

聯絡資訊:財團法人李長榮教育基金會,(02)2752-6891,LCY@neoact-imc.com
110/4/16(五) 景碩科技人才培育獎學金 每年5名,每學期新臺幣10萬元,最少獎助1年,最長獎助2年(4學期)。 碩士班在學生(碩士一年級)。 1. 每學期之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 B+),操行成績80分(甲等 或A以上)。

 

2. 未受領其他有約定就業、實習等附帶服務義務之獎助學金。

3. 畢業後(義務役畢)能於約定時間 配合至本公司服務者。(須服務年限詳申請辦法第4點)

4. 若為清寒家庭、低收入戶請檢附相關證明,將予以優先考量。

1. 申請表乙份。

 

2. 自傳(500字以上,須含家庭狀況、個人優劣勢、研究計畫、未來自我規劃等說明)

3. 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4. 教授推薦函乙份。

5. 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

附件:

 

01_DM

02_申請辦法

03_申請表

承辦人: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張小姐,(03)4871919分機22347,recruit@kinsus.com.tw

 

網址:https://www.kinsus.com.tw/zh-TW/Html/join-kinsus

110/4/12(一) 臺大化工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熱心公益類) 原則獎助1名,10萬元。

 

※視申請情形,捐款人審酌增加獎助名額。

1. 本校化工系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含研究生)

 

2. 熱心公益、愛鄉愛人。

※若符合工學院學生利他獎條件者,可同時申請。

1. 品行良好,無犯罪或不良紀錄。

 

2.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GPA 2.48)以上。

3. 本學年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需檢具證明,經審查始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 申請書。

 

2. 前一學年成績單。

3. 獎懲紀錄。

4. 事蹟說明(至少A4一頁,請email給承辦人)、獲獎證明或其他佐證資料。

4. 師長或有關單位推薦函。

附件:

 

01_臺大化工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02_申請書

110/3/22(一) 1974級系友助學金 每名3萬元,每學期3名或以上。 本系大學部、研究所有助學金需要學生。 1. 前一學期(109-1)學業成績總平均在65分(GPA 1.95)以上,無不良紀錄。

 

2. 申請人若同學期獲得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1. 申請表。

 

2. 前一學期(109-1)學業成績及獎懲紀錄。

3. 相關證明文件任一件或多件(例如:國稅局所得清單證明、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

附件:

 

01_申請書

02_1974級系友助學金設置要點

110/3/22(一) 三福化工助學金 每名3萬元,1~3名。 本系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 前學年(108-2及109-1)學業成績總平均65分(GPA 1.95)以上,無不良記錄。

 

2. 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3. 申請人若同學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

1. 申請書。

 

2.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3. 戶籍謄本。

4. 歷年成績單。

5. 獎懲紀錄證明。

附件:

 

01_申請表

02_三福化工助學金設置要點

110/3/22(一) 研究生扶助金 每名3萬元,1-3名。 研究所在學學生。 1. 須為本地生或外籍生,非在職生。

 

2. 家境清寒。

3. 以未領取獎助學金者優先。

1. 申請書。

 

2.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3. 戶籍謄本。

4. 歷年成績單。

附件:

 

01_申請表

110/3/22(一) 碩士班林嘉瑞校友清寒助學金 每名1萬元,每學期至多獎助2名。 碩士班在學學生。 1. 家境清寒。

 

2. 前一學期(109-1)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5分(GPA 2.93)以上,無不良記錄者。

3. 受領本助學金者,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 申請書。

 

2.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或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3. 戶籍謄本。

4. 前一學期(109-1)成績單。

5. 獎懲紀錄。

附件:

 

01_林嘉瑞校友助學金申請書

02_林嘉瑞校友清寒助學金設置要點

110/3/9(二) 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 暫定3萬元,工學院2名。 大二(含)以上在學學生(含研究生)。 (請詳閱附件2之通知與注意事項)

 

1. 108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 3.38(百分制80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且無不良紀錄者。

2. 109學年度第2學期(自開學2/22至6月底止)不得兼領其他公費、獎學金,惟政府認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或領有身障手冊者不在此限。

※學生成績「必須有本校108學年度上、下學期之GPA平均」,「僅有單學期成績者」或「研究生持他校成績者」或「研究生僅有操行成績者」不予受理。

1. 申請書(等第績分平均GPA須換算成百分制分數。

 

2. 同意切結書。

3. 本校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

4. 學年名次證明書正本(請至註冊組外之機器購買;研教組有提供本項證明,須臨櫃辦理)。

5. 獎懲紀錄證明書正本。

6. 國稅局107年度全家人所得資料清單(須包括申請者本人,請詳見注意事項第3點)。

7. 全家人戶籍謄本。

附件:

 

01_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辦法

02_通知與注意事項

03_申請書

04_切結書

110/3/15(一)

 

(掛號郵寄,郵戳為憑)

財團法人福琳工商發展基金會工商學生清寒獎學金 每名獎助新臺幣參萬元,

 

每學期上限壹佰名。

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本國學生,具獎助資格者。 凡家境清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1. 經錄取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並取得入學證明之新生,其高中(職)、專科畢業總學業成績80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2. 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學生,其前學期學科平均成績80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3. 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因轉學、家庭變故休學而復學者,其轉學、休學前之學期學科平均成績80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填具申請表並依表內規定繳交所需證件,逕向基金會申請。 附件:

 

01_福琳基金會工商清寒獎學金辦法

02_福琳基金會工商清寒獎學金申請表

109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化工一館201B室張先生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12/15 財團法人吳仲亞先生教育慈善基金會獎學金 約27,000元 /名

 

化工系2名

大二以上(含研究所)學生 1. 108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

 

2. 108學年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無不良紀錄。

4. 家境清寒者優先。

5. 受領本獎學金者,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 獎學金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操行及獎懲紀錄證明 (可至MyNTU下載列印)

4. 全戶戶籍謄本

5. 國稅局108年度全戶所得清單

6. 清寒相關證明

109財團法人吳仲亞先生教育慈善基金會獎學金申請書

 

申請人同意切結書

11/20 2021 TSIA半導體獎:具博士學位之新進研究人員 獎牌乙座及80,000元,並將個人貢獻事蹟公告予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之會員廠商並發表讓社會知悉

 

※全國十所大學之新進研究人員共1-2名。

本系新進研究人員(含教師、研究人員、博士後研究員) 新進研究人員係指取得博士學位後從事研究工作,以申請截止日期為基準,在台灣學校從事研發及教學滿2年未達5年者。

 

※於2021年TSIA會員大會或年會中頒獎,獲獎者須親自出席受獎。因故經TSIA遴選委員會同意,理監事會核備,同意由其指導教授或該單位最高研發主管出席,受獎得改由他人代之。

1.    專用申請表。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請貼於申請表)。

3.    工作服務證明正本。

4.    取得博士學位後,參與半導體學術研究、著作論文、發明成果、獲獎紀錄、專利榮譽、特殊貢彥、產學合作等傑出事蹟之相關佐證資料。

5.    推薦函正本。

申請文件請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至申請表內之申請資料結網址

2021 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TSIA獎-具博士學位之新進研究人員申請辦法

 

2021 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TSIA獎-具博士學位之新進研究人員申請表

2021 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TSIA獎-具博士學位之新進研究人員推薦函

11/20 2021 TSIA半導體獎:博士研究生 獎牌乙座及80,000元,並將個人貢獻事蹟公告予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之會員廠商並發表讓社會知悉 ※全國十所大學之博士研究生共十名。 已通過博士資格考 之博士班研究生 ※需經指導教授推薦 1.    已通過博士資格考之在學博士班研究生。 2.    積極從事半導體之學術研究、發明或致力投入產業合作並有具體貢獻。 ※於2021年TSIA會員大會或年會中頒獎,獲獎者須親自出席受獎。因故經TSIA遴選委員會同意,理監事會核備,同意由其指導教授或該單位最高研發主管出席,受獎得改由他人代之。 1.    專用申請表。 2.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3.    博士班歷年成績單證本。 4.    參與半導體學術研究、著作論文、發明成果、獲獎紀錄、專利榮譽、特殊貢彥、產學合作等傑出事蹟之相關佐證資料。 5.    推薦函正本。 申請文件請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至申請表內之申請資料結網址 2021 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TSIA獎-博士研究生申請辦法

 

2021 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TSIA獎-博士研究生申請表

2021 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TSIA獎-博士研究生推薦函

11/2 第19屆高英士研究獎學金 60,000元
(本校化工、化學所各1名,本系推薦1名)
博士班研究生 1. 108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5分(GPA 3.76)以上。

 

2. 108學年度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4. 各校推薦之申請者若未符合上述各項規定,得獎名額得予從缺。

1. 專用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操行成績證明書(可至MyNTU下載列印)

4. 專題報告1篇(請繳交紙本並寄送電子檔至wschang@ntu.edu.tw)

5.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6.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

7.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高英士研究獎學金辦法

 

高英士研究獎學金申請表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

10/23 生達獎助學金 60,000元 (分上、下學期二次發給)

 

※各公、私立大學的醫藥等相關學系之日間部一年級新生共十二名。

大學一年級新生 家境清寒之台灣學生 (本系至多推薦3名)

 

※本獎助學金核發順序:有中、低收入戶證明者,村、里長清寒証明者,次以成績優良者優先。

1.    家境清寒之本國(臺灣)學生。

 

2.    高中(職)成績優良、德行評量及綜合表現評語優等(未被記過處分)。

3.    未受領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

4.    本系至多推薦3名。

1.    專用申請書(含同意書),請貼照片。

 

2.    高中(職)三年學業成績證明(包括德育、智育、綜合表現評語)正本1份。

3.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4.    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村、里長清寒証明書正本或國稅局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需正本並經導師核章)。

5.    自傳(含理想及抱負)一篇。

生達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生達獎助學金申請書

◎接受本獎助學金之學生,每學期要撰寫一篇有關所學相關產業之文章(不拘題材),交系主任轉交設獎單位, 概不退還。

10/8 財團法人俞國華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50,000元/名

 

(工學院1名)

本系家境清寒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在學學生 1. 108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平均達85分(GPA 3.76)以上。

 

2. 操行成績均達85分(等第A)以上。

3. 家境清寒需要經濟扶助者優先。

1. 本校專用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108學年名次證明

4. 獎懲紀錄與操行證明(可登錄MyNTU申請)

5. 自傳

6. 一年內之全家人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全家人戶籍謄本正本。

7. 政府低收或中低收證明正本(如為卡者可用影本),如無者或持有其他證明者請一律檢附第8項。

8. 全家人108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每個人不管是否就學或無工作都會有所得清單。如為影本必須有國稅局核章,或影本上有國稅局浮水印,不接受自行影印正本或繳交報稅參考資料),清單檢附須有:申請人、申請人之父母、申請人配偶與子女、未婚之兄弟姐妹、已婚且同住之兄弟姐妹、同戶或共同生活之(外)祖父母)。

財團法人俞國華文教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財團法人俞國華文教基金會獎學金申請書

10/14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公司獎學金 化工系共計4名:

 

碩二(1名)
大四(1名)
大三(1名)
大二(1名)

碩士生:35,000元

大學生:30,000元

大學部二年級到四年級、碩士班二年級 1. 108學年度專業學科成績平均、學業總平均達80分(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均達80分(等第A-)以上。

 

2. 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1.獎學金申請表

 

2.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3.歷年成績單正本

4.操行成績證明書(可至MyNTU下載列印)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辦法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申請表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10/14 大東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 30,000元
(本系1名)
碩、博士班研究生 1. 108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0(含)分(GPA 3.38)以上,各學科皆要及格。

 

2. 108學年度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無操行成績則免。

3. 108學年度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1. 專用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學生證影本(請至研教組蓋註冊章)

4. 戶口名簿影本

5. 自傳(字數不限)

大東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申請辦法

 

大東樹脂專用申請表

大東樹脂專用切結書

10/23 財團法人台肥基金會優秀獎學金 30,000元/名 本系大三及大四本國籍在學學生各1名 1.    108學年平均成績達85分(GPA 4.0)以上。

 

2.    108學年操行成績85分(等第A)以上。

3.    未曾領取本獎學金者。

4.    農家子弟(本項為加分項,直系親屬具備農漁保者身分者適用)。

1.    歷年成績單正本

 

2.    操行成績證明書(可登錄MyNTU自行下載列印)

3.    財團法人台肥基金會109年優秀獎學金申請表

財團法人台肥基金會109年優秀獎學金發放辦法

 

財團法人台肥基金會109年優秀獎學金申請表

10/23 長興獎助學金 30,000元 碩、博
(台大4名,本系推薦1-3名)
1.    108學年平均成績達85分(GPA 4.0)以上。

 

2.    108學年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108學年體育成績70分(等第B-)以上(本項規定作為參考,不強制要求)。

4.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1.    專用申請表 (「操行成績證明書」可登錄MyNTU自行下載列印 )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專題報告1篇(請繳交紙本並寄送電子檔至wschang@ntu.edu.tw)

4.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請先填寫個人基本資料後送系辦,由系辦統一送件 至生活輔導組用印 )

5.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長興獎助學金發放辦法及申請表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

申請期限延長至
9/21
中午前
明基材料第7屆研究獎學金 1.得獎者若為應屆畢業生,經參與面試考核並得到預聘資格,將另發放預聘金每名新台幣五萬元整。
2.得獎者若非為應屆畢業生,將優先獲得實習面試之機會。
本校具碩、博士班(含)以上資格,且已就讀一學年(含)以上之學生 (本籍生、外籍生、僑生) (1)本籍生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A以上且排名全班前30% (附名次證明)。
(2)外籍生、僑生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A以上。
(3)前一學年操性成績皆於80分以上(請附操性成績表及獎懲證明)。
(4)未領有其它獎助學金者。
(5)得獎者取得預聘資格,並獲得預聘金五萬元,如屆時未依約報到,將請得獎者返還預聘金五萬元。
(6)若因休學、退學等理由離校,設獎公司將停止給付獎金。
(7)得獎者申請文件與事實不符,將取消得獎資格。
1.明基材料第七屆研究獎學金申請表
2.明基材料第七屆研究獎學金推薦表
3.明基材料獎學金校內申請書
4.獲獎紀錄表
5.同意切結書
6.碩士班(含)以上各年級學業成績及排名(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
7.操行成績表 (可登錄MyNTU申請)
8.獎懲紀錄證明 (可登錄MyNTU申請)
9.指導教授或具相關學術背景之專業人士推薦函一份
10.著作目錄(請載明期刊論文是否為SCI期刊)、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相關有助審核之著作文件
11.自傳及研究計畫
明基材料第七屆研究獎學金施行辦法及專用申請書

 

明基材料獎學金校內申請書

獲獎紀錄表

同意切結書

10/15 財團法人福琳工商發展基金會清寒獎學金 每名獎助新台幣3萬元/每學期上限100名 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本國學生,具獎助資格者。 凡家境清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1.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新生,其高中(職)、專科畢業總學業成績80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2.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學生,其前學期學科平均成績80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3.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因轉學、家庭變故休學而復學者,其轉學、休學前之學期學科平均成績80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申請人請於10/15前填具申請表逕向該會申請。
(詳細申請文件請參照獎學金申請表內容所示)
福琳基金會工商清寒獎學金辦法

 

福琳基金會工商清寒獎學金申請表

福琳基金會工商清寒獎學金公告函文

9/11 台聚教育獎學金 50,000元(化工系1名) 大學部三年級(含)以上及碩、博士生 1.108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全系所前20%者,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
2.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1.獎學金申請表
2.108學年成績單正本
3.108學年度名次證明
4.獎懲紀錄證明 (可登錄MyNTU申請)
5.個人自傳
6.教授推薦信一份
7.研究論文摘要及初步成果報告、研究專題報告或其他優異表現之證明等
8.其他:家境清寒者,另附相關證明資料,優先列入考量依據,請檢附國稅局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辦法

 

獎學金申請表

9/3 明基材料第7屆研究獎學金 1.得獎者若為應屆畢業生,經參與面試考核並得到預聘資格,將另發放預聘金每名新台幣五萬元整。
2.得獎者若非為應屆畢業生,將優先獲得實習面試之機會。
本校具碩、博士班(含)以上資格,且已就讀一學年(含)以上之學生 (本籍生、外籍生、僑生) (1)本籍生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A以上且排名全班前30%(附名次證明)。
(2)外籍生、僑生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A以上。
(3)前一學年操性成績皆於80分以上(請附操性成績表及獎懲證明)。
(4)未領有其它獎助學金者。
(5)得獎者取得預聘資格,並獲得預聘金五萬元,如屆時未依約報到,將請得獎者返還預聘金五萬元。
(6)若因休學、退學等理由離校,設獎公司將停止給付獎金。
(7)得獎者申請文件與事實不符,將取消得獎資格。
1.明基材料第七屆研究獎學金申請表
2.明基材料第七屆研究獎學金推薦表
3.明基材料獎學金校內申請書
4.獲獎紀錄表
5.同意切結書
6.碩士班(含)以上各年級學業成績及排名(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
7.操行成績表 (可登錄MyNTU申請)
8.獎懲紀錄證明 (可登錄MyNTU申請)
9.指導教授或具相關學術背景之專業人士推薦函一份
10.著作目錄(請載明期刊論文是否為SCI期刊)、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相關有助審核之著作文件
11.自傳及研究計畫
明基材料第七屆研究獎學金施行辦法及專用申請書

 

明基材料獎學金校內申請書

獲獎紀錄表

同意切結書

9/3 馮故教授君策先生獎助金 2萬元(工學院1名) 大三、大四在學學生
※清寒優先
108學年度學業成績達GPA 3.38以上而家境清寒者,且無任何懲處紀錄。 1.馮君策獎助金申請書
2.馮君策獎助金同意切結書
3.歷年成績單正本
4.名次證明
5.操行成績表(可登錄MyNTU申請)
6.獎懲紀錄證明(可登錄MyNTU申請)
7.政府低收證明
馮故教授君策先生獎助金管理辦法及立法總說明

 

馮君策獎助金申請書

馮君策獎助金同意切結書

9/3 毛氏獎學金 2萬元/工學院1名 大二以上在學學生 (含研究所)
※前一學年成績非本校者請勿申請
1.108學年度學業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無一科不及格且無不良紀錄。
2.109學年不得兼領其他公費。
1.毛氏獎學金申請書
2.108學年成績單正本
3.獎懲紀錄證明 (可登錄MyNTU申請)
毛氏獎學金設置要點

 

毛氏獎學金申請書

毛氏獎學金同意切結書

9/3 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 5萬元
(每學院1名)
大學部二年級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 (本地生,不含僑、陸、外籍生) 1.108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GPA 3.38)以上,且無不及格 科目,操行成績80分(A-)以上
2.109學年度未獲得其他獎助學金
3.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者為優先※一旦申請獲獎,109學年度不得再兼領其他獎助金
1.臺大校友會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
2.臺大校友會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書
3.臺大校友會優秀學生獎學金同意切結書
4.學生證正面影本加109-1註冊圓章 (如提供在學證明者,一律至註冊組/研教組外的機器購買正本)
5.108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
6.名次證明
7.操行證明 (可登錄MyNTU申請)
8.獎懲紀錄證明 (可登錄MyNTU申請)
9.若符合「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之申請者,請務必檢附以下文件:
(1)持有「政府核定相關清寒證明 」者,如政府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2)未持有前項政府核定相關清寒證明者,一律請檢附「108年度父、母、本人及其兄弟姊妹之國稅局所得清單」(請詳閱右欄說明)
10.導師或教師簽名過之自傳 (內容須說明家境與自身未來期望,至少1頁A4)
臺大校友會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臺大校友會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

