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化工一館201B室張先生申請) |
|
申請獎學金
|
備 註
|
名 稱
|
金 額
|
條 件
|
限 制
|
証 件
|
12/15 |
財團法人吳仲亞先生教育慈善基金會獎學金 |
約27,000元 /名
化工系2名
|
大二以上(含研究所)學生 |
1. 108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
2. 108學年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無不良紀錄。
4. 家境清寒者優先。
5. 受領本獎學金者,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 獎學金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操行及獎懲紀錄證明 (可至MyNTU下載列印)
4. 全戶戶籍謄本
5. 國稅局108年度全戶所得清單
6. 清寒相關證明
|
109財團法人吳仲亞先生教育慈善基金會獎學金申請書
申請人同意切結書
|
11/20 |
2021 TSIA半導體獎:具博士學位之新進研究人員 |
獎牌乙座及80,000元,並將個人貢獻事蹟公告予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之會員廠商並發表讓社會知悉
※全國十所大學之新進研究人員共1-2名。
|
本系新進研究人員(含教師、研究人員、博士後研究員) |
新進研究人員係指取得博士學位後從事研究工作,以申請截止日期為基準,在台灣學校從事研發及教學滿2年未達5年者。
※於2021年TSIA會員大會或年會中頒獎,獲獎者須親自出席受獎。因故經TSIA遴選委員會同意,理監事會核備,同意由其指導教授或該單位最高研發主管出席,受獎得改由他人代之。
|
1. 專用申請表。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請貼於申請表)。
3. 工作服務證明正本。
4. 取得博士學位後,參與半導體學術研究、著作論文、發明成果、獲獎紀錄、專利榮譽、特殊貢彥、產學合作等傑出事蹟之相關佐證資料。
5. 推薦函正本。
申請文件請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至申請表內之申請資料結網址
|
2021 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TSIA獎-具博士學位之新進研究人員申請辦法
2021 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TSIA獎-具博士學位之新進研究人員申請表
2021 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TSIA獎-具博士學位之新進研究人員推薦函
|
11/20 |
2021 TSIA半導體獎:博士研究生 |
獎牌乙座及80,000元,並將個人貢獻事蹟公告予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之會員廠商並發表讓社會知悉 ※全國十所大學之博士研究生共十名。 |
已通過博士資格考 之博士班研究生 ※需經指導教授推薦 |
1. 已通過博士資格考之在學博士班研究生。 2. 積極從事半導體之學術研究、發明或致力投入產業合作並有具體貢獻。 ※於2021年TSIA會員大會或年會中頒獎,獲獎者須親自出席受獎。因故經TSIA遴選委員會同意,理監事會核備,同意由其指導教授或該單位最高研發主管出席,受獎得改由他人代之。 |
1. 專用申請表。 2.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3. 博士班歷年成績單證本。 4. 參與半導體學術研究、著作論文、發明成果、獲獎紀錄、專利榮譽、特殊貢彥、產學合作等傑出事蹟之相關佐證資料。 5. 推薦函正本。 申請文件請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至申請表內之申請資料結網址 |
2021 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TSIA獎-博士研究生申請辦法
2021 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TSIA獎-博士研究生申請表
2021 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TSIA獎-博士研究生推薦函
|
11/2 |
第19屆高英士研究獎學金 |
60,000元
(本校化工、化學所各1名,本系推薦1名) |
博士班研究生 |
1. 108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5分(GPA 3.76)以上。
2. 108學年度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4. 各校推薦之申請者若未符合上述各項規定,得獎名額得予從缺。
|
1. 專用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操行成績