臺大校友會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書

臺大校友會優秀學生獎學金同意切結書

生輔組說明
說明:
‧所謂「全戶國稅局所得清單」,成員應包含父、母、本人、本人未婚之兄弟姊妹,無工作、身分別為學生者皆會有,請同學如實繳附;如為單親情形,請提供「申請本人之戶籍謄本正本(記事)證明」,所得清單可以只提供父母其中一方。
‧申請表上須附照片並黏貼「學生證正面影本」,請將影本拿至註冊組核蓋109-1註冊圓章。

9/30 第十屆達興材料研究生獎學金 博士生獎學金每位24萬元,碩士生獎學金每位12萬元,一次性發放。

 

(獎學金名額:共六名,不足額可從缺)

1,109學年在學之專職博士、碩士研究生

 

2.本系所畢業,目前正於海外攻讀研究所之在學研究生。

1.    大學畢業總成績平均GPA 3.7以上 (請附名次證明) 。

 

2.    未受領其他有服務義務之獎助學金者。例如:畢業後需至公司任職綁約之相關條件交換…等。

申請人請 9/30( ) 前逕行掛號寄送「 40763 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一路 15 號」,請註明【達興材料獎學金專案小組收】 ( 以郵戳為憑 )

 

1.達興材料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表 (表一)。

2,大學(含)以上之學歷成績單(需顯示排名)。

3.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有助於審核之著作 (表二)。

4.自傳及研究計畫 (10頁以內,請雙面列印)。

5.獎學金申請人承諾書 (需親筆簽名)。

第十屆達興材料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辦法與表單(PDF)

 

第十屆達興材料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表單(Word)

2020獎學金QA

2020獎學金EDM

8/21 中技社科技獎學金 本系各獎項推薦1名(隊)。

 

(創意獎學金除外,可推薦1名(隊) (含)以上)

(1)研究獎學金:每名15萬元及獎狀乙紙,名額15-30名

(2)創意獎學金:每名(隊)15萬元及獎狀乙紙,名額7-15名(隊)

(3)境外生研究獎學金:每名15萬元及獎狀乙紙,名額15-25名

(4)境外生生活助學金:每名10萬元,名額10-20名

(1) 研究獎學金

 

博二 (含)以上,研究所歷學年各學期學業平均達80分/GPA3.38(含)以上;研究主題與綠色產業、綠色創新、能資源、環境保護等領域相關者,將酌予加分。

(2) 創意獎學金

大三(含)以上及碩士研究生,歷學年各學期學業平均達70分/GPA2.44(含)以上;以科技相關之設計、宣導、推廣與應用等創意作品實體或雛形。主題與綠色科技、環保、能資源及節能減碳等相關者,將酌予加分。

(3) 境外生研究獎學金 正式在台修讀碩、博士學位之境外優秀在學學生 ,研究所歷學年各學期成績達80分/GPA3.38(含)以上。

(4) 境外生生活助學金 正式在台修讀碩、博士學位之境外優秀在學學生 ,在經濟上確有困難並需資助者,研究所歷學年各學期成績達75分/GPA2.93(含)以上。

(1)研究獎學金:兼顧「過去研究績效」及「未來發展潛力與貢獻」

 

(2)創意獎學金:著重於個人或團隊之創意性及未來之發展潛力

(3)境外生研究獎學金:著重「過去研究績效」及「未來發展潛力與貢獻」

(4)境外生活助學金金:著重境外研究生完成學業之「經濟需求性」

本獎學金有排斥性 ,獲獎同學當學年度同時獲得中技社獎學金及其他單位提供之獎學金(校內、教育部、外交部及科技部等單位提供之獎學金除外),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發現有違反事實,將追繳已發放之中技社科技獎學金,詳細規定請見「申請細則」 】 (境外生生活助學金與境外生研究獎學金可同時受領)

1.各項獎學金線上報名 以及書面資料 寄送,二者均完成方受理申請, 請至中技社網站線上報名

 

(1)中文報名網址

(2)英文報名網址

線上報名完成後,下載「全冊彙整」資料,請列印後輸出製作成書面資料繳交系辦

2. 申請需提送文件詳見「申請細則」

(1) 2020 年中技社科技獎學金「研究獎學金」及「創意獎學金」申請細則

(2) 2020中技社科技獎學金「境外生研究獎學金」及「境外生生活助學金」申請細則

(3) 2020 CTCI Found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cholarship

1.因本校成績採級等制,上傳成績單時,請同時上傳「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 」,以供設獎單位評核。

 

2.「研究獎學金及創意獎學金」申請資格中規定之 博士班二年級 ( ) 、及大學三年級 ( ) 以上,其認定以本獎學金申請截止日為準

已畢業者必須在申請截止日之前一學期仍有註冊在學者。

◎一律由系所推薦申請,統一由學校彙整資料函送設獎單位,設獎單位不受理個人或團隊的直接申請。

8/31 財團法人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100,000元及中英文得獎證書/1名 限研究所二級以上之碩士生或博士生 (即研究所修業時間需滿一年以上者) 1.本國籍

 

2.108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須達80分(GPA:3.38)以上,或經教授推薦,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3. 申請人若同時獲得本會及其他單位之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發現違反事實,將追繳已發放之獎學金。

4.獎學金得主的評選以未曾得過本會獎學金之同學為優先。

1.  申請人資料表

 

2.  申請書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

5.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

6.  2000字以內自傳(含生涯規劃,如有優良事蹟,請檢附相關證明)。

7.  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

8.  著作目錄及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9.  其他有助審查文件。

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人資料表

申請書

8/11 傅鐘獎學金 109學年度入學之大一新生

 

每名獎學金總額最高80萬元,學院名額1名/不分院名額1名

本系大一新生 (入學成績優異或曾獲國際重要競賽獎項、其他優秀表現) 1.   本校新生:擬就讀本校學士班之本國學生且具有優良事蹟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申請書,經院系初審通過者,由學院遞交推薦學生申請文件。

 

2.  續領舊生:自大一下學期起至畢業止(不含延長修業期間),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名次在該學系(組)自訂科目同年級學生前百分之十以內(以四捨五入計算),且依規定修習最低學分數以上,該學期在學者可續領獎學金新台幣10萬元,最多以領取八學期為限。

3.  學生具以下情形者,即取消受獎資格:

(1)新生入學當學期未註冊、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者。

(2)已領取本校希望出航獎學金、希望獎學金及希望助學金。

(3)資料有偽造或不實情事者,撤銷其獲獎資格,已領取之獎學金應予繳回,並依情節追究相關責任。

4.  本獎學金審核結果與相關訊息一律以本校學生「學號信箱」作為聯繫通知管道,請自行留意電子信箱信件。

1.傅鐘獎學金申請書。

 

2.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本校僅接受中華郵政、華南銀行、玉山銀行3間金融機構帳戶,尚未開戶者,請盡快擇一開戶。

3.優良事蹟證明文件:如學測或指考成績單、國際重要競賽獎狀、海外大學入學通知書等。

臺大傅鐘獎學金實施要點

 

國立臺灣大學傅鐘獎學金申請書

9/28 臺大化工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 每學年原則各類獎助1名,每名10萬元
◎視申請情形,捐款人審酌增加獎助名額。
本系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含研究生、大一新生)
第1類:清寒優秀、敦品勵學
第2類:才華洋溢、資質優越:指在文化、體育、藝術等方面,具有值得獎勵之特殊事蹟
1.品行良好,無犯罪或不良紀錄。
2.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GPA2.48)以上者;申請清寒優秀類者,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5分(GPA2.93)以上者。
3.本學年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需檢具證明,經審查始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清寒優秀類
(1)申請書。
(2)前一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碩一新生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博一新生請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大學逕升博一者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獎懲紀錄。
(3)家境清寒證明文件(含國稅局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戶籍謄本。
(4)學術期刊論文目錄、論文第一頁(如無則免)。
2.才華洋溢類
(1)申請書。
(2)前一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碩一新生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博一新生請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大學逕升博一者請附大學歷年成績。
臺大化工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申請書
9/28 碩士班林嘉瑞校友清寒助學金 每名10,000元,每學期至多獎助2名 本系家境清寒碩士班在學學生 1.家境清寒。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5分(GPA2.93)以上,無不良記錄者。
3.受領本助學金者,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申請書
2.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或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3.戶籍謄本
4.前一學期成績單
5.獎懲紀錄證明(可登錄MyNTU申請)
碩士班林嘉瑞校友清寒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申請書
9/28 1974級系友獎學金 每名30,000元,每學期3名或以上 本系有助學金需要學生(大學部、研究所) 1.108-2學業成績總平均在65分(GPA1.95)以上(大一學生免)
2.無不良記錄(大一學生免)
3.申請人若同學期獲得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該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1.申請書
2.108-2學業成績及獎懲紀錄 (大一學生免)。
3.相關證明文件任一件或多件(例如:國稅局所得清單證明、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
1974級系友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書
9/28 三福化工助學金 每名30,000元,2-3名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108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大一學生免附證明)。
2.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3.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
1.申請書
2.戶籍謄本
3.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不須檢附高中成績單)
5.獎懲紀錄證明(大一學生免,大二以上同學請至MyNTU下載列印)
三福化工助學金設置要點
申請書
9/28 研究生扶助金 每名30,000元,1-5名 研究所在學學生 1.須為本地生或外籍生,非在職生。
2.家境清寒。
3.以未領取獎助學金者優先。
1.申請書
2.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3.戶籍謄本。
4.歷年成績單。
申請書
9/28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 每名20萬元,1名

 

◎曾領此項獎助金的同學仍歡迎再提出申請

化工系大學部 學生( 含大一新生 ) 1.  因家庭因素缺乏經濟能力就學之在學學生。

 

2.  除一年級新生外,學業108學年專業主科*成績平均在65分(GPA1.95)以上, 無不良紀錄者(*不含共同必修課, 通識課程, 和選修課)。

3.  109學年度未獲其他獎助學金者。

4.  獲得本獎助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金 (情況特殊者除外,但領到獎學金總金額不得逾新台幣20萬元)。

5.  如無合適候選人,可從缺,該年獎助金留存至翌年增加補助名額之用

1. 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免 )

 

2. 獎懲證明(請至myNTU列印)

3. 全戶戶口謄本

4.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請繳交國稅局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自傳(請用A4紙印出或繕寫,兩頁以內)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辦法
申請書
108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系辦王小姐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2/24 中鋼集團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60,000元 /化工系至多1名

 

(本系得推薦3名

碩士班研究生 須選修中鋼集團教育基金會與材料系合作開設之「鋼鐵製程特論」,且修課成績達80分(A-)以上 1.    獎學金申請書

 

2.    大學部及研究所歷年修業成績單

3.    自傳及生涯規劃 (2000字以內)

4.    教授推薦信

5.    鋼鐵製造、冶金技術等相關論文研究或計畫書

獎學金辦法

 

獎學金申請簡歷表

3/25 1974級系友助學金 每名3萬元,每學期3名或以上 本系有助學金需要學生(大學部、研究所) 1. 前一學期(108-1)學業成績總平均在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紀錄。

 

2. 申請人若同學期獲得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該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1. 申請書。

 

2. 前一學期(108-1)學業成績及獎懲紀錄。

3. 相關證明文件任一件或多件(例如:國稅局所得清單證明、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

1974級系友助學金設置要點

 

申請書

3/25 三福化工助學金 每名3萬元,2名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 前學年(107-2及108-1)學業成績總平均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

 

2. 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3. 申請人若同學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

1. 申請書。

 

2.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7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3. 戶籍謄本。

4. 歷年成績單。

5. 獎懲紀錄證明。

三福化工助學金設置要點

 

申請書

3/25 研究生扶助金 每名3萬元,1-3名 研究所在學學生 1. 須為本地生或外籍生,非在職生。

 

2. 家境清寒。

3. 以未領取獎助學金者優先。

1. 申請書。

 

2.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7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3. 戶籍謄本。

4. 歷年成績單。

申請書
3/25 碩士班林嘉瑞校友清寒助學金 每名1萬元,每學期至多獎助2名 本系家境清寒碩士班在學學生 1. 家境清寒。

 

2. 前一學期(108-1)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5分(GPA2.93)以上,無不良記錄者。

3. 受領本助學金者,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 申請書。

 

2.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或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3. 戶籍謄本。

4. 前一學期(108-1)成績單、獎懲紀錄。

林嘉瑞校友清寒助學金設置要點

 

林嘉瑞校友助學金申請書

4/6 財團法人福琳工商發展基金會清寒獎學金 每名獎助新台幣3萬元/每學期上限100名 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本國學生,具獎助資格者。 凡家境清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1. 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新生,其高中(職)、專科畢業總學業成績80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2. 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學生,其前學期學科平均成績80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3. 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因轉學、家庭變故休學而復學者,其轉學、休學前之學期學科平均成績80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申請人請於 4/6( ) 前填具申請表逕向該會申請。 福琳基金會工商清寒獎學金辦法

 

福琳基金會工商清寒獎學金申請表

兩梯次

 

3/31

4/30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菁英獎學金 每名每學期60,000元。

 

※具有權利義務。

碩士班在學學生 1. 學業成績:碩一新生之大學四年總平均成績需達80分以上;碩一、碩二在學者,前一學期平均成績需達80分以上。

 

2. 語文能力:TOEIC成績達500分以上或同等級測驗成績,如TOEFL iBT 52分以上、IELTS 4.5分以上。

3. 操行表現: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且在校無小過以上之懲處紀錄。

4. 有志於畢業後至中鼎任職且未受領其他公司有約定附帶服務義務之獎學金者。

請逕向設獎單位申請: 備妥申請文件並掃描彙整成單一PDF檔,以電郵傳送至ctci.campus@ctci.com ,標題請寫明「菁英獎學金:學校/系所/ 姓名」,截止日前須完成寄送】 中鼎菁英獎學金來函

 

中鼎菁英獎學金甄選辦法

中鼎菁英獎學金專用申請表

延長至4/17 臺大化工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 熱心公益類 ) 原則獎助1名,10萬元

 

◎視申請情形,捐款人審酌增加獎助名額。

1. 本校化工系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含研究生)

 

2. 熱心公益、愛鄉愛人

1. 品行良好,無犯罪或不良紀錄。

 

2. 前一學年(107-2及108-1)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GPA2.48)以上者。

3. 本學年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需檢具證明,經審查始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 申請書。

 

2. 前一學年成績單、獎懲紀錄。

3. 事蹟說明、獲獎證明或其他佐證資料。

4. 師長或有關單位推薦函。

臺大化工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申請書

3/30 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 暫定3萬元/工學院2名 大二(含)以上在學學生(含研究生) 1. 107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3.38(百分制80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且無不良紀錄者。

 

2. 108學年度第2學期(自開學3/2至6月底止)不得兼領其他公費、獎學金,惟政府認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或領有身障手冊者不在此限。

※學生成績「必須有本校 」107學年度上、下學期之GPA平均,「僅有單學期成績者」或「研究生持他校成績者」或「研究生僅有操行成績者」不予受理。

1. 申請書(等第績分平均GPA須換算成百分制分數。

 

2. 同意切結書。

3. 本校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

4. 學年名次證明書正本(請至註冊組外之機器購買;研教組有提供本項證明,須臨櫃辦理)。

5. 獎懲紀錄證明書正本。

6. 國稅局107年度全家人所得資料清單(須包括申請者本人,請詳見注意事項第三點)。

7. 全家人戶籍謄本。

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辦法

 

注意事項

申請書

同意切結書

108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系辦王小姐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8/20 傅鐘獎學金 108學年度入學之大一新生

 

每名獎學金總額最高80萬元,工學院6名

本系大一新生 (入學成績優異或曾獲國際重要競賽獎項、其他優秀表現) 1.   本校新生:擬就讀本校學士班之本國學生且具有優良事蹟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申請書,經院系初審通過者,由學院遞交推薦學生申請文件。

 

2.  續領舊生:自大一下學期起至畢業止(不含延長修業期間),將由審查委員會一併從資料庫調閱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單,符合者自動發放當學期獎學金。

3.  學生具以下情形者,即取消受獎資格:

(1)新生入學當學期未註冊、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者。

(2)已領取本校希望出航獎學金、希望獎學金及希望助學金。

(3)資料有偽造或不實情事者,撤銷其獲獎資格,已領取之獎學金應予繳回,並依情節追究相關責任。

4.  本獎學金審核結果與相關訊息一律以本校學生「學號信箱」作為聯繫通知管道,請自行留意電子信箱信件。

1.      傅鐘獎學金申請書。

 

2.      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本校僅接受中華郵政、華南銀行、玉山銀行3間金融機構帳戶,尚未開戶者,請盡快擇一開戶。

3.      優良事蹟證明文件:如學測或指考成績單、國際重要競賽獎狀、海外大學入學通知書等。

臺大傅鐘獎學金實施要點

 

國立臺灣大學傅鐘獎學金申請書

9/23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 每名20萬元,1-2名 ◎曾領此項獎助金的同學仍歡迎再提出申請 化工系大學部 學生( 含大一新生 ) 1.  因家庭因素缺乏經濟能力就學之在學學生。

 

2.  除一年級新生外,學業107學年專業主科*成績平均在65分(GPA1.95)以上, 無不良紀錄者(*不含共同必修課, 通識課程, 和選修課)。

3.  108學年度未獲其他獎助學金者。

4.  獲得本獎助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金**(情況特殊者除外,但領到獎學金總金額不得逾新台幣20萬元)。

5.  如無合適候選人,可從缺,該年獎助金留存至翌年增加補助名額之用

1.    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免 )

 

2.    獎懲證明(請至myNTU列印)

3.    全戶戶口謄本

4.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請繳交國稅局107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自傳(請用A4紙印出或繕寫,兩頁以內)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辦法 申請書
9/16 生達獎助學金 60,000元 (分上、下學期二次發給) ※各公、私立大學的醫藥等相關學系之日間部一年級新生共十二名。 大學一年級 家境清寒新生 (本系至多推薦2名) ※本獎助學金核發順序:有中、低收入戶證明者,村、里長清寒証明者,次以成績優良者優先。 1.    家境清寒之本國(臺灣)學生。

 

2.    高中(職)成績優良、德行評量及綜合表現評語優等(未被記過處分)。

3.    未受領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

4.    本系至多推薦2名。

1.    專用申請書(同意書),請貼照片。

 

2.    高中(職)三年學業成績證明(包括德育、智育、綜合表現評語)正本1份。

3.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4.    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村、里長清寒証明書正本(與國稅局全戶所得清單擇一)。

5.    國稅局107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需正本並經導師核章)。

6.    自傳(含理想及抱負)一篇。

7.    同意書。

生達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生達獎助學金申請書

◎接受本獎助學金之學生,每學期要撰寫一篇有關所學相關產業之文章(不拘題材),交系主任轉交設獎單位, 概不退還。

9/23 臺大化工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清寒優秀類、才華洋溢類) 每學年原則各類獎助1名,每名10萬元 ◎視申請情形,捐款人審酌增加獎助名額。 本系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 ( 含研究生、大一新生 )

 

1 類:清寒優秀、敦品勵學

2 類:才華洋溢、資質優越:指在文化、體育、藝術等方面,具有值得獎勵之特殊事蹟

1.品行良好,無犯罪或不良紀錄。

 

2.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GPA2.48)以上者;申請清寒優秀類者,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5分(GPA2.93)以上者。

3.本學年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需檢具證明,經審查始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   清寒優秀類

 

(1)   申請書。

(2)   前一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碩一新生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博一新生請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大學逕升博一者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獎懲紀錄。

(3)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含國稅局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戶籍謄本。

(4)   學術期刊論文目錄、論文第一頁(如無則免)。

2.   才華洋溢類

(1)   申請書。

(2)   前一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碩一新生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博一新生請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大學逕升博一者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獎懲紀錄。

(3)   特殊事蹟說明(請以 A4 繕打,格式不拘 , email shwang15@ntu.edu.tw )

(4)   出版文件、著作作品、獲獎證明或其他佐證資料。

(5) 師長或有關單位推薦函。

臺大化工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申請書

8/22 中技社科技獎學金 本系各獎項推薦1名(隊)。

 

(1)科技研究獎學金:每名15萬元及獎狀,名額15-30名

(2)境外生研究獎學金:每名15萬元及獎狀,名額15-25名

(3)境外生生活助學金:每名10萬元,名額10-20名

(1) 科技研究獎學金

 

博二 (含)以上,歷學年各學期學業平均達80分/GPA3.38(含)以上;研究主題與綠色產業、綠色創新、能資源、環境保護等領域相關者,將酌予加分。

(2) 境外生研究獎學金 正式在台修讀碩、博士學位之境外優秀在學學生 ,歷學年各學期成績達80分/GPA3.38(含)以上。

(3) 境外生生活助學金 正式在台修讀碩、博士學位之境外優秀在學學生 ,在經濟上確有困難並需資助者。

(1)科技研究獎學金:著重「過去研究績效」及「未來發展潛力與貢獻」

 

(2)境外生研究獎學金:著重「過去研究績效」及「未來發展潛力與貢獻」

(3)境外生活助學金金:著重境外研究生完成學業之「經濟需求性」

本獎學金有排斥性 ,如同學同時申請多項獎學金並已得知其一獲獎資訊,請儘早告知設獎單位,把機會讓給其他同學,避免設獎單位作業困難,詳細規定請見「申請須知」

1.各項獎學金申請, 請至中技社網站線上報名

 

(1)中文報名網址

(2)英文報名網址

線上報名完成後,下載「全冊彙整」資料,請列印後輸出製作成書面資料繳交系辦

2. 申請需提送文件詳見「申請須知」

(1) 2019 年中技社科技獎學金「研究獎學金」申請須知

(2) 2019中技社「境外生研究獎學金」及「境外生生活助學金」申請須知

(3) 2019 CTCI Found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1.因本校成績採級等制,上傳成績單時,請同時上傳「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 」,以供設獎單位評核。

 

2.「科技研究獎學金」申請資格中規定之 博士班二年級 ( ) ,其認定以本獎學金申請截止日為準

已畢業者必須在申請截止日之前一學期仍有註冊在學者。

◎一律由系所推薦申請,統一由學校彙整資料函送設獎單位,設獎單位不受理個人或團隊的直接申請。

8/22 財團法人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100,000元及中英文得獎證書/1名 限研究所二級以上之碩士生或博士生 (即研究所修業時間需滿一年以上者) 1.本國籍

 

2.107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須達80分(GPA:3.38)以上,或經教授推薦,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3. 申請人若同時獲得本會或其他單位之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發現違反事實,將追繳已發放之獎學金。

4.獎學金得主的評選以未曾得過本會獎學金之同學為優先。

1. 申請人資料表

 

2. 申請書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

5.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

6. 2000字以內自傳(含生涯規劃,如有優良事蹟,請檢附相關證明)。

7. 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

8. 著作目錄及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9. 其他有助審查文件。

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人資料表

申請書

9/23 台聚教育獎學金 50,000元(化工系1名) 大學部三年級(含)以上及碩、博士生 1. 107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全系所前20%者,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

 

2. 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1.獎學金申請表

 

2.歷年成績單正本

3. 107學年度名次證明

4.獎懲紀錄證明

5.個人自傳

6.教授推薦信

7.研究論文摘要及初步成果報告、研究專題報告或其他優異表現之證明等

8.國稅局107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9.    其他:清寒證明等(家境清寒者,另附相關證明資料,優先列入考量依據)

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辦法

 

獎學金申請表

9/27 第九屆達興材料研究生獎學金 博士生獎學金每位24萬元,碩士生獎學金每位12萬元,一次性發放。

 

(獎學金名額:共六名,不足額可從缺)

1,108學年在學之專職博士、碩士研究生

 

2.本系所畢業,目前正於海外攻讀研究所之在學研究生。(新增)

1.    大學畢業總成績平均GPA 3.7以上 (請附名次證明) 。

 

2.    未受領其他有服務義務之獎助學金者。例如:畢業後需至公司任職綁約之相關條件交換…等。

申請人請 9/27(五 )前逕行掛號寄送「 40763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一路 15號」,請註明【達興材料獎學金專案小組收】 (以郵戳為憑 )。

 

1.達興材料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表 (表一)。

2,大學(含)以上之學歷成績單(需顯示排名),如無,請繳交名次證明。

3.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有助於審核之著作 (表二)。

4.自傳及研究計畫 (10頁以內,請雙面列印)。

5.獎學金申請人承諾書 (需親筆簽名)。

第九屆達興材料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辦法與表單

 

2019獎學金QA

9/10 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 5萬元

 

(每院1名)

在學學生

 

(大學部、研究所,不含僑、陸、外籍生)

1.107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GPA 3.38)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績80分(A-)以上

 

2.108學年度未獲得其他獎助學金

3.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者為優先

※一旦申請獲獎,108學年度不得再兼領其他獎助金

1.  校內申請書

 

2.  專用申請表

3.  同意切結書

4.  107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

5.  名次證明

6.  操行證明及獎懲紀錄證明正本

7.  辦法第三條明訂「以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者為優先」,請申請者務必檢附以下文件:

(1) 持有「 政府核定相關清寒證明 」者,如政府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2)   未持有前項政府核定相關清寒證明者,一律請檢附「107 年度父、母、本人及其兄弟姊妹之國稅局所得清單 ( 請詳閱右欄說明 )

8. 導師或教師簽名過之自傳 (內容須說明家境目前狀況至少1頁A4)

申請辦法

 

校內申請書

專用申請表

同意切結書

生輔組說明

說明:

‧所謂「全戶國稅局所得清單」,成員應包含父、母、本人、本人未婚之兄弟姊妹,無工作、身分別為學生者皆會有,請同學如實繳附;如為單親情形,請提供「申請本人之戶籍謄本正本(記事)證明」,所得清單可以只提供父母其中一方。

‧申請表上須附照片並黏貼「學生證正面影本」,請將影本拿至註冊組核蓋108-1註冊圓章。

9/10 明基材料第6屆研究獎學金 5萬元
(每院1名,全國7名)※得獎人有優先權至本公司參與實習計畫及錄取資格。(詳施行辦法)
碩、博士班

 

二年級(含)以上

(本地生,不含僑、陸、外籍生)

1.  107學年學業成績平均A(GPA4.0)以上且排名全班前30%(請附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

 

2.  107學年操行成績皆於80分(A-)以上。

3.  未領有其他獎助學金者。

4.  獎學金於得獎人畢業後停止給付。

5.  若因休學、退學或等理由離校,設獎公司將停止給付獎學金。

6.  得獎人申請文與事實不符,將取消得獎資格。

1.       明基材料研究獎學金申請表

 

2.  獲獎紀錄表

3.  碩士班(含)以上各年級學業成績及排名(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

4.   操行成績表或獎懲紀錄證明

5.       指導教授或具相關學術背景之專業人士推薦函一份

6.       著作目錄(請載明期刊論文是否為SCI期刊)、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相關有助審核之著作文件

7.       自傳及研究計畫

8.  未領有其他服務義務之獎助學金切結書(申請人承諾書)

施行辦法

 

校內申請書

申請表

獲獎紀錄表

同意切結書

9/10 財團法人俞國華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5萬元

 

(全校9名,每院推薦正取1名,備取1名,經系院推薦後,送設講單位決選)

大二以上大學部學生

 

※清寒優先

1.  107學年度全年成績平均達85分(GPA 3.76)以上。

 

2.  家境清寒,需要經濟補助。

3.  本學年度未領有公費及其他獎學金。

4.  獲獎後107學年度不得再兼領其他獎學金。

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獎懲紀錄正本

4.    自傳

5.    國稅局107年度 全戶 所得清單,※

6.    檢附政府低收入戶證明者,得免附國稅局全戶所得清單

7.    1年內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俞國華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全戶範圍 除申請人外,應包含父母、配偶、子女、未婚之兄弟姊妹、已婚且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外)祖父母。

9/10 馮故教授君策先生獎助金 2萬元

 

(工學院1名)

大三、大四在學學生

 

※清寒優先

107學年度學業成績達GPA 3.38以上而家境清寒者,且無任何懲處紀錄。 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名次證明

4.    獎懲紀錄證明

5.    國稅局107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6.    全戶戶口謄本

8.    家境清寒證明

馮故教授君策先生獎助金管理辦法及立法總說明

 

申請書

同意切結書

9/10 毛氏獎學金 2萬元/工學院1名 大二以上在學學生 ( 含研究所 )

 

前一學年成績非本校者請勿申請)

1.107學年度學業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無一科不及格,無不良紀錄。

 

2.本學年不得兼領其他公費。

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

3.  獎懲紀錄證明

毛氏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同意切結書

9/10 故何君先生紀念獎學金 1萬元/
每院1名
大二以上在學學生 ( 含研究所 ) 1.107學年度成績達80分以上(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A-)以上。

 

2.無不良紀錄。

3.家境清寒者優先。

4.受領本獎學金者,本學年度不得兼領其他獎學金。

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

3.    名次證明

4.    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書

5.    戶籍謄本

6.    國稅局107年度全戶所得清單

7.    政府清寒證明

故何君先生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同意切結書

9/23 碩士班林嘉瑞校友清寒助學金 每名1萬元,每學期至多獎助2名 本系家境清寒碩士班在學學生 1.    家境清寒。

 

2.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5分(GPA2.93)以上,無不良記錄者。

3.    受領本助學金者,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    申請書

 

2.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或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3.    戶籍謄本

4.    前一學期成績單、獎懲紀錄

助學金設置要點

 

申請書

9/23 1974級系友獎學金 每名3萬元,每學期3名或以上 本系有助學金需要學生(大學部、研究所) 1.    107-2學業成績總平均在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

 

2.    申請人若同學期獲得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該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1.    申請書

 

2.    107-2學業成績及獎懲紀錄

3.    相關證明文件任一件或多件(例如:國稅局所得清單證明、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

1974級系友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書

9/23 研究生扶助金 每名3萬元, 2名 研究所在學學生 1.    須為本地生或外籍生,非在職生。

 

2.    家境清寒。

3.    以未領取獎助學金者優先。

1.    申請書

 

2.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7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3.    戶籍謄本。

4.    歷年成績單。

申請書
9/23 三福化工助學金 每名3萬元, 2名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    前學年(107)學業成績總平均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

 

2.    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3.    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

3.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7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    歷年成績單

5.    獎懲紀錄證明

三福化工助學金設置要點

 

申請書

10/15 財團法人福琳工商發展基金會清寒獎學金 每名獎助新台幣3萬元/每學期上限100名 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本國學生,具獎助資格者。 凡家境清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1. 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新生,其高中(職)、專科畢業總學業成績80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2. 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學生,其前學期學科平均成績80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3. 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因轉學、家庭變故休學而復學者,其轉學、休學前之學期學科平均成績80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申請人請於 10/15( ) 前填具申請表逕向該會申請。 福琳基金會工商清寒獎學金辦法

 

福琳基金會工商清寒獎學金申請表

10/1 長興獎助學金 30,000元 碩、博 (台大4名,本系推薦1-3名) 1.    107學年平均成績達85分(GPA 4.0)以上。 2.    107學年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107學年體育成績70分(等第B-)以上(本項規定作為參考,不強制要求)。 4.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1.    專用申請表 (並請至生活輔導組網頁線上列印「操行成績證明書」 ) 2.    歷年成績單 3.    專題報告1篇(請繳交紙本並寄送電子檔至shwang15@ntu.edu.tw) 4.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需填寫完畢至生活輔導組用印 ) 5.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長興獎助學金辦法

 

長興獎助學金申請表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

10/7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公司獎學金 (共計4名) 碩35,000元

 

大30,000元

碩二(1名)
大四(1名)
大三(1名)
大二(1名)
1. 107學年度專業學科成績平均、學業總平均達80分(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均達80分(等第A-)以上。

 

2. 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1.獎學金申請表

 

2.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3.歷年成績單正本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延長至11/6 第18屆高英士研究獎學金 60,000元
(本校化工、化學所各1名,本系推薦1名)
博士班研究生 1. 107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5分(GPA 3.76)以上。

 

2. 107學年度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4. 各校推薦之申請者若未符合上述各項規定,得獎名額得予從缺。

1. 專用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及操行證明書

3. 專題報告一篇(紙本及電子檔)

4.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5.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高英士研究獎學金辦法

 

高英士專用申請表

10/15 大東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 30,000元
(本系1名)
碩、博士班研究生 1. 107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0(含)分(GPA 3.38)以上,各學科皆要及格。

 

2. 107學年度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無操行成績則免。

3.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1. 專用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學生證影本(請至研教組蓋註冊章)

4. 戶口名簿影本

5. 自傳(字數不限)

大東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申請辦法

 

大東樹脂專用申請表

大東樹脂專用切結書

延長至

 

12/18

中午 12時截止

108吳仲亞先生教育慈善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約27,000元 /化工系2名 大二以上(含研究所)學生 1. 107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

 

2. 107學年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無不良紀錄。

4. 家境清寒者優先。

5. 受領本獎學金者,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 獎學金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操行及獎懲紀錄證明

4. 全戶戶籍謄本

5. 國稅局107年度全戶所得清單

6. 清寒相關證明

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107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系辦林小姐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2/22 中鋼集團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60,000元 /化工系至多1名

 

(本系得推薦3名)

碩士班研究生 需選修中鋼集團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與材料系合作開設之「鋼鐵製程特論」,且修課成績達80分(A-)以上 1. 獎學金申請書

 

2. 大學部及研究所歷年修業成績單

3. 自傳及生涯規劃 (2000字以內)

4. 教授推薦信

5. 鋼鐵製造、冶金技術等相關論文研究或計畫書

申請辦法

 

獎學金申請簡歷表

3/7 碩士班林嘉瑞校友清寒助學金 每名10,000元,每學期至多獎助2名 本系家境清寒碩士班在學學生 1.    家境清寒。

 

2.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5分(GPA2.93)以上,無不良記錄者。

3.    受領本助學金者,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    申請書

 

2.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或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3.    戶籍謄本

4.    前一學期成績單、獎懲紀錄

助學金設置要點

 

申請書

3/7 1974級系友獎學金 每名30,000元,每學期3名或以上 本系有助學金需要學生(大學部、研究所) 1.    107-1學業成績總平均在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

 

2.    申請人若同學期獲得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該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1.    申請書

 

2.    107-1學業成績及獎懲紀錄

3.    相關證明文件任一件或多件(例如:國稅局所得清單證明、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

1974級系友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書

3/7 研究生扶助金 每名30,000元, 1-3名 研究所在學學生 1.    須為本地生或外籍生,非在職生。

 

2.    家境清寒。

3.    以未領取獎助學金者優先。

1.    申請書

 

2.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3.    戶籍謄本。

4.    歷年成績單。

申請書
3/7 三福化工助學金 每名30,000元, 2名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    前學年(106-2及107-1)學業成績總平均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

 

2.    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3.    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

3.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    歷年成績單

5.    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三福化工助學金設置要點

 

申請書

4/19 臺大化工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熱心公益類) 原則獎助1名,10萬元

 

◎視申請情形,捐款人審酌增加獎助名額。

1.本校化工系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含研究生)

 

2.熱心公益、愛鄉愛人

1.  品行良好,無犯罪或不良紀錄。

 

2.  前一學年(106-2及107-1)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GPA2.48)以上者。

3.  本學年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需檢具證明,經審查始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申請書

 

2.前一學年成績單、獎懲紀錄

3.事蹟說明、獲獎證明或其他佐證資料

4.師長或有關單位推薦函

臺大化工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申請書

3/7 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 暫定30,000元/全院2名 大二(含)以上在學學生(含碩、博士生),限本地生 1.    106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3.38(百分制80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無不良紀錄者。

 

2.    107學年度第 2 學期(開學至6月底止)不得兼領其他公費、獎學金,惟政府認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或領有身心手冊者不在此限。

※學生成績「必須有本校 」106學年度上、下學期之GPA平均,「僅有單學期成績者」或「研究生持他校成績者」或「研究生僅有操行成績者」不予受理。

1.    申請書(等第積分平均GPA須換算成百分制分數)

 

2.    同意切結書

3.    本校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

4.    學年名次證明書正本(請至註冊組外之機器申請,1份10元;研教組有提供本項證明,請臨櫃申請)

5.    獎懲紀錄正本

6.    國稅局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全戶即全家人,須為正本。如為影本,務必要有與正本相符章,非同學家中之報稅資料,一定要至國稅局申請,家裡不論工作、就學與否每個人都有)

7.    全戶戶籍謄本或影本

8.    清寒證明(可免)

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同意切結書

3/7 丁清三先生紀念獎學金 約8,000元(*視孳息而定)/全院1名 大學部二年級以上臺灣、澎湖籍學生 1.106學年度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且附獎懲紀錄,家境清寒者。學業成績相同者,以家境清寒者優先。

 

2.未受領其他獎學金或公費者。

3.未曾領過本獎學金。(即不得連續申請)

1.  申請書

 

2.  同意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

4.  操行及獎懲紀錄證明正本

5.  全戶戶口謄本正本或影本

6.  106年度國稅局全戶所得清單

7.  清寒證明書

丁清三先生紀念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同意切結書

5/17

 

下午 5點

楊吳珠勵女士獎學金 1.本校11院,每院1名。

 

2.每學期最優前3名分別發給5萬、3萬、2萬元獎學金,其餘8名,各發給1萬元。

(獎優類)

本校大學部、研究所(不含僑、陸、外籍生) 大學部每學期平均90分以上(GPA4.03)、研究所每學期平均85分(GPA3.38)以上,無一科不及格,且無不良紀錄者(大一、碩一、博一新生,需持有前一學期(107-1)本校成績單者才能申請,如無者一律等至下學期才作申請),如當學年度已獲得傑出表現個人獎項者,請勿提出申請。 1.申請書

 

2同意切結書

3.本校前一學期(107-1)學業成績單、名次證明

4.操行記錄正本

5.獎懲紀錄正本

6.獲獎紀錄表及佐證資料

楊吳珠勵女士獎學金設置要點

 

申請書

同意切結書

獲獎紀錄表

107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系辦林小姐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8/17 中技社科技獎學金 本系各獎項推薦1名(隊)。

 

(1)科技研究獎學金:每名15萬元及獎狀,博三以上名額15名,博二至多15名

(2)科技創意獎學金:每名15萬元及獎狀,名額15名(隊)

(3)境外生研究獎學金:每名15萬元及獎狀,名額15-25名

(4)境外生生活助學金:每名10萬元,名額10-20名

(1)科技研究獎學金:

 

博二(含)以上,歷學年各學期學業平均達80分/GPA3.38(含)以上;研究主題與綠色產業、綠色創新、能資源、環境保護等領域相關者,將酌予加分。

(2)科技創意獎學金:大三(含)以上及碩士生,歷學年各學期學業平均70 分/GPA2.44(含)以上,以個人或組成團隊申請,團隊成員可跨系、不可跨校;創作品實體或雛形需以科技相關之設計、宣導、推廣與應用等為主體。主題與綠色產業、環保、能資源、及節能減碳等相關者,將酌予加分。

(3)境外生研究獎學金:正式在台修讀碩、博士學位之境外優秀在學學生,歷學年各學期成績達80分/GPA3.38(含)以上。

(4) 境外生生活助學金:正式在台修讀碩、博士學位之境外優秀在學學生,在經濟上確有困難並需資助者。

(1)科技研究獎學金:著重「過去研究績效」及「未來發展潛力與貢獻」

 

(2)科技創意獎學金:著重個人(或團隊)之創意性及未來發展潛力

(3)境外生研究獎學金:著重「過去研究績效」及「未來發展潛力與貢獻」

(4)境外生活助學金金:著重境外研究生完成學業之「經濟需求性」

1.各項獎學金申請,請7/1起至中技社網站(中技社網站,中文網址 http://www.ctci.org.tw/

 

,英文網址 http://www.ctci.org.tw/8831/ )進行線上報名,線上報名完成後,下載「全冊彙整」資料,請列印後輸出製作成書面資料繳交系辦。

2.申請需提送文件詳見「申請須知」

(1) 2018中技社研究獎學金及創意獎學金申請須知與審核評比標準

(2) 2018中技社境外生獎學金及生活助學金申請須知與審核評比標準(中文版)

(3) 2018 CTCI Found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cholarships

1.因本校成績採級等制,上傳成績單時,請同時上傳「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 」,以供設獎單位評核。

 

2.申請資格中規定之 博士班二年級 (含 )及大學三年級 (含 )以上,其認定以本獎學金申請截止日為準。 以畢業者必須在申請截止日之前一學期仍有註冊在學者。

◎一律由系所推薦申請,統一由學校彙整資料函送設獎單位,設獎單位不受理個人或團隊的直接申請。

9/28 第八屆達興材料研究生獎學金 博士生獎學金每位新台幣24萬元,碩士生獎學金每位新台幣12萬元,一次性發放。

 

(獎學金名額:共六名,不足額可從缺)

碩士班二年級(含)以上,在學之專職博士、碩士研究生 1.  前一學年(106學年度)各科學業成績皆A以上者 (請附名次證明) 。

 

2.  未受領其他有服務義務 (如:就職綁約) 之獎助學金者。

申請人請 9/28( ) 前逕行掛號寄送「 40763 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一路 15 號」,請註明【達興材料獎學金專案小組 收】 ( 以郵戳為憑 )

 

1.   達興材料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表(表一)。

2.   大學(含)以上之學歷成績單(需顯示排名,如無需附名次證明)。

3.   指導教授或具學術背景之專業人士推薦函一份。

4.   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有助於審核之著作(表二)。

5.   自傳及研究計畫(10頁以內,請雙面列印)。

6.  獎學金申請人承諾書(需親筆簽名)

第八屆達興材料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辦法與表單
9/13 生達獎助學金 60,000元 (分上、下學期二次發給)

 

※各公、私立大學的醫藥等相關學系之日間部一年級新生共十二名。

大學一年級家境清寒新生(本系至多推薦2名)

 

※本獎助學金核發順序:有中、低收入戶證明者,村、里長清寒証明者,次以成績優良者優先。

1.    家境清寒之本國(臺灣)學生。

 

2.    高中(職)成績優良、德行評量及綜合表現評語優等(未被記過處分)。

3.    未受領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

4.    本系至多推薦2名。

1.    專用申請書(同意書),請貼照片。

 

2.    高中(職)三年學業成績證明(包括德育、智育、綜合表現評語)正本1份。

3.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4.    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村、里長清寒証明書正本(與國稅局全戶所得清單擇一)。

5.    國稅局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並經導師核章)。

6.    自傳(含理想及抱負)一篇。

7.    同意書:同意將本次申請相關資料提供本基金會,以做為本獎助學金之評審與核發之依據,且概不退件。

生達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生達獎助學金申請書 ◎接受本獎助學金之學生,每學期要撰寫一篇有關所學相關產業之文章(不拘題材),交系主任轉交設獎單位收, 概不退還。
9/28

 

中午 12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 每名20萬元,2名

 

◎曾領此項獎助金的同學仍歡迎再提出申請

化工系大學部 學生 1.  因家庭因素缺乏經濟能力就學之在學學生。

 

2.  除一年級新生外,學業106學年專業主科*成績平均在65分(GPA1.95)以上, 無不良紀錄者(*不含共同必修課, 通識課程, 和選修課)。

3.  申請學年度未獲其他獎助學金者。

4.  獲得本獎助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金**(情況特殊者除外,但領到獎學金總金額不得逾新台幣20萬元)。

5.  如無合適候選人,可從缺,該年獎助金留存至翌年增加補助名額之用

1.    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免)

 

2.    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3.    全戶戶口謄本

4.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請繳交國稅局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自傳(請用A4紙印出或繕寫,兩頁以內)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辦法
申請書
10/5 臺大化工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 每學年原則各類獎助1名,每名10萬元

 

◎視申請情形,捐款人審酌增加獎助名額。

本校化工系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含研究生)

 

第1類:清寒優秀、敦品勵學

2 類:才華洋溢、資質優越:指在文化、體育、藝術等方面,具有值得獎勵之特殊事蹟

1.  品行良好,無犯罪或不良紀錄。

 

2.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GPA2.48)以上者;申請清寒優秀類者,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5分(GPA2.93)以上者。

3.  本學年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需檢具證明,經審查始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  清寒優秀類

 

(1)   申請書。

(2)   前一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碩一新生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博一新生請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大學逕升博一者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獎懲紀錄。

(3)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含國稅局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戶籍謄本。

(4)   學術期刊論文目錄、論文第一頁(如無則免)。

2.  才華洋溢類

(1)   申請書。

(2)   前一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碩一新生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博一新生請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大學逕升博一者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獎懲紀錄。

(3)   出版文件、著作作品、獲獎證明或其他佐證資料。

(4) 師長或有關單位推薦函。

臺大化工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申請書

9/19 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 50,000元

 

(每院1名)

在學學生

 

(大學部、研究所、僑生)

1.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GPA 3.38)以上,無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績80分(A-)以上

 

2.107學年度未獲得其他獎助學金

3.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者為優先

※一旦申請獲獎,107學年度不得再兼領其他獎助金

1.  專用申請表、切結書

 

2.  106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

3.  操行及獎懲紀錄證明正本

4.  辦法第三條明訂「以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者為優先」,請申請者務必檢附以下文件:

(1) 持有「 政府核定相關清寒證明 」者,如政府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2) 未持有前項政府核定相關清寒證明者,一律請檢附「106 年度父、母、本人及其兄弟姊妹之國稅局所得清單 ( 請詳閱說明 )

4. 導師或教師簽名過之自傳 (內容須說明家境目前狀況至少1頁A4)

5.僑生同學除第1~3項申請資料外,請檢附以下文件:

(1)僑居地相關清寒證明(如免稅證明或破產證明或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之相關文件)

(2) 導師 簽名過之自傳(須說明家境目前狀況至少1頁A4),因多數同學會以高中開立之清寒證明為據,須請同學針對家境務必詳實說明,以為推薦時之評估依據。

申請辦法

 

專用申請表(含切結書)

說明:

‧所謂「全戶國稅局所得清單」,成員應包含父、母、本人、本人未婚之兄弟姊妹,無工作、身分別為學生者皆會有,請同學如實繳附;如為單親情形,請提供「申請本人之戶籍謄本正本(記事)證明」,所得清單可以只提供父母其中一方。

‧申請表上須附照片並黏貼「學生證正面影本」,須將影本拿至註冊組核蓋107-1註冊圓章。

9/19 馮故教授君策先生獎助金 20,000元

 

(工學院1名)

大三、大四在學學生

 

※清寒優先

106學年度學業成績達GPA 3.38以上而家境清寒者,且無任何懲處紀錄。 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4.    國稅局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全戶戶口謄本

6.    家境清寒證明

馮故教授君策先生獎助金管理辦法及立法總說明

 

申請書

9/19 毛氏獎學金 8,000元/全院1名 大二以上學生 ( 含研究所 ) 1.  106學年度學業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無一科不及格,無不良紀錄。

 

2.  受領本獎學金者,本學年度不得兼領其他公費。

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

3.  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毛氏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9/25 財團法人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100,000元及中英文得獎證書/1名 限研究所二級以上之碩博班學生 (即研究所修業時間需滿一年以上者) 1.本國籍

 

2.106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須達80分(GPA:3.38)以上,或經教授推薦,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3. 申請人若同時獲得本會或其他單位之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發現違反事實,將追繳已發放之獎學金。

4.獎學金得主的評選以未曾得過本會獎學金之同學為優先。

1.  申請人資料表

 

2.  申請書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彩色列印)

5.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

6.  2000字以內自傳(含生涯規劃的敘述,如有優良事蹟,請檢附證明資料)。

7.  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

8.  著作目錄及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9.  其他有助審查文件。

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人資料表

申請書

9/25 17 屆高英士研究獎學金 50,000元
(每校化工、化學所1名,本系推薦1名)
碩、博士班研究生 1.    106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0分(GPA 3.38)以上。

 

2.    106學年度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專題報告1篇(紙本及電子檔)

4.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5.  未享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 請下載填寫證明書,並攜帶學生證正本 (背面須貼有免蓋註冊章貼紙) 及欲申請之獎助學金申請書 (需填寫完畢) 至生活輔導組用印 )

6.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高英士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

9/25 長興獎助學金 30,000元 碩、博
(台大3-5名,本系推薦1-3名)
1.    106學年平均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

 

2.    106學年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106學年體育成績70分(等第B-)以上(本項規定作為參考,不強制要求)。

4.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1.    專用申請

 

2.    歷年成績單

3.    專題報告1篇(請繳交紙本並寄送電子檔至chaying@ntu.edu.tw)

4.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5.    未享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請下載填寫證明書,並攜帶學生證正本 (背面須貼有免蓋註冊章貼紙)及欲申請之獎助學金申請書 (需填寫完畢)至生活輔導組用印 )

6.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長興獎學金辦法

 

長興獎助學金申請表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

9/25 大東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 30,000元
(本系1名)
碩2以上、博2以上研究生,限本地生、僑生 1.    106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0分(GPA 3.38)以上,各學科皆要及格。

 

2.    106學年度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無操行成績則免。

3.    106學年度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1.  獎學金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學生證影本,請至研教組蓋註冊章

4.  戶口名簿影本(僑生如無則免)

5.  自傳1篇(紙本及電子檔,字數不限)

6.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7.  未享其他獎助學金證明( 請下載填寫證明書,並攜帶學生證正本 (背面須貼有免蓋註冊章貼紙) 及欲申請之獎助學金申請書 (需填寫完畢) 至生活輔導組用印 )

大東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申請辦法

 

獎學金申請表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

10/5 台聚教育獎學金 50,000元(化工系所1名)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優先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家境清寒者優先

3.    研究生優先

4.    106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全系所前20%者,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

5.    操行成績平均80分(等第A-)以上,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1.    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106學年度名次證明

4.    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彩色列印)

5.    國稅局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6.    家境清寒證明

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

10/5 1974 級系友獎學金 每名30,000元,每學期3名或以上 本系有助學金需要學生(大學部、研究所) 1.    106-2學業成績總平均在65分(GPA1.95)以上(大一學生免)

 

2.    無不良記錄(大一學生免)

3.    申請人若同學期獲得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該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1.    申請書

 

2.    106-2學業成績及獎懲紀錄 (大一學生免)。

3.    相關證明文件任一件或多件(例如:國稅局所得清單證明、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

1974級系友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書

10/5 三福化工助學金 每名30,000元, 2-3名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    106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大一學生免附證明)。

 

2.    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3.    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

3.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    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不須檢附高中成績單)

5.    獎懲紀錄證明(大一學生免,大二以上同學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三福化工助學金設置要點

 

申請書

10/5 研究生扶助金 每名30,000元, 1-3名 研究所在學學生 1.    須為本地生或外籍生,非在職生。

 

2.    家境清寒。

3.    以未領取獎助學金者優先。

1.    申請書

 

2.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3.    戶籍謄本。

4.    歷年成績單。

申請書
10/31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菁英獎學金 每名每學期60,000元,全國20名,獎學金最多以申請 4 學期為限

 

※具有權利義務。

碩士班在學學生 1.學業成績:碩一新生申請者,大學四年之學年平均成績需達 80 分以上﹔碩一、碩二在學申請者,前一學期平均成績需達 80 分以上,且在學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2.語文能力:曾通過英文檢定達 TOEIC 500 分以上或同等級測驗成績,或參與本公司英文測驗達 500 分以上。

3.有志於畢業後於中鼎服務,且未受領其他公司有約定附帶服務義務之獎學金者。

【文件請逕以掛號郵寄至 111 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六段 89號一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獎學金專案小組。信封外請註明:申請菁英獎學金】

 

1.申請表乙份

2.個人簡歷、自傳(自我介紹、生涯規劃等約 500 字)

3.教授推薦書乙份

4.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碩一生申請者提供大學四年之成績單正本乙份)

5.碩士入學資格證明文件或碩士學生證影本乙份

6.語文能力證明

7.證書、競賽或專題報告、學術研究等相關資料

中鼎菁英獎學金甄選辦法

 

獎學金申請表

10/19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公司獎學金
(共計4人)
碩35,000元
大30,000元
碩二(1名)
大四(1名)
大三(1名)
大二(1名)
1.106學年度專業學科成績平均、學業總平均達80分(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均達80分(等第A-)以上

 

2.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1.獎學金申請表

 

2.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23.歷年成績單正本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10/19 吳仲亞先生教育慈善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約27,000元 /化工系2名 大二以上(含研究所)學生,研究生優先 1.    106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

 

2.    106學年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無不良紀錄

4.    家境清寒者優先

5.    受領本獎學金者,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 獎學金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操行及獎懲紀錄證明

4. 全戶戶籍謄本

5. 國稅局106年度全戶所得清單

6. 清寒相關證明

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106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系辦林小姐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3/13 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 暫定30,000元/全院2名 大二(含)以上在學學生(含碩、博士生),限本地生 1.    105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3.38(百分制80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無不良紀錄者。

 

2.    106學年度第2 學期不得兼領其他公費、獎學金,惟政府認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或領有身心手冊者不在此限。

※學生成績「必須有本校 」105學年度上、下學期之GPA平均,「僅有單學期成績者」或「研究生持他校成績者」或「研究生僅有操行成績者」不予受理。

1.    申請書(等第積分平均GPA須換算成百分制分數)

 

2.    同意切結書

3.    本校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

4.    學年名次證明書正本(請至註冊組/研教組之機器申請,1份10元)

5.    獎懲紀錄正本

6.    國稅局105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全戶即全家人,須為正本。如為影本,務必要有與正本相符章,非同學家中之報稅資料,一定要至國稅局申請,家裡不論工作、就學與否每個人都有)

7.    全戶戶籍謄本或影本

8.    清寒證明(可免)

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同意切結書

3/16 1974級系友獎學金 每名30,000元,每學期2名 大學部、 研究所在學學生 1.    大學部優先。

 

2.    家境清寒。

3.    前學年(105-2及106-1)學業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大一學生請以106-1學業成績申請)。

4.    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該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

3.    家境清寒證明,請檢附國稅局105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    歷年成績單

5.    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1974級系友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書
3/16 三福化工助學金 每名30,000元, 2名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    前學年(105-2及106-1)學業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大一學生請以106-1學業成績申請)。

 

2.    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3.    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

3.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5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    歷年成績單

5.    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三福化工助學金設置要點

 

申請書

3/16

 

下午2點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暑期實習工讀暨獎學金 暑期實習工讀期間發給實習津貼(1個月基本工資),實習成績經考核合格獲選為獎學金受領人者,每名獎助10萬元,依上下學期每期5萬元分期支付。 1.    大三學生(即將於107學年度升大四者)/本系至多推薦3名。

 

2.    申請人未受領其他有服務規定之獎助學金或未負有服務義務,且畢業後除義務役之兵役以外,無其他服務義務者,亦不得選服研發替代役或轉服自願役。

3.    就讀於中油擇定之國內公私立大學在學學生,畢業後志願至中油服務者,惟任何在職進修或專班以及中油現職或留資停薪人員均不得申請。

4.    無不得進用為國營事業人員情形之一者(詳見簡章)

5.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者。

1.    申請前應於專科以上學歷修畢「化工熱力學」加下列課程任1科;或下列課程任2科:「化學反應工程學」、「單元操作」、「輸送現象」、「質能均衡」、「有機化學」、「無機化學」、「物理化學」、「微積分」、「化學數學」、「化學工程導論」、「工程力學」。

 

2.    105學年上下學期(二年級)及106學年上學期(三年級)學業成績平均75分(GPA2.93)以上,或名次在全班前三分之一,且操行成績平均80分(等第A-)以上。

1.    獎學金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在學證明(需學校證明核章)

4.    在學期間相關研究及成果,已發表者請檢附該刊物,未發表者應請指導教授簽核

5.    課外活動紀錄

6.    獎懲紀錄、領受其他獎學金紀錄

107年度大學暑期實習工讀暨獎學金甄選進用簡章

 

獎學金申請書

◎「實習工讀暨獎學金」由系所書面審查,推薦3名→參加筆試→面試。預計筆試、面試日期詳見簡章。

106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系辦林小姐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9/7

 

中午

12點

財團法人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100,000元及中英文得獎證書/1名 碩二(含)以上、博二(含)以上本國學生 1.105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須達80分(GPA:3.38)以上,或經教授推薦,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2. 申請人若同時獲得本會或其他單位之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發現違反事實,將追繳已發放之獎學金。

3.獎學金得主的評選以未曾得過本會獎學金之同學為優先。

1.  歷年成績單正本。

 

2.  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彩色列印)

3.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

4.  2000字以內自傳(含生涯規劃的敘述,如有優良事蹟,請檢附證明資料)。

5.  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

6.  著作目錄及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7.  其他有助審查文件。

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書

10/2

 

中午

12點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 每名20萬元,2名

 

◎曾領此項獎助金的同學仍歡迎再提出申請

化工系大學部學生 1.  因家庭因素缺乏經濟能力就學之在學學生。

 

2.  除一年級新生外,學業105學年專業主科*成績平均在65分(GPA1.95)以上, 無不良紀錄者(*不含共同必修課, 通識課程, 和選修課)。

3.  申請學年度未獲其他獎助學金者。

4.  獲得本獎助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金**(情況特殊者除外,但領到獎學金總金額不得逾新台幣20萬元)。

5.  如無合適候選人,可從缺,該年獎助金留存至翌年增加補助名額之用

1.    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免)

 

2.    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3.    全戶戶口謄本

4.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請繳交國稅局105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自傳(請用A4紙印出或繕寫,兩頁以內)

※視捐款實際情形,增加獎助名額。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辦法

申請書

9/18 馮故教授君策先生獎助金 20,000元(工學院1名) 大三、大四在學學生

 

研究所

※清寒優先

105學年度學業成績達GPA 3.38以上而家境清寒者,且無任何懲處紀錄。 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4.    國稅局105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全戶戶口謄本

6.    家境清寒證明

馮故教授君策先生獎助金管理辦法及立法總說明

 

申請書

 9/18 毛氏獎學金 7,500元/全院1名 大二以上學生 ( 含研究所 ) 1.  105學年度學業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無一科不及格,無不良紀錄。

 

2.  受領本獎學金者,本學年度不得兼領其他公費。

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

3.  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毛氏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9/18 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 30,000元

 

(每院1名)

在學學生

 

(大學部、研究所、僑生)

1.105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GPA 3.38)以上,無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績80分(A-)以上

 

2.本學年度未獲得其他獎助學金

3.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者為優先

※一旦申請獲獎,本學年度不得再兼領其他獎助金

1.  專用申請表

 

2.  105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

3.  獎懲紀錄證明正本

4.  辦法第四條明訂「以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者為優先」,請申請者務必檢附以下文件:

(1) 持有「 政府核定相關清寒證明 」者,如政府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導師或教師簽名過之自傳 」(須說明家境目前狀況至少1頁A4)

(2) 持有「 里鄰長清寒證明 」者或未有政府及里鄰長清寒證明者,除證明請再檢附「105 年度全戶國稅局所得清單 」及「 導師或教師簽名過之自傳 」(須說明家境至目前狀況少1頁A4)

5.僑生同學除1~3項申請資料外,請檢附以下文件:

(1)僑居地相關清寒證明(如免稅證明或破產證明或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之相關文件)

(2) 導師簽名過之自傳(須說明家境目前狀況至少1頁A4),因多數同學會以高中開立之清寒證明為據,須請同學針對家境務必詳實說明,以為推薦時之評估依據。

申請辦法

 

專用申請表

說明:

‧所謂「全戶國稅局所得清單」,成員應包含父、母、本人、本人未婚之兄弟姊妹,無工作、身分別為學生者皆會有,請同學如實繳附;如父母離異或不幸身亡者,請提供「申請本人之戶籍謄本正本(記事)證明)」,所得清單可提供父母其中一方或不提供。

‧申請表上須黏貼「學生證正面影本」,須將影本拿至註冊組核蓋106-1註冊圓章。

10/13 台聚教育獎學金 50,000元(化工系所1名)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優先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家境清寒者優先

3.    研究生優先

4.    105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全系所前20%者,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

5.    操行成績均80分(等第A-)以上,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1.    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105學年度名次證明

4.    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彩色列印)

5.    國稅局105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6.    家境清寒證明

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

10/13 生達獎助學金 約60,000元 (分上、下學期二次發給) 大學一年級家境清寒學生(本系至多推薦2名)

 

※清寒為優先,次以成績優良者優先。

1.    家境清寒之本國(臺灣)學生。

 

2.    高中職成績優良、德行評量及綜合表現評語優等(未被記過處分)。

3.    未受領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

4.    本校醫藥、食品、化學等相關學系之日間部一年級新生共十名,本系至多推薦2名。

1.    專用申請書(同意書),請貼照片。

 

2.    高中(職)三年學業成績證明(包括德育、智育、綜合表現評語)正本1份。

3.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4.    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村、里長清寒証明書正本。

5.    國稅局105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6.    自傳(含理想及抱負)一篇。

7.    同意書:同意將本次申請相關資料提供本基金會,以做為本獎助學金之評審與核發之依據,且概不退件。

生達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生達獎助學金申請書 ◎接受本獎助金學生,每學期要撰寫一篇有關所學相關產業之文章(不拘題材),交系主任轉交范道南文教基金會。
10/13 長興獎助學金 30,000元 碩、博
(台大3-5名,本系推薦1-3名)
5.    105學年平均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

 

6.    105學年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7.    105學年體育成績70分(等第B-)以上(本項規定作為參考,不強制要求)。

8.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8.    專用申請

 

9.    歷年成績單

10. 專題報告1篇(請繳交紙本並寄送電子檔至chaying@ntu.edu.tw )

11.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12. 未享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請下載填寫證明書,並攜帶學生證正本 (背面須貼有免蓋註冊章貼紙)及欲申請之獎助學金申請書 (需填寫完畢)至生活輔導組用印 )

13.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長興獎學金辦法

 

長興獎助學金申請表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10/13 大東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 30,000元
(本系1名)
碩2(含)以上、博2(含)以上研究生,限本地生、僑生 9.    105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0分(GPA 3.38)以上,各學科皆要及格。

 

10. 105學年度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無操行成績則免。

11. 105學年度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1.  獎學金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學生證影本,請至研教組蓋章

4.  戶口名簿影本(僑生如無則免)

5.  自傳1篇(紙本及電子檔,字數不限)

6.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7.  未享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請下載填寫證明書,並攜帶學生證正本 (背面須貼有免蓋註冊章貼紙) 及欲申請之獎助學金申請書 (需填寫完畢) 至生活輔導組用印 )

大東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申請辦法

 

獎學金申請表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10/13 化學工程學系李氏獎學金 16,000元/1名 研究所或大四在學學生 1.學業、操行成績優良者均可申請

 

2.研究生優先

3.未得其他獎學金者優先

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

3.    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李氏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10/13 沈故教務長熊慶教授紀念基金獎學金 12,000元/ 1名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    105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3.0以上,操行成績A-以上。

 

2.    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

3.    國稅局105年105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

4.    清寒證明

5.    歷年成績單

6.    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沈熊慶教授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10/13 1974級系友獎學金 每名30,000元,每學期2名 大學部、 研究所在學學生 1.    大學部優先。

 

2.    家境清寒。

3.    105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大一學生免附證明)。

4.    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該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

3.    家境清寒證明,請檢附國稅局105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    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不須檢附高中成績單)

5.    獎懲紀錄證明(大一學生免,大二以上同學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1974級系友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書
10/13 三福化工助學金 每名30,000元, 2名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    105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大一學生免附證明)。

 

2.    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3.    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

3.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5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    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不須檢附高中成績單)

5.    獎懲紀錄證明(大一學生免,大二以上同學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三福化工助學金設置要點

 

申請書

10/13 第16屆高英士研究獎學金 50,000元

 

(每校1名,本系推薦1名正取、2名備取)

碩、博士班研究生 1.    105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0分(GPA 3.38)以上。

 

2.    105學年度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專題報告1篇(紙本及電子檔)

4.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5.  未享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請下載填寫證明書,並攜帶學生證正本 (背面須貼有免蓋註冊章貼紙) 及欲申請之獎助學金申請書 (需填寫完畢) 至生活輔導組用印 )

6.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高英士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10/25

 

中午12點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公司獎學金
(共計4人)
碩35,000元
大30,000元
碩二(1名)
大四(1名)
大三(1名)
大二(1名)
1.105學年度專業學科成績平均、學業總平均達80分(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均達80分(等第A-)以上

 

2.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1.獎學金申請表

 

2.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3.歷年成績單正本

4.操行成績證明書(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列印)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1/3 吳仲亞先生教育慈善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約27,000元 /化工系2名 大二以上(含研究所)學生,研究生優先 1.    105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

 

2.    105學年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無不良紀錄

4.    家境清寒者優先

5.    受領本獎學金者,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    獎學金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全戶戶籍謄本

4.    國稅局105年度全戶所得清單

5.    清寒相關證明

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105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系辦林小姐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3/15 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 暫定30,000元/全院2名 大二(含)以上在學學生(含碩、博士生) 1.    104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3.38(百分制80分)以上※,無一科不及格,無不良紀錄者。

 

2.    105學年度第 2 學期不得兼領其他公費、獎學金,惟政府認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或領有身心手冊者不在此限。

※學生成績「必須要有本校 」104學年度上、下學期之GPA,「僅有105-1學期成績者」或「研究生持他校成績者」或「研究生僅有操行成績者」均不予受理。

1.    申請書(等第積分平均GPA須換算成百分制分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學年名次證明書正本(大學部需至註冊組申請,研究生請以myNTU查詢列印)

4.    獎懲紀錄正本

5.    國稅局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全戶即全家人,須為正本,非報稅資料)

6.    全戶戶籍謄本(複印本)

7.    清寒證明(可免)

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3/15 1974級系友獎學金 每名30,000元,每學期2名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  大學部優先。

 

2.  家境清寒。

3.  前學年(104-2及105-1)學業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大一學生請以105-1學業成績申請)。

4.  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該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

3.  家境清寒證明,請檢附國稅局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  歷年成績單

5.    獎懲紀錄證明(請至myNTU>學生專區>個人資訊>獎懲證明書列印)

1974級系友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書 (1974 級系友獎學金、三福化工助學金、研究生扶助金可合併申請,繳交一份申請資料,惟須符合各獎學金申請資格 )

3/15 三福化工助學金 每名30,000元, 2-3名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  前學年(104-2及105-1)學業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

 

2.  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3.  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

3.  家境清寒證明,請檢附國稅局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  歷年成績單

5.  獎懲紀錄證明書 (請至myNTU>學生專區>個人資訊>獎懲證明書列印)

三福化工助學金設置要點

 

申請書

(1974 級系友獎學金、三福化工助學金、研究生扶助金可合併申請,繳交一份申請資料,惟須符合各獎學金申請資格 )

4/28 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 30,000元

 

(每院2名)

在學學生

 

(大學部、研究所、僑生)

1.105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GPA 3.38)以上,無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績80分(A-)以上

 

2.本學年度未獲得其他獎助學金

3.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者優先

1.  專用申請表

 

2.  105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正本

3.  獎懲紀錄證明正本

4.  辦法第四條明訂「以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者為優先」,請申請者務必檢附以下文件:

(1) 持有「 政府核定相關清寒證明 」者,如政府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導師或教師簽名過之自傳 」(須說明家境目前狀況至少1頁A4)

(2) 持有「 里鄰長清寒證明 」者,請再檢附「 全戶國稅局所得清單 」及「 導師或教師簽名過之自傳 」(須說明家境至目前狀況少1頁A4)

(3) 未有政府及里鄰長清寒證明者,請檢附「 全戶國稅局所得清單 」及「 導師或教師簽名過之自傳 」(須說明家境目前狀況至少1頁A4)

5.僑生同學除1~3項申請資料外,請檢附以下文件:

(1)僑居地相關清寒證明(如免稅證明或破產證明或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之相關文件)

(2) 導師或教師簽名過之自傳(須說明家境目前狀況至少1頁A4),因多數同學會以高中開立之清寒證明為據,有關自傳,請針對家境務必詳實說明,以為推薦時之評估依據。

申請辦法

 

專用申請表

說明:

‧所謂「全戶國稅局所得清單」,成員應包含父、母、本人、本人未婚之兄弟姊妹,無工作、身分別為學生者皆會有,請同學如實繳附;如父母離異或不幸身亡者,請提供「申請本人之戶籍謄本正本(記事證明)」,所得清單可提供父母其中一方或不提供。

‧申請表上須黏貼「學生證正、面影本」,須將影本拿至註冊組核蓋105-2註冊圓章。

7/7 李長榮福聚教育基金會優秀學生獎 每名獎學金最高60,000元 大學部三年級以上學生(含研究生),每年擇優錄取,全國約20名 1.    大學部大三以上:前學期學業平均80分(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等第A-)以上;如有發表期刊或論文請檢附。

 

2.    研究生:前學期學業平均80分(GPA 3.38)以上,須附研究成果報告及學士歷年成績單、碩士歷年(各學期)成績單與目前學籍各學期成績單,如有發表期刊或論文請檢附。

3.    為擴大鼓勵優秀學生之機會,限未得過本獎項者報名參加。

申請人逕行掛號郵寄「 105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 85 6 樓」,註明【財團法人李長榮福聚教育基金會 潘蓮如小姐 收】 ( 以郵戳為憑 )

 

1.    申請書。

2.    二吋相片一張(六個月以內)。

3.    教授推薦信兩份(限定為導師或有修習過課程之開課教授)。

4.    目前學籍歷年成績單正本(研究生需附上學士學位、碩士學位歷年成績單),若有不及格之科目需提出解釋。

5.    三分鐘自我介紹影片光碟(內容請詳閱辦法,特殊格式請附上撥放軟體)。

6.    500字報告(內容請詳閱辦法)。

7.    研究成果報告或有發表之期刊或論文。

8.    國稅局家戶所得清單或相關清寒證明(家境清寒者另附)。

9.    個人資料提供暨使用同意書。

李長榮福聚教育基金會優秀學生獎設置辦法

 

申請書

個人資料提供暨使用同意書

8/22 中技社科技獎學金 (1)科技研究獎學金:150,000元及獎狀,名額15名

 

(2)科技創意獎學金:150,000元及獎狀,名額15名(隊)

(3)境外生研究獎學金:150,000元及獎狀,名額15-25名

(4)境外生附加申請生活助學金:100,000元,其名額是有限的;本項生活助學金必需附加於境外生研究獎學金申請,不得單獨申請

(1)科技研究獎學金:

 

博三(含)以上,歷學年各學期學業平均達80分/GPA3.38(含)以上;研究主題與綠色產業、綠色創新、能資源、環境保護等領域相關者,將酌予加分。

(2)科技創意獎學金:大三(含)以上及碩士生,歷學年各學期學業平均70 分/GPA2.44(含)以上,以個人或組成團隊申請,團隊成員可跨系、不可跨校;創作主題以科技相關之設計、宣導、推廣與應用等相關之創意構想或作品。主題與綠色產業、環保、能資源、及節能減碳等相關者,將酌予加分。

(3)境外生研究獎學金:碩、博士學位之境外優秀在學學生,歷學年各學期達80分/GPA3.38(含)以上。

(4) 境外生附加申請生活助學金:申請境外生研究獎學金之學生,若經濟上確有困難需資助者,得附帶申請生活助學金。

◎一律由系所推薦申請,統一由學校彙整資料函送設獎單位,不受理個人申請。

(1)科技研究獎學金:著重「過去研究績效」及「未來發展潛力與貢獻」

 

(2)科技創意獎學金:著重個人(或團隊)之創意性及未來發展潛力

(3)境外生研究獎學金:著重「過去研究績效」及「未來發展潛力與貢獻」

(4)境外生活助學金金:著重境外研究生完成學業之「經濟需求性」

申請需提送文件詳見「申請須知」

 

(1) 106年度科技獎學金(研究獎學金及創意獎學金)申請須知

(2)106年度科技獎學金境外研究生申請須知(中文版)

(3)2016 CTCI Scholarship for Oversea Graduate Students in Taiwan

申請書下載如下:

 

106年度科技研究獎學金申請書

106年度科技創意獎學金申請書

106年度中技社境外研究生獎學金申請書 生活助學申請書 (中英對照版)

8/11 達興材料博士班獎學金 24萬元(分上、下學期發放)

 

全國4名

博士班以上 1.  通過資格考之專職(full time)博士班研究生。

 

2.  前一學年(105學年度)各科學業成績皆A以上 (另需檢附名次證明以顯示排名)。

3.  未受領其他有服務義務規定之獎助學金者。

申請人逕行掛號郵寄「 40763 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一路 15 號」,註明【達興材料獎學金專案小組 收】 ( 以郵戳為憑 )

 

1. 達興材料博士班獎學金申請表(表一)

2.  大學(含)以上各年級之學業成績單及名次排名。

3.  博士班資格考通過証明(『博士班歷年成績單』可為證明)。

4.  指導教授或具學術背景之專業人士推薦函一份。

5.  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有助於審核之著作(表二)

6.  自傳及研究計畫(10頁以內,請雙面列印)。

7.  獎學金申請人承諾書 (需親筆簽名)。

第七屆達興材料博士班獎學金施行辦法

 

第七屆達興材料博士班獎學金申請表單

8/11 第4屆明基材料研究獎學金 50,000元
(每院1名)※得獎人有優先權至設獎公司參與實習計畫及錄取資格
碩、博士班

 

二年級(含)以上

(106學年度)

1.  105學年學業成績平均A(GPA4.0)以上且排名全班前20%(請附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

 

2.  105學年操行成績皆於80分(A-)以上。

3.  以未領有其他獎助學金者為優先。

4. 若因休學、退學或等理由離校,設獎公司將停止給付獎學金。

5.  得獎人申請文與事實不符,將取消得獎資格。

   申請人請將資料送系辦曾小姐

 

1.  明基材料研究獎學金申請表

2.  碩士班(含)以上各年級學業成績及排名(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

3.   操行成績表或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彩色列印)

4. 指導教授或具相關學術背景之專業人士推薦函一份

5. 著作目錄(請載明期刊論文是否為SCI期刊)、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相關有助審核之著作文件

6. 自傳及研究計畫

7.  未領有其他服務義務之獎助學金切結書(申請人承諾書)

施行辦法

 

申請表

承諾書

表一(請申請人自填)

表二(由工學院填寫)

105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系辦林小姐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9/30 達興材料博士班獎學金 24 萬元( 分上、下學期發放) 全系1 博士班二年級以上 1.
通過資格考之專職(full time) 博士班研究生。2.
前一學年(104 學年度) 各科學業成績皆A 以上 ( 另需檢附名次證明以顯示排名) 3.
未受領其他有服務義務規定之獎助學金者。

申請人逕行掛號郵寄「 40763 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一路 15 號」,註明【達興材料獎學金專案小組 收】 ( 以郵戳為憑 )

1.

達興材料博士班獎學金申請表(表一)。

2.
大學( ) 以上各年級之學業成績單及名次排名。

3.
博士班資格考通過証明(『博士班歷年成績單』可為證明)。

4.
指導教授或具學術背景之專業人士推薦函一份。

5.
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有助於審核之著作(表二)。

6.
自傳及研究計畫(10 頁以內,請雙面列印)

7.
獎學金申請人承諾書(需親筆簽名)。

第六屆達興材料博士班獎學金施行辦法

 

第六屆達興材料博士班獎學金申請表單

8/22 中技社科技獎學金 (1) 科技研究獎學金:150,000 元及獎狀,名額15 (2) 科技創意獎學金:150,000 元及獎狀,名額15 ( )

 

(3) 境外生研究獎學金:150,000 元及獎狀,名額15-25

(4) 境外生附加申請生活助學金:100,000 元,其名額是有限的;本項生活助學金必需附加於境外生研究獎學金申請,不得單獨申請

(1) 科技研究獎學金:

博三( ) 以上,歷學年各學期學業平均達80 /GPA3.38( ) 以上;研究主題與綠色產業、綠色創新、能資源、環境保護等領域相關者,將酌予加分。

(2) 科技創意獎學金:大三( ) 以上及碩士生,歷學年各學期學業平均70 /GPA2.44( ) 以上,以個人或組成團隊申請,團隊成員可跨系、不可跨校;創作主題以科技相關之設計、宣導、推廣與應用等相關之創意構想或作品。主題與綠色產業、環保、能資源、及節能減碳等相關者,將酌予加分。

(3) 境外生研究獎學金:碩、博士學位之境外優秀在學學生,歷學年各學期達80 /GPA3.38( ) 以上。

(4) 境外生附加申請生活助學金:申請境外生研究獎學金之學生,若經濟上確有困難需資助者,得附帶申請生活助學金。

◎一律由系所推薦申請,統一由學校彙整資料函送設獎單位,不受理個人申請。

(1) 科技研究獎學金:著重「過去研究績效」及「未來發展潛力與貢獻」

 

(2) 科技創意獎學金:著重個人( 或團隊) 之創意性及未來發展潛力

(3) 境外生研究獎學金:著重「過去研究績效」及「未來發展潛力與貢獻」

(4) 境外生活助學金金:著重境外研究生完成學業之「經濟需求性」

申請需提送文件詳見「申請須知」

 

(1) 105 年度科技獎學金(研究獎學金及創意獎學金 ) 申請須知

(2)105 年度科技獎學金境外研究生申請須知( 中文版)

(3)2016 CTCI
Scholarship for Oversea Graduate Students in Taiwan

申請書下載如下:

105 年度科技研究獎學金申請書

105 年度科技創意獎學金申請書

105 年度中技社境外研究生獎學金申請書( 中英對照版)

9/19 第3屆明基材料研究獎學金 50,000元
(每院1名,全國10名)※得獎人有優先權至設獎公司參與實習計畫及錄取資格
碩、博士班

 

二年級(含)以上

1.  104學年學業成績平均A(GPA4.0)以上且排名全班前20%(請附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

 

2.  104學年操行成績皆於80分(A-)以上。

3.  以未領有其他獎助學金者為優先。

4.  獎學金於得獎人畢業後停止給付。

5.  若因休學、退學或等理由離校,設獎公司將停止給付獎學金。

6.  得獎人申請文與事實不符,將取消得獎資格。

    申請人請將資料逕送工學院王之驊小姐

 

1.  明基材料研究獎學金申請表

2.  碩士班(含)以上各年級學業成績及排名(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

3.   操行成績表或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彩色列印)

4.       指導教授或具相關學術背景之專業人士推薦函兩份

5.       著作目錄(請載明期刊論文是否為SCI期刊)、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相關有助審核之著作文件

6.       自傳及研究計畫

7.  未領有其他服務義務之獎助學金切結書(申請人承諾書)

施行辦法

 

申請表

承諾書

9/19 財團法人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原劉維德先生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100,000元及中英文得獎證書/1名 碩二(含)以上、博二(含)以上本國學生 1.104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須達80分(GPA:3.38)以上,或經教授推薦,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2. 申請人若同時獲得本會或其他單位之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發現違反事實,將追繳已發放之獎學金。

3.獎學金得主的評選以未曾得過本會獎學金之同學為優先。

1.  歷年成績單正本。

 

2.  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彩色列印)

3.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

4.  2000字以內自傳(含生涯規劃的敘述,如有優良事蹟,請檢附證明資料)。

5.  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

6.  著作目錄及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7.  其他有助審查文件。

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書

9/23 財團法人李昭仁教授生醫工程發展基金會獎學金 15,000元

 

(本系推薦至多2名)

碩、博研究生(全國每年2名) 從事生醫/生化工程相關研究者 1.    申請表

 

2.    博、碩士班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

4.    指導教授推薦函

5.    其它有利申請資料,如研究成果等

李昭仁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
9/29 台聚教育獎學金(化工系所1名) 50,000元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優先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家境清寒者優先。

3.    研究生優先。

4.    104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全系所前20%者,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

5.    操行成績均80分(等第A-)以上,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1.    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104學年度名次證明

4.    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彩色列印)

5.    國稅局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6.    家境清寒證明

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

9/27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 每名20萬元,1名※

 

◎曾領此項獎助金的同學仍歡迎再提出申請

化工系大學部學生 1.  因家庭因素缺乏經濟能力就學之在學學生。

 

2.  除一年級新生外,學業104學年專業主科*成績平均在65分(GPA1.95)以上, 無不良紀錄者(*不含共同必修課, 通識課程, 和選修課)。

3.  申請學年度未獲其他獎助學金者。

4.  獲得本獎助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金**(情況特殊者除外,但領到獎學金總金額不得逾新台幣20萬元)。

5.  如無合適候選人,可從缺,該年獎助金留存至翌年增加補助名額之用

1.    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免)

 

2.    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3.    全戶戶口謄本

4.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請繳交國稅局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自傳(請用A4紙印出或繕寫,兩頁以內)

※視捐款實際情形,增加獎助名額。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辦法

申請書

9/27 1974級系友獎學金 每名30,000元,每學期2名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    大學部優先。

 

2.    家境清寒。

3.    104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大一學生免附證明)。

4.    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該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

3.    家境清寒證明,請檢附國稅局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    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不須檢附高中成績單)

5.    獎懲紀錄證明(大一學生免,大二以上同學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1974級系友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書
9/27 三福化工助學金 每名30,000元, 2名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    104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大一學生免附證明)。

 

2.    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3.    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

3.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    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不須檢附高中成績單)

5.    獎懲紀錄證明(大一學生免,大二以上同學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三福化工助學金

 

申請書

9/27 沈故教務長熊慶教授紀念基金獎學金 12,000元/ 1名

 

(分上、下學期2次發放)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    104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3.0以上,操行成績A-以上。

 

2.    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

3.    國稅局104年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

4.    清寒證明

5.    歷年成績單

6.    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沈熊慶教授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9/27 中鼎工程優秀學生獎學金 100,000元及獎學金證書/1名 碩士班在學學生,由研究專題範疇與附表二(中鼎工程優秀學生獎學金甄選研究範疇一覽表)相關之專業教授擔任論文或專題研究指導之學生,即有資格由教授推薦參與甄選 1.    學業成績:碩一生申請者大學四年之學年平均成績需達80分以上,碩二生申請者前一學期平均成績需達80分以上,且在學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2.    研究表現:具與研究範疇相關研究之表現,含研討會、期刊、論文發表等。

3.    語文能力:曾通過英文檢定達TOEIC 500分以上或同等級測驗成績,或參與中鼎工程公司英文測驗達500分以上。

4.    有志於畢業後於中鼎工程服務,且未受領其他公司有約定附帶服務義務之獎學金者。

1.    申請表1份(含個人簡歷自述),請勿更改格式。

 

2.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1份,不得以影本代替。※可附歷年成績單。

3.    學生證影本

4.    教授推薦書1份

5.    專題研究計畫書

6.    個人資料(語文能力證明、證書、競賽或專題報告、學術研究等相關資料)

◎以上文件除成績單外,其他文件影本請使用 A4 紙張。

中鼎工程優秀學生獎學金甄選辦法

 

附表二_中鼎工程優秀學生獎學金甄選研究範疇一覽表

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

中鼎工程優秀學生獎學金專題研究計劃書

◎權利與義務助:獲獎學生可於獲獎該學期或寒暑假期間申請於中鼎工程實習(實習地點:台北總公司)。每月至少至設獎公司實習5天,每天8小時。設獎公司另發予實習津貼每月2萬元整,至多發予6個月。實習期間工作內容以專題研究優先,中鼎工程將請資深員工擔任企業導師予以輔導。

 9/30 毛氏獎學金 9,000元/全院1名 大二以上學生 ( 含研究所 ) 1.  104學年度學業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無一科不及格,無不良紀錄。

 

2.  受領本獎學金者,本學年度不得兼領其他公費。

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

3.  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毛氏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9/30 長興獎助學金 30,000元 碩、博
(台大3-5名)
1.    104學年平均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

 

2.    104學年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104學年體育成績70分(等第B-)以上(本項規定作為參考,不強制要求)。

4.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1.    專用申請

 

2.    歷年成績單

3.    專題報告1篇(請繳交紙本並寄送電子檔至chaying@ntu.edu.tw)

4.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5.    未享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請下載填寫證明書,並攜帶學生證正本 (背面須貼有免蓋註冊章貼紙)及欲申請之獎助學金申請書 (需填寫完畢)至生活輔導組用印 )

6.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長興獎學金辦法

 

長興獎助學金申請表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9/30 馮故教授君策先生獎助金 20,000元(工學院1名) 大三、大四在學學生 104學年度學業成績達GPA 3.38以上,無不良紀錄而家境清寒者,且無任何懲處紀錄。 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4.    國稅局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全戶戶口謄本

6.    家境清寒證明

馮故教授君策先生獎助金管理辦法及立法總說明

 

申請書

10/19

 

中午12點

第15屆高英士研究獎學金 50,000元
(每校1名)
碩、博士班研究生 1.    104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0分(GPA 3.38)以上。

 

2.    104學年度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專題報告1篇(紙本及電子檔)

4.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5.  未享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 請下載填寫證明書,並攜帶學生證正本 (背面須貼有免蓋註冊章貼紙) 及欲申請之獎助學金申請書 (需填寫完畢) 至生活輔導組用印 )

6.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高英士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10/24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公司獎學金
(共計4人)
碩35,000元
大25,000元
碩二(1名)
大四(1名)
大三(1名)
大二(1名)
1.104學年度專業學科成績平均、學業總平均達80分(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均達80分(等第A-)以上

 

2.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1.獎學金申請表

 

22.歷年成績單正本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

11/4 生達獎助學金 約60,000元 (分上、下學期二次發給) 大學一年級家境清寒學生(本系至多推薦2名)

 

※清寒為優先,成績優良者次之。

1.    家境清寒之本國(臺灣)學生。

 

2.    高中職成績優良、德行評量及綜合表現評語優等(未被記過處分)。

3.    未受領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

4.    本校醫藥、食品、化學等相關學系之日間部一年級新生共十名,本系至多推薦2名。

1.    專用申請書(同意書),請貼照片。

 

2.    高中(職)三年學業成績證明(包括德育、智育、綜合表現評語)正本1份。

3.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4.    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村、里長清寒証明書正本。

5.    國稅局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6.    自傳(含理想及抱負)一篇。

生達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生達獎助學金申請書 ◎接受本獎助金學生,每學期要撰寫一篇有關所學相關產業之文章(不拘題材),交系主任轉交本基金會收。
11/7 大東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 30,000元
(本系1名)
碩2(含)以上、博2(含)以上研究生 1.    104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0分(GPA 3.38)以上,各學科皆要及格。

 

2.    104學年度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無操行成績則免。

3.    本學年度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1.  獎學金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學生證影本,請至研教組蓋章

4.  戶口名簿影本(僑生如無則免)

5.  自傳1篇(紙本及電子檔,字數不限)

6.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7.  未享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請下載填寫證明書,並攜帶學生證正本 (背面須貼有免蓋註冊章貼紙) 及欲申請之獎助學金申請書 (需填寫完畢) 至生活輔導組用印 )

大東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申請辦法

 

獎學金申請表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11/28 吳仲亞先生教育慈善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約27,000元 /化工系2名 大二以上(含研究所)學生,研究生優先 1.    104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

 

2.    104學年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104學年體育成績70分(等第B-)以上

4.    無不良紀錄

5.    家境清寒者優先

6.    受領本獎學金者,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獎學金

1.    獎學金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全戶戶籍謄本

4.    國稅局104年度全戶所得清單

5.    清寒相關證明

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2/24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暑期實習工讀暨獎學金 暑期實習工讀期間發給實習津貼(1個月基本工資),實習成績經考核合格獲選為獎學金受領人者,每名獎助10萬元,依上下學期每期5萬元分期支付。 1.    大三學生(即將於106學年度升大四者)/本系至多推薦3名。

 

2.    申請人未受領其他有服務規定之獎助學金或未負有服務義務,且畢業後除義務役之兵役以外,無其他服務義務者,亦不得選服研發替代役或轉服自願役。

3.    就讀於中油擇定之國內公私立大學在學學生,畢業後志願至中油服務者,惟任何在職進修或專班以及中油現職或留資停薪人員均不得申請。

4.    無不得進用為國營事業人員情形之一者(詳見簡章)

5.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者。

1.    申請前應於專科以上學歷修畢「化工熱力學」加下列課程任1科;或下列課程任2科:「化學反應工程學」、「單元操作」、「輸送現象」、「質能均衡」、「有機化學」、「無機化學」、「物理化學」、「微積分」、「化學數學」、「化學工程導論」、「工程力學」。

 

2.    104學年上下學期(二年級)及105學年上學期(三年級)學業成績平均75分(GPA2.93)以上,或名次在全班前三分之一,且操行成績平均80分(等第A-)以上。

1.    獎學金申請書

 

2.    保證書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在學證明(需學校證明核章)

5.    在學期間相關研究及成果

6.    課外活動紀錄

7.    獎懲紀錄、領受其他獎學金紀錄

106學年度大學暑期實習工讀暨獎學金甄選進用簡章(含獎學金申請書、保證書)

 

◎「實習工讀暨獎學金」由系所書面審查,推薦3名→參加筆試→面試。預計筆試、面試日期詳見簡章。

◎需在截止日前提供105-1成績單,如未能提供,設獎單位不予受理。

104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系辦林小姐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3/22

 

中午12點

1974級系友獎學金 每名30,000元,每學期2名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    大學部優先

 

2.    家境清寒

3.    前學年(103-2及104-1)學業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

4.    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該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1.    申請表

 

2.    家境清寒證明,請檢附國稅局103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3.    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不須檢附高中成績單)

4.    獎懲紀錄證明書(請至生輔組網站右側作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列印)

1974級系友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表格
3/22

 

中午12點

三福化工助學金 每名30,000元, 2名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    前學年(103-2及104-1)學業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

 

2.    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3.    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

1.    申請書

 

2.    國稅局103年度全戶所得清單

3.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清

4.    戶籍謄本

5.    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不須檢附高中成績單)

6.    獎懲紀錄證明書 (生輔組網站右側作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列印)

三福化工助學金

 

申請表格

3/18

 

下午5點

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 暫定30,000元/全院2名 大二(含)以上在學學生(含碩、博士生) 1.    103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3.38以上※。

 

2.    操行A以上,無一科不及格,無不良紀錄。

3.    104學年度第2學期不得兼領其他公費及獎學金,惟政府認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或領有身心手冊者不在此限。

※學生成績「必須要有本校」103學年度上、下學期之GPA,「僅有104-1學期成績者」或「研究生持他校成績者」或「研究生僅有操行成績」均不予受理。

1.    申請表

 

2.    申請學生檢查表 1 份(除紙本外,請將電子檔寄送至 vanessawang@ntu.edu.tw

3.    歷年成績單

4.    國稅局103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全戶戶籍謄本(複印本)

6.    清寒證明(可免)

收件地點:工學院院辦

( 工學院綄合大樓 247 ) 王之驊小姐

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 申請學生檢查表
5/2 張秀雄先生、陳淑美女士夫婦回饋獎助學金 25,000元/名
全院2名
大二以上學生 (不含研究所) 1.本獎學金以家境清寒者優先(需檢附清寒證明)。

 

2.103學年度學業平均 93(百分制75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

3.本學年度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

1. 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國稅局103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清寒證明。

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7/8 李長榮福聚教育基金會優秀學生獎 每名獎學金最高60,000元 大學部三年級以上學生(含研究生),每年擇優錄取,全國約20名 1.   大學部大三以上:前學期學業平均80分(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等第A-)以上;如有發表期刊或論文請檢附。

 

2.  研究生:前學期學業平均80分(GPA 3.38)以上,須附研究成果報告及學士學位、碩士學位歷年成績單與目前學籍各學期成績單,如有發表期刊或論文請檢附。

3.   為擴大鼓勵優秀學生之機會,限未得過本獎項者報名參加。

申請人逕行掛號郵寄「105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 85號 6樓」,註明【財團法人李長榮福聚教育基金會 蔡孟修先生 收】 (以郵戳為憑 )。

 

1.    申請書。

2.    二吋相片一張(六個月以內)。

3.    教授推薦信兩份(限定為導師或有修習過課程之開課教授)。

4.    目前學籍歷年成績單正本(研究生需附上學士學位、碩士學位歷年成績單),若有不及格之科目需提出解釋。

5.    三分鐘自我介紹影片光碟(內容請詳閱辦法)。

6.    500字報告(內容請詳閱辦法)。

7.    研究成果報告及發表之期刊或論文。

8.    國稅局家戶所得清單或相關清寒證明(家境清寒者另附)。

9.    個人資料提供暨使用同意書。

李長榮福聚教育基金會優秀學生獎設置辦法

 

申請書

個人資料提供暨使用同意書

104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系辦林小姐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8/20 中技社科技獎學金 (1)科技研究獎(甲組):150,000元及獎狀,名額15名

 

(2)科技創意獎(乙組):150,000元及獎狀,名額15名(隊)

(3)外籍研究生科技研究獎:150,000元及獎狀,名額5名

(1)科技研究獎:博三(含)以上,歷學年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均達A-或80分(含)以上 (每所推薦1名)。

 

(2)科技創意獎:大三(含)以上及碩士生,歷學年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B-或70 分(含)以上,以個人或組成團隊申請,團隊成員可跨系、不可跨校。

(3)外籍研究生科技研究獎:在學外籍碩博士班研究生(含港澳陸生),歷學年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均達A-或80分(含)以上 (每所推薦1名)。

◎一律由系所推薦申請,統一由學校彙整資料函送設獎單位,不受理個人申請。

(1)科技研究獎:過去研究績效及未來發展潛力與貢獻

 

(2)科技創意獎::個人(或團隊)之創意性及未來發展潛力

(3)外籍研究生科技研究獎:過去研究績效及未來發展潛力與貢獻

申請需提送文件詳見「申請須知」 ,申請書下載如下:

(1) 104年度「科技獎學金」科技研究組(甲組)申請書
(2) 104年度「科技獎學金」科技創意組(乙組)申請書

(3) Application for 2015 CTCI Scholarship for International Graduate Students in Taiwan(Chinese/English)

 

104中技社獎學金甲乙組申請須知
外籍研究生科技研究獎學金申請須知(中文)
外籍研究生科技研究獎學金申請須知(英文)
9/18

 

(中午12時)

第五屆達興材料博士班獎學金 24萬元(分上、下學期發放)

 

全系1名

博士班二年級以上 1. 通過資格考之專職(full time)博士班研究生。

 

2. 前一學年(103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A+且排名全班前15% (請附名次證明)。

3. 未受領其他有服務規定之獎助學金者。

1.達興材料博士班獎學金申請表。

 

◎第五屆新增「表三」,請將研究成果清楚條列,以利審查,論文及專利資料請編號後附於表後,以雙面列印。

2.大學(含)以上各年級之學業成績單及成績排名。

3.博士班資格考通過証明。

4.指導教授或具學術背景之專業人士推薦函一份。

5.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有助於審核之著作。

6.自傳及研究計畫(10頁以內)。

7.獎學金申請人承諾書。

 

第五屆達興材料博士班獎學金施行辦法與表單
9/17 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原劉維德先生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100,000元及中英文證明證書/本系推薦2名 碩二(含)以上、博二(含)以上 1. 103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須達80分(GPA:3.38)以上,或經教授推薦,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2. 申請人若同時獲得本會或其他單位之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發現違反事實,將追繳已發放之獎學金。

3. 獎學金得主的評選以未曾得過本會獎學金之同學為優先。

1.歷年成績單正本。

 

2.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書(生輔組網站右側作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列印)

3.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

4.自傳(2000字以內,內容含生涯規劃的敘述,如有優良事蹟,請檢附證明資料)。

5.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

6.著作目錄及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7.其他有助審查文件。

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表

9/17 財團法人李昭仁教授生醫工程發展基金會獎學金 15,000元

 

(本系推薦至多2名)

碩、博研究生(全國每年3~4名) 從事生醫/生化工程相關研究者 1.申請表

 

2.博、碩士班歷年成績單正本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

4.指導教授推薦函

5.其它有利申請資料,如研究成果等

李昭仁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
9/17 生達獎助學金 約60,000元 (分上、下學期二次發給) 大學一年級家境清寒學生(本系至多推薦2名)

 

※清寒優先,成績優良者次之。

1.家境清寒之本國(臺灣)學生。

 

2.高中職成績優良、德行評量及綜合表現評語優等(未被記過處分)。

3.未受領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

4.本校醫藥、食品、化學等相關學系之日間部一年級新生共十名,本系至多推薦2名。

1.專用申請書(同意書),請貼照片。

 

2.高中(職)三年學業成績證明(包括德育、智育、綜合表現評語)正本1份。

3.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4.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家境清寒相關證明(如:村里長清寒証明書正本)。

5.國稅局103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6.自傳(含理想及抱負)

生達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生達獎助學金申請書

◎接受本獎助金學生,每學期要撰寫一篇有關所學相關產業之文章(不拘題材),交系主任轉交本基金會收。

9/17 台聚教育獎學金(化工系所1名) 50,000元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優先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家境清寒者優先

3.研究生優先

4.前學年(103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全系所前20%以上,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 5.操行成績均達80分(等第A-)以上,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1.申請表

 

2.歷年成績單

3.103學年度名次證明

4.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書(生輔組網站右側作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列印)

5.國稅局103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6.家境清寒證明

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

9/17 第2屆明基材料研究獎學金 50,000元

 

(每院1名,全國10名)

※得獎者有優先權至設獎公司參與實習計畫及錄取資格

碩、博士班

 

二年級(含)以上

1.103學年學業成績平均A(GPA4.0)以上且排名全班前20%(請附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

 

2.103學年操行成績皆於80分(A-)以上。

3.以未領有其他獎助學金者為優先。

4.獎學金於得獎人畢業後停止給付。

5.若因休學、退學或等理由離校,設獎公司將停止給付獎學金

1.明基材料研究獎學金申請表

 

2.碩士班(含)以上各年級學業成績及排名(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

3.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書(生輔組網站右側作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列印)

4.指導教授或具相關學術背景之專業人士推薦函兩份

5.著作目錄(請載明期刊論文是否為SCI期刊)、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相關有助審核之著作文件

6.自傳及研究計畫

7.未領有其它服務義務之獎助學金切結書(申請人承諾書)

施行辦法

 


申請表、承諾書

※不須繳交推薦表

9/17 財團法人俞國華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50,000元

 

(每院正取1名,備取2名)

大二以上大學部學生

 

※清寒優先

1.103學年度全年成績平均達85分(GPA 3.76)以上。

 

2.家境清寒優先。

3.本學年度未領有公費及其他獎學金。

4.獲獎後104學年度不得再兼領其他獎學金。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正本

3.獎懲紀錄正本(生輔組網站右側作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彩色列印出)

4.自傳

5.國稅局103年度全戶所得清單

6.檢附政府低收入戶證明者,得免附國稅局全戶所得清單

7.1年內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俞國華獎學金辦法申請書
9/17 故校友孫瑞強先生遺愛紀念獎學金

 

(化工系1名)

20,000元 大學部、研究所 2 年級以上

 

※清寒優先

1.103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3.38以上,操行成績A-以上,無不良紀錄。

 

2.家境清寒優先。

3. 接受本獎學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學金。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操行成績証明書、獎懲紀錄正本(生輔組網站右側作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列印)

4.戶籍謄本

5.國稅局103年度全戶所得清單

6.清寒證明

孫瑞強獎學金辦法申請書
9/17 毛氏獎學金 9,900元/全院1名 大學部、研究所 2 年級以上 1.103學年度學業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A-)以上。

 

2.無一科不及格,無不良紀錄。

3. 受領本獎學金者,本學年度不得兼領其他公費。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

3.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書(生輔組網站右側作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列印)

毛氏獎學金辦法申請書
9/17 故何君先生紀念獎學金 10,000元/

 

每院1名

大學部、研究所 2 年級以上 1.103學年度成績達80分以上(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A-)以上。

 

2.清寒優先。

3.無不良紀錄。

4.受領本獎學金者,本學年度不得兼領其他獎學金。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書(生輔組網站右側作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列印)

4.全戶戶籍謄本

5.國稅局103年度全戶所得清單

6.清寒證明書1份

何君先生獎學金辦法申請書
9/30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 每名20萬元,共2名,如無合適候選人,可從缺,該年獎助金留存至翌年增加補助名額之用。

 

◎今年本獎學金由呂維明教授及顏景輝先生(俊馳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總經理)捐款舉辦。

化工系大學部學生 1.因家庭因素缺乏經濟能力就學之在學學生。

 

2.除一年級新生外,學業103學年專業主科 * 成績平均在65分(GPA1.95)以上, 無不良紀錄者(*不含共同必修課, 通識課程, 和選修課)。

3.申請學年度未獲其他獎助學金者。

4.獲得本獎助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金**(情況特殊者除外,但領到獎學金總金額不得逾新台幣貳拾萬元)。

(曾領此項獎助金的同學仍歡迎再提出申請)

1.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免)

 

2.全戶戶口謄本

3.家境清寒證明文件(請繳交國稅局103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自傳(請用A4紙印出或繕寫,兩頁以內)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

10/23 1974級系友獎學金 每名30,000元,每學期2名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大學部優先

 

2.家境清寒

3.前學年(103學年)學業65分(GPA1.95)以上(大一學生免)

4.無不良記錄(大一學生免)

5.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該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1.申請表

 

2.家境清寒證明,請檢附國稅局103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3.歷年成績單

4.獎懲紀錄證明書(大一學生免,請至生輔組網站右側作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列印)

1974級系友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表格

10/23 三福化工助學金 每名30,000元,暫定2名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103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大一學生免)

 

2.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3.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

1.申請書

 

2.國稅局103年度全戶所得清單

3.家境清寒證明文件清

4.戶籍謄本

5.歷年成績單

6.獎懲紀錄證明書 (大一學生免,生輔組網站右側作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列印)

三福化工助學金

 

申請表格

10/1 化學工程學系李氏獎學金 16,000元/1名 研究所或大四在學學生 1.學業、操行成績優良者均可申請

 

2.研究生優先

3.未得其他獎學金者優先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書(生輔組網站右側作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列印)

李氏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10/1 沈故教務長熊慶教授紀念基金獎學金 12,000元/ 1名

 

(分上、下學期2次發放)

系、所均可 1.103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3.0以上,操行成績A-以上。

 

2.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1.申請書

 

2.國稅局103年度全戶所得清單

3.清寒證明

4.歷年成績單

5.操行成績證明書 (生輔組網站右側作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列印)

6.戶籍謄本

沈熊慶教授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

9/18

 

中午12時

中鼎工程優秀學生獎助學金(化工系一名,達審核標準人數不足時,將以從缺辦理) 大學部40,000元

 

研二50,000元

大二以上或研二家境清寒在學生

( 具原住民身份者,優先錄取 )

1.103學年度平均成績80分(GPA 3.38)以上,且操行(德育)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2.當年度已獲其他獎助學金者,設獎單位保留是否重覆給與之決定權

1.申請表1份,請勿更改格式。

 

2.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1份,不得以影本代替。※可附歷年成績單。

3.本人之戶口名簿影本1份。

4.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卡影本1份或其他證明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之相關文件。

5. 具原住民身份者,另需檢具相關證明。

◎以上文件除成績單外,其他文件影本請使用 A4 紙張。

中鼎工程優秀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優秀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表

◎獎助學金頒發,由該公司擇期邀請獲獎學生出席該公司舉辦之頒獎典禮中並與「獲獎證書」一同頒發。

10/2 財團法人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勤勞清寒獎學金 20,000元 大學一、二 年級(本系1-2 名)

 

◎歡迎曾獲獎同學再次申請

1.中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

 

2.家境清寒優先

3.103學年度下學期學業總平均達80分(GPA 3.38)以上且每一學科均及格

4.103學年度下學期操行成績均達80分(等第A-)以上,且無小過(含)以上處分

5.申請本獎學金時,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不包括政府單位)任何形式獎助學金

6.獎學金發放日仍在學之學生

1.獎學金申請保薦書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至註冊組加蓋本學期註冊圖章)

3.申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

4.103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影本需加蓋註冊組公章)

5.未得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填寫後須請生輔組核章)

  1. 經主管機關核發於獎學金申請年度內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且申請人必須為該戶內成員

7.最近3個月申請之全戶戶籍謄本(或包含詳細紀事之戶口名簿)

8.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若有)

104上勤勞清寒獎學金申請要點

 

獎學金申請保薦書

申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

未得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設獎單位提供社福機構學期工讀機會(工讀期間:104/10~105/1),供曾獲本獎學金之學生申請,由學生個別申請,欲申請同學請填寫線上申請表後,再將紙本資料郵寄回本室。

線上申請表(欲申請學生自行填寫)–> http://goo.gl/forms/qUzdT2LJSW

相關資料電子檔–> https://goo.gl/oAQRM5

10/23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公司獎學金

 

(共計4人)

碩35,000元

 

大25,000元

碩二(1名)

大四(1名)

大三(1名)

大二(1名)

1.103學年度專業學科成績平均、學業總平均達80分(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均達80分(等第A-)以上

 

2.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1.獎學金申請表

 

2.歷年成績單正本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

10/23 長興獎助學金 30,000元

碩、博

(台大3-5名)

1.    103學年平均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

 

2.    103學年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103學年體育成績70分(等第B-)以上(本項規定作為參考,不強制要求)。

4.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1. 專用申請

 

2. 歷年成績單

3. 專題報告1篇(請繳交紙本並寄送電子檔至chaying@ntu.edu.tw )

4.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5. 未享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請下載填寫證明書,並攜帶學生證正本 (背面須貼有免蓋註冊章貼紙)及欲申請之獎助學金申請書 (需填寫完畢)至生活輔導組用印 )

6.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長興獎學金辦法

 

長興獎助學金申請表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11/13

 

中午12點

高英士研究獎學金 50,000元

 

(每校1名)

碩、博士班研究生

1.  103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0分(GPA 3.38)以上。

 

2.  103學年度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專題報告1篇

4.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5. 未享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 請下載填寫證明書,並攜帶學生證正本 (背面須貼有免蓋註冊章貼紙) 及欲申請之獎助學金申請書 (需填寫完畢) 至生活輔導組用印 )

6.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高英士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11/27 吳仲亞先生教育慈善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約27,000元 /化工系2名

大二以上(含研究所)學生

1.    103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

 

2.    103學年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103學年體育成績70分(等第B-)以上

4.    無不良紀錄

5.    家境清寒者優先

6.    受領本獎學金者,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獎學金

1.    獎學金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全戶戶籍謄本

4.    國稅局103年度全戶所得清單

5.    清寒相關證明

申請書
103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系辦林小姐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2/26中午12點 台灣美光獎學金 9萬元

 

(實際撥付金額可能因匯率變動而有差異,依設獎單位每年預算金額為準)
工學院2名

大學部三、四年級及碩士班一、二年級在學學生 1.102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GPA3.38以上,操行成績A-以上且排名達全班前20% (請附名次證明)。

 

2.曾修習半導體相關課程或撰寫半導體相關專題及論文研究。

1.台灣美光獎學金申請表。
2.歷年成績單及成績排名。(如現為碩一,請提供大四整學年之學業成績單,且大學與研究所須為同所學校)。
3.自述書(自我介紹、年度學習計畫、未來生涯規劃與發展等,不限格式)。
4.專題、論文概要,或其它各類優秀著作與作品之佐證影本。
台灣美光獎學金

 

台灣美光獎學金實施辦法

3/11 1974級系友獎學金 每名30,000元 2名/每學期 1.大學部優先
2.家境清寒
3.學業70分(GPA2.7)以上
4.操行82分(或A-)以上,無不良記錄
5.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該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1.申請表
2.國稅局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3.歷年成績單
1974級系友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表格

3/11 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 暫定30,000元/全院2名 大二(含)以上在學學生(含碩、博士生) 1.102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3.38以上。
2.操行A以上,無一科不及格,無不良紀錄。
3.103學年度第2學期不得兼領其他公費及獎學金,惟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或領有身心手冊者不在此限。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國稅局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全戶戶籍謄本
5.清寒證明(可免)
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

3/11 張秀雄先生、陳淑美女士夫婦回饋獎助學金 25,000元/名

 

全院2名

大二以上學生 (不含研究所) 1.本獎學金以家境清寒者優先(需檢附清寒證明)。
2.102學年度學業平均 GPA2.93(百分制75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
3.本學年度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國稅局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清寒證明。
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

103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系辦林小姐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8/20 中技社科技獎學金 (1)科技研究獎(甲組):150,000元及獎狀,名額15名

 

(2)科技創意獎(乙組):150,000元及獎狀,名額15名(隊)
(3)外籍研究生科技研究獎:150,000元及獎狀,名額5名

(1)科技研究獎:博三(含)以上,歷學年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達A-(含)以上, 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每所推薦1名)。

 

(2)科技創意獎:大三(含)以上及碩士生,歷學年各學期平均學業成績B-或70 分(含)以上、操行成績

達A-(含)以上, 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3)外籍研究生科技研究獎:在學外籍研究生(含港澳陸生)。
◎一律由系所推薦申請,統一由學校彙整資料函送設獎單位,不受理個人申請

(1)科技研究獎:過去研究績效及未來發展潛力與貢獻

 

(2)科技創意獎::個人(或團隊)之創意性及外來發展潛力
(3)外籍研究生科技研究獎:過去研究績效及未來發展潛力與貢獻

詳見申請須知,申請書請逕上網下載:
http://www.ctci.org. tw/ct.asp?xItem=3870&ctNode=512
或至中技社網址
http://www.ctci.org.tw/
→「獎學金」→「徵選」→「1103年度行文各校甄選通知函附件資料下載專區」項下下載相關表格
科技研究獎及科技創意獎申請須知

 

外籍研究生科技研究獎學金申請須知(中文)

外籍研究生科技研究獎學金申請須知(英文)

9/18 達興材料博士班獎學金 24萬元(分上、下學期發放)
全系1名
二年級以上 1. 通過資格考之專職(full time)博士班研究生。

 

2.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A+且排名全班前15% (請附名次證明)。
3. 未受領其他有服務規定之獎助學金者。

1. 達興材料博士班獎學金申請表。
2. 大學(含)以上各年級之學業成績單及成績排名。
3. 博士班資格考通過証明。
4.
指導教授或具學術背景之專業人士推薦函一份。
5. 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有助於審核之著作。
6. 自傳及研究計畫(10頁以內)。
7. 獎學金申請人承諾書。
第四屆達興材料博士班獎學金申請辦法與表單
9/1 明基材料第一屆研究獎學金 50,000元

 

(每院1名,全國10名)
※得獎者有優先權至設獎公司參與實習計畫與錄取資格。

碩、博士班

 

二年級(含)以上
(此指103學年度為碩博士班二年級以上)

1.102學年學業成績平均A(4.0)以上且排名全班前20%(請附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

 

2.102學年操性成績皆於80分(A-)以上(請附歷年成績單及獎懲證明)。
3.以未領有其它獎助學金者為優先。
4.獎學金於得獎人畢業後停止給付。
5.若因休學、退學或等理由離校,設獎公司將停止給付獎學金。

1.明基材料研究獎學金申請表。
2.碩士班(含)以上各年級學業成績及排名(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如有優秀獎勵記錄,亦請檢附(請向生輔組申請)。
3. 指導教授或具相關學術背景之專業人士推薦函兩份。
4. 著作目錄(請載明期刊論文是否為SCI期刊)、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相關有助審核之著作文件。
5. 自傳及研究計畫。
來函

 

施行辦法、申請表

※不須繳交推薦表

9/16 故校友孫瑞強先生遺愛紀念獎學金
(化工系1名)
20,000元 大二以上大學部
學生
1.102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3.38以上,操行成績A-以上,無不良紀錄。

 

2.清寒優先。
3.接受本獎學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學金。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戶籍謄本
4.102年國稅局所得清單
5. 清寒證明
孫瑞強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9/16 化學工程學系李氏獎學金 16,000元/1名 研究生優先或大四 未得其他獎學金者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李氏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9/16 沈故教務長熊慶教授紀念基金獎學金
(分上、下學期2次發放)
12,000元/ 1名 系、所均可 1.102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3.0以上,操行成績A-以上。

 

2.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戶籍謄本
4.102年國稅局所得清單
5. 清寒證明
沈熊慶教授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

9/5 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優秀人才獎學金 碩50,000元
博70,000元
碩二以上(含) 1.102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3.76以上(每科均及格,可同時領取其他獎學金)。

 

2.操行成績A-以上。
3.清寒優先(需附相關證明)。

1.申請書
2.個人自傳(包含申請獎學金理由、身家背景與抱負等)。
3.歷年成績單正本(碩士班需另檢附大學成績單,博士班需檢附碩士班、大學成績單)
4.教授推薦信一份
5.研究成果報告
6.著作目錄、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7.戶籍謄本
8.102年國稅局所得清單
9.清寒證明或低收入證明(若有)
103年度奇美實業優秀人才獎學金辦法

 

奇美申請書

9/16 財團法人俞國華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50,000元
(每院1名)
大二以上大學部學生 1.102學年度全年成績平均達85分(GPA 3.76)以上,操行成績達85分(A)以上。

 

2.家境清寒優先。
3.未領有公費及其他獎學金。
4.受領本獎學金者,本學年度不得兼領其他獎學金。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正本
3.自傳
4.102年度國稅局全戶所得清單
5.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俞國華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9/16 毛氏獎學金 20,000元(暫定)/全院1名 大二以上大學部學生 1.學業達80分(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A-)以上。

 

2.無一科不及格,無不良紀錄。
3.受領本獎學金者,本學年度不得兼領其他公費。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毛氏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9/16 丁清三先生紀念獎學金 5,000元/全院1名 二年級以上大學部學生 1.102學年度成績達80分以上(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A-)以上。
2.家境清寒優先。
3.未受領其他獎學金或公費者。
4.未曾領過本獎學金。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全戶戶口謄本
4.102年度國稅局全戶所得清單
5.清寒證明書1份
丁清三先生紀念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9/16 故何君先生紀念獎學金 10,000元/

 

每院1名

大二以上大學部學生 1.102學年度成績達80分以上(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A-)以上。

 

2.清寒優先。
3.無不良紀錄。
4.受領本獎學金者,本學年度不得兼領其他獎學金。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全戶戶籍謄本
4.102年度國稅局全戶所得清單
5.清寒證明書1份
何君先生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10/3 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化工系所1名) 50,000元 大學部
研究所
1.前學年(102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達全系所前20%以上,(無不及格者)
2.操行成績均達80分(等第A-)以上,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3.家境清寒者優先
4.研究生優先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102學年度名次證明(教務處10/2(含)後可申請)
4.戶籍謄本
5.國稅局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6.清寒證明
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

9/17
中午12時
劉維德先生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100,000元及中英文證明證書/本系推薦2名 碩二以上(含)、博二以上(含) 102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須達85分(GPA:3.76)以上,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1.歷年成績單正本。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
3.自傳(2000字以內,內容含生涯規劃的敘述,如有優良事蹟,請檢附證明資料)。
4.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
5.著作目錄及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劉維德先生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表

10/9 1974級系友獎學金 每名30,000元 2名/每學期 1.大學部優先
2.家境清寒
3.學業70分(GPA2.7)以上
4.操行82分(或A-)以上,無不良記錄
5.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該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1.申請表
2.國稅局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3.歷年成績單
1974級系友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表格

10/9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 每名20萬元/2名,如無合適候選人,可從缺,該年獎助金留存至翌年增加補助名額之用。
◎今年本獎學金由呂維明教授及顏景輝先生(俊馳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總經理)捐款舉辦。
化工系大學部學生 1.因家庭因素缺乏經濟能力就學之在學學生。
2.除一年級新生外,學業102學年專業主科 * 成績平均在70分以上, 無不良紀錄者(*不含共同必修課, 通識課程, 和選修課)。
3.申請學年度未獲其他獎助學金者。
(曾領此項獎助金的同學仍歡迎再提出申請)
1.歷年成績單
2.全戶戶口謄本
3.家境清寒證明文件(請繳交國稅局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自傳(請用A4紙印出或繕寫,兩頁以內)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

10/3 長興獎助學金 30,000元 碩、博

 

(台大3-5名)

1.102學年平均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
2.102學年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102學年體育成績70分(等第B-)以上(本項規定作為參考,不強制要求)。
4.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1.專用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專題報告1篇(請繳交紙本並寄送電子檔至chaying@ntu.edu.tw)
4.著作目錄、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5.未享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 請下載填寫證明書,並攜帶 學生證正本(背面須貼有免蓋註冊章貼紙) 欲申請之獎助學金申請書(需填寫完畢) 至生活輔導組用印 )
6.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長興獎學金辦法

 

長興獎助學金申請表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10/3 財團法人李昭仁教授生醫工程發展基金會獎學金 15,000元
(本系推薦至多2名)
碩、博研究生(全國每年3~4名) 從事生醫/生化工程相關研究者 1.博、碩士班歷年成績單正本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3.申請表
4.指導教授推薦函
5.其它有利資料,如研究成果
李昭仁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
10/9 財團法人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勤勞清寒獎學金 20,000元 大學一、二

 

年級(本系3

名)

1.清寒優先
2.102學年度下學期學業總平均達80分(GPA 3.38)以上,(每科均及格)
3.102學年度下學期操行成績均達80分(等第A-)以上,且(無小過(含)以上處分)
4.未得其他社福團體獎助學金
1.獎學金申請保薦書 。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
3.申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
4.102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
5.未得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6.主管機關核發之低收入證明,申請人須為該戶內成員
7.最近3個月申請之全戶戶口謄本(不可以戶口名簿影本代替)
8.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若有)
勤勞清寒獎學金申請要點

 

獎學金申請保薦書

申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

未得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10/9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公司獎學金

 

(共計4人)

碩35,000元

 

大25,000元

碩二(1名)

 

大四(1名)

大三(1名)

大二(1名)

1.前一學年(102學年度)專業學科成績平均、學業總平均達80分(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均達80分(等第A-)以上

 

2.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1.獎學金申請表 。
2.歷年成績單正本。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

10/13
中午12:00
高英士研究獎學金 50,000元

 

(每校1名)

碩、博士班研究生 1.102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0分(GPA 3.38)以上。
2.102學年度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專題報告1篇
4.未享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請下載填寫證明書,並攜帶學生證正本(背面須貼有免蓋註冊章貼紙) 欲申請之獎助學金申請書(需填寫完畢) 至生活輔導組用印)
高英士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10/27
中午12時
中鼎工程優秀學生獎助學金(每系所一名) 大學40,000元
研二50,000元
大二以上或研二家境清寒在學生
(具原住民身份者,優先錄取 )
102學年度平均成績80分(GPA 3.38)以上,且操行(德育)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1.申請表1份,請勿更改格式。
2.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1份,不得以影本代替。※可附歷年成績單。
3.本人之戶口名簿影本1份。
4.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卡影本1份。
5.其他證明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之相關文件。
6.具原住民身份者,另需檢具相關證明。
◎以上文件除成績單外,其他文件影本請使用A4紙張。
中鼎工程優秀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優秀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表 ◎獎助學金頒發,由該公司擇期邀請獲獎學生出席該公司舉辦之頒獎典禮中並與「獲獎證書」一同頒發。

12/8 吳仲亞先生教育慈善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約27,000元 /化工系2名 大二以上(含研究所)學生 1.102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
2.102學年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102學年體育成績70分(等第B-)以上。
4.無不良紀錄。
5.家境清寒者優先。
6.受領本獎學金者,本學年度不得兼領其他獎學金。
1.獎學金申請書 。
2.歷年成績單。
3.全戶戶籍謄本 。
4.家境清寒證明書。
吳仲亞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

102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系辦林小姐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4/30 李謀偉福聚教育基金會優秀學生獎 每名獎學金最高60,000元 大學部大三以上及研究生,每年擇優錄取,全國約20名 1.大學部大三以上:前學期學業平均80分(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等第A-)以上;如有發表期刊或論文請檢附。
2.研究生:前學期學業平均80分(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等第A-)以上;須附研究成果報告及學士班、碩士班歷年成績單與目前學籍各學期成績單,如有發表期刊或論文請檢附。
申請人逕行掛號郵寄「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 4 83 4 樓」,註明【財團法人李謀偉福聚教育基金會 歐哲志 收】 ( 申請期限以郵戳為憑 )
1.申請書。
2.二吋相片一張(六個月以內)。
3.教授推薦信兩份(限定為導師或有修習過課程之開課教授)。
4.目前學籍歷年成績正本(研究生需附上學士學位歷年成績單),若有不及格之科目須提出解釋。
5.三分鐘自我介紹影片光碟(內容請詳閱辦法)。
6.500字報告(內容請詳閱辦法)。
7.研究成果報告及發表之期刊或論文。
8.國稅局所得清單或相關清寒證明(清寒者另附)。
李謀偉福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表格

(請至本系首頁「最新消息區」下載 )

3/12 錢思亮獎學金 暫定30,000元/全院2名 大二(含)以上在學學生(不含碩博士生) 1.101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3.38以上。
2.操行A以上,無一科不及格,無不良紀錄。
3.102學年度第2學期不得兼領其它公費及獎學金,惟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或領有身心手冊者不在此限。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
3.全戶101 年度 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4.全戶戶籍謄本 。
5.清寒證明(可免)。
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
3/26 張秀雄先生、陳淑美女士回饋獎助學金 25,000元/名全院2名 大二以上 (不含研究生) 1.本獎學金以家境清寒者優先(需檢附清寒證明)。
2.101學年度學業平均75分(GPA3.0)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
3.本學年度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
3.全戶101 年度 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4.清寒證明。
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
4/14 財團法人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02學年度上學期勤勞清寒獎學金 20,000元 大學一、二年級(本系3名) 1.清寒優先(機關核定之低收入家庭)。
2.102學年度上學期學業總平均達80分(GPA 3.38)以上,每科均及格。
3.102學年度上學期操行成績達80分(等第A-)以上,且無小過以上處分。
4.102學年度上學期體育成績達70分(等第B-)以上。
5.具中華民國國籍。
6.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獎助學金。
7.獎學金發放日仍在學。
1.獎學金申請保薦書。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3.申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
4.102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
5.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獎助學金證明書。
6.主管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申請人須為該戶內成員。
7.最近3個月申請之全戶戶口謄本(不可以戶口名簿影本代替)。
8.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若有)。
勤勞清寒獎學金申請要點

 

獎學金申請保薦書

申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

未得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5/9 1974級系友獎學金 每名30,000元 2名/每學期 1. 大學部優先
2. 家境清寒
3. 學業70分(GPA2.7)以上
4. 操行82分(或A-)以上,無不良記錄
5. 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該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1. 申請書 。
2. 國稅局所得清單 。
3. 歷年成績單
1974級系友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表格

102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系辦曾小姐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8/24 中技社獎學金 甲組:150000元
乙組:150000元
二甲組:博三(含)以上(每所推薦1名)年級以上

 

乙組:大三(含)以上及碩士生(每院推薦1名)

甲組:過去績效及未來潛力

 

乙組:科技創意,學業成績70分以上

(全國甲乙類各15名)

特定表格逕上網

 

http://www.ctci.org.tw/
102年度「獎學金」下「線上報名」與下載「相關申請表格」

8/24前繳交證件予系辦曾小姐
9/16 達興材料博士班獎學金 240000元(分上下學期發放)
全系1名
二年級以上 通過資格考之專職(full time)博士班研究生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A以上且排名全班前15% (請附名次證明)
未受領其他有服務規定之獎助學金者
1.達興材料博士班獎學金申請表。

 

2.碩士班(含)以上各年級之學業成績單及成績排名。
3.博士班資格考通過証明。

4.指導教授或具學術背景之專業人士推薦函一份。

5.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有助於審核之著作。

6.自傳及研究計畫(10頁以內)。

9/16前繳交證件予系辦曾小姐
申請表格
9/27 孫瑞強獎學金(化工系1名) 20000元 大二以上 學業85分以上
清寒優先
戶謄、清寒證 孫瑞強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
9/27前繳交證件予系辦曾小姐
9/11 奇美實業(股)公司獎學金 碩35000元
博50000元
研二以上(含) 學業85分以上(每科均及格)

 

清寒優先

自傳、成績單

 

推薦信一份

未得其他獎學金證明

低收入證明(若有)

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奇美實業優秀人才獎學金辦法正式版0811
奇美申請表 9/11前繳交證件予系辦曾小姐
10/8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 200000元 大學部(2名)
本獎學金由呂維明教授及顏景輝先生(俊馳材料科技公司總經理)捐款舉辦。
前學年化工系主科70分以上 (曾領同學歡迎再提出申請) 1.成績單,

 

2.全戶戶口謄本

3.清寒證明文件
4.自傳(請用A4紙印出或繕寫)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

10/1 劉維德先生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100000元 碩二以上(含)、博二以上(含)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須達85分以上,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1.歷年成績單正本。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3.自傳(2000字以內,內容含生涯規劃的敘述,如有優良事蹟,請檢附證明資料)。
4.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5.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劉維德先生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表
10/1前繳交申請資料予系辦林小姐

9/24 俞國華獎學金 50,000元
(每院1名)
大二以上大學部學生 前一學年(101學年度)全年成績平均85分(GPA 3.76)以上,操行成績須達85分(A)以上

 

家境清寒
未領有公費及其他獎學金,獲獎後本學年度不得兼領其它獎學金

1.一般用獎學金申請書。

 

  • 2.歷年成績單正本。

3.自傳。
4.101年度國稅局全戶所得清單。
5.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戶籍謄本正本)。

俞國華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
9/24前繳交申請資料予系辦林小姐

9/24 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獎學金 30,000元
(每院1名)
大二以上大學部學生 101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GPA 3.76)以上,操行成績須達85分(A)以上

 

家境清寒
未領有公費及其他獎學金,獲獎後本學年度不得兼領其它獎學金

1.專用申請表。
2.101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
專用申請表
9/24前繳交申請資料予系辦林小姐
10/8 財團法人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勤勞清寒獎學金 20,000元 大學一、二

 

年級(本系3

名)

1.清寒優先
2.101學年度下學期學業總平均達80分(GPA 3.38)以上,(每科均及格)
3.

 

    1. 101學年度下學期操行成績均達80分(等第A-)以上,且(無小過(含)以上處分)
  1. 4. 未得其他社福團體獎助學金
1. 獎學金申請保薦書 。
2.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
3. 申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
4. 101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
5.
未得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6.
主管機關核發之低收入證明,申請人須為該戶內成員
7. 最近3個月申請之全戶戶口謄本(不可以戶口名簿影本代替)
8.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若有)
勤勞清寒獎學金申請要點

 

獎學金申請保薦書

申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

未得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10/11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公司獎學金

 

(共計4人)

碩35,000元

 

大25,000元

碩二(1名)

 

大四(1名)

大三(1名)

大二(1名)

1. 前一學年(101學年度)專業學科成績平均、學業總平均達80分(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均達80分(等第A-)以上

 

2. 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1. 獎學金申請表 。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

10/11 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化工系所1名) 50,000元 大學部
研究所
1. 前學年(101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達全系所前20%以上,(無不及格者)

 

2. 操行成績均達80分(等第A-)以上,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家境清寒者優先
研究生優先
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歷年成績單
家境清寒證明

10/8 中鼎工程優秀學生獎助學金(每系所一名) 大學40,000元
研二50,000元
大二以上或研二家境清寒在學生 申請期間之前一學年(101學年度)平均成績80分(GPA 3.38)以上,且操行(德育)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1. 申請表1份 。
2.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1份 。
3. 本人之戶口名簿影本1份
4. 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卡影本1份
5. 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之相關文件
中鼎工程優秀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優秀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表
10/11 財團法人李昭仁教授生醫工程發展基金會獎學金 15,000元
(本系推薦至多2名)
碩、博研究生(全國每年3~4名) 從事生醫/生化工程相關研究者 1.
歷年成績單 。
2.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
3. 申請表
4.
指導教授推薦函
5. 其它有利資料,如研究成果
李昭仁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
10/17
中午12:00
高英士研究獎學金 50,000元

 

(每校1名)

化工、化學所 1. 前一學年(101學年度)平均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
2. 前一學年(101學年度)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 。
3. 專題報告1篇。
高英士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
10/17
中午12:00
長興獎助學金 30,000元 碩、博

 

(台大3-5名)

1. 前一學年平均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
2. 前一學年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前一學年體育成績70分(等第B-)以上。
4.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1. 申請書 。
2. 歷年成績單 。
3. 專題報告1篇(請繳交紙本並寄送電子檔至chaying@ntu.edu.tw)
4. 未獲其他獎學金證明
長興獎學金辦法

 

長興獎助學金申請表

11/14 1974級系友獎學金 每名30,000元 2名/每學期 1. 大學部優先
2. 家境清寒
3. 學業70分(GPA2.7)以上
4. 操行82分(或A-)以上,無不良記錄
5. 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該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1. 申請書 。
2. 國稅局所得清單 。
3. 歷年成績單
1974級系友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表格

12/9 吳仲亞先生教育慈善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約27,500元 研究所2名 1. 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
2. 前一學年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前一學年體育成績70分(等第B-)以上。
4. 無不良紀錄。
5. 家境清寒者優先。
1. 獎學金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
3. 全戶戶籍謄本
4. 家境清寒證明書
吳仲亞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

12/18中午12:00 生達獎助學金 約60,000元 (分二次發給) 大學一年級家境清寒學生(本系至多推薦2名) 1. 家境清寒者。
2. 高中職成績優良、德行評量及綜合表現評語優等(未被記過處分)。
3. 未受領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
4. 本校醫藥、食品、化學等相關學系之日間部一年級新生共十名,本系至多推薦2名。
1. 專用申請書,請貼照片。
2. 高中(職)三年學業成績證明(包括德育、智育、綜合表現評語)正本一份。
3.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4. 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家境清寒相關證明(如:村里長清寒證明)。
5. 自傳(含理想及抱負)一篇。
生達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生達獎助學金申請書

101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系辦曾小姐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3/11 財團法人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勤勞清寒獎學金 20000元 大學一、二
年級(本系3
名)
學業80分以上(每科均及格)
操行80分以上(無小過(含)以上處分)
體育70分以上清寒優先
未得其他獎學金
1.學校申請保薦書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3.申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
4.成績單5.未得其他獎學金證明
6.低收入證明
7.全戶戶口謄本
8.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若有)
勤勞清寒獎學金申請要點
3/11前繳交證件予系辦曾小姐
5/7 李謀偉福聚教育基金會 每名60000元/每學年,分上下學期申請 全國約20名 1.大學部三至四

 

(學業80分(或A-)以上;操行80分(或A-)以上)

2.研究生(學業、操行80分(或A-)以上;

1申請書

 

2影片光碟

3.500字報告4.二吋相片

5.歷年成績單

6.研究報告

7.1封推薦信(主任之推薦信待通過系方推薦再補)

8.國稅局所得清單(清寒者另附)

李謀偉福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表格

3/29 錢思亮獎學金 暫定30000元/全院2名 大二(含)以上 80分(GPA3.38) 以上
操行A以上
申請書及成績單、

 

清寒證明(可免)、

全戶戶籍謄本(複印)

錢思亮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

3/29 馮君策獎學金 8000元/大三

 

12000元/

大四

全院3.4年級各二名 學業80分 以上,清寒 申請書及成績單、

 

清寒證明

馮君策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

3/29 毛氏獎學金 20000元/全院1名 二年級以上(大學部) 學業80分 以上
操行80分 以上
申請書及成績單 毛氏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

3/29 張秀雄先生、陳淑美女士獎學金 25000元/名

 

全院2名

大二以上 (不含研) 75分以上清寒 未得其他獎學金者 申請書及成績單

 

完稅證明或清寒證明

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

5/7 1974級系友獎學金 每名30000元/每學年 4名 1大學部優先

 

2家境清寒

3學業70分(或B-)以上

4操行82分(或A-)以上,無不良記錄

1申請表

 

2國稅局所得清單

3歷年成績單

1974級系友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表格

4/1 丁清三獎學金 5000元
全院1名
二年級以上 80分以上
不得連續申請
家境清寒優先
申請書及成績單
全戶謄本1份,清寒證明1份
申請表格
101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系辦曾小姐申請)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9/18 奇美實業(股)公司獎學金 碩35000元
博50000元
研二以上(含) 學業85分以上(每科均及格)

 

清寒優先

自傳、成績單

 

推薦信一份

未得其他獎學金證明

低收入證明(若有)

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奇美實業優秀人才獎學金辦法正式版0811
奇美申請表 9/18前繳交證件予系辦曾小姐
10/3 聚合公司獎學金(化工系所各2名) 10000元(大學部)
15000元(碩)
大三以上
碩二
前學年成績前1/2以上

 

未得本獎學金

專題報告

 

成績單及成績排名證名

學生證及身分證影本

聚合國際獎學金辦法

 

聚合申請書
10/3前繳交證件予系辦曾小姐

10/11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 200000元 大學部(1名) 前學年化工系主科70分以上 1.成績單,

 

2.全戶戶口謄本

3.清寒證明文件
4.自傳(請用A4紙印出或繕寫)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

10/11 1974級系友獎學金 每名30000元/每學期 4名 1大學部優先

 

2家境清寒

3學業70分(或B-)以上

4操行82分(或A-)以上,無不良記錄

1申請表

 

2國稅局所得清單

3歷年成績單

1974級系友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表格
10/11前繳交證件予系辦曾小姐

10/11 劉維德先生獎學金 100000元 研二以上(含) 學業85分以上 學生證影本
自傳(2000字以內)推薦函(至少1封)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劉維德先生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表
10/11前繳交證件予系辦曾小姐

10/11 達興材料博士班獎學金 每學期60000元/分上下學期發放 本所1名 通過資格考之專職博班生 詳閱施行辦法詳閱施行辦法 達興材料博士班獎學金施行辦法

 

申請表格
10/11前繳交證件予系辦曾小姐

10/11 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化工系所1名) 50000元 大學部
研究所
前學年成績前20%以上

 

(無不及格者)

未得其他獎學金

家境清寒者優先
研究生優先
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歷年成績單
家境清寒證明

10/11 李昭仁獎學金 15000元(生醫/ 生化工程相關研究者)) 碩博(全國每年3~4名) 成績單

 

學生證

申請表

推薦函

其它有利資料

專用申請書 李昭仁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
10/11前繳交證件予系辦曾小姐

10/11 台灣石化獎學金

 

(共計4人)

碩35000元

大25000元

碩二(1名)

 

大四(1名)

大三(1名)

大二(1名)

前學年80分以上 成績單,

 

石化申請書

台灣石化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

2012- 2013年度中華扶輪獎學金:請參考網頁
10/8 中鼎工程清寒學生獎助學金
(每系所一名)
大學40000元
研二50000元
大二以上
研二
申請期間之前一學年平均成績80分以上,且操行(德育)成績80分以上(或甲等以上)。 申請表乙份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

本人之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低收入戶卡影本乙份
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之相關文件

中鼎工程清寒學生獎助學金辦法_2011

 

清寒獎學金申請表
10/8繳交證件予系辦曾小姐

10/8 俞國華獎學金 50000元(每院1名) 大二以上 前學年85分以上

家境清寒

全戶全年收入
完稅證明自傳戶口名簿影本(或謄本正本)
俞國華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
10/8前繳交證件予系辦曾小姐

10/8 清寒優秀獎學金 (校友) 30000元

(每院1名)

限大學部 前學年80分以上 大學部

全戶全年收入

完稅證明

校友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
10/8前繳交證件予系辦曾小姐

11/9 吳仲亞獎學金 約25000元 2人(所) 80分以上,

清寒優先

  吳仲亞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

11/9 高英士獎學金 50000元

(每校1名)

化工、化學所 前學年80分以上 申請書、

專題報告1篇

高英士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
11/9 長興獎學金 30000元 碩博

(台大3-5名)

前學年80分以上 申請書、

專題報告1篇

長興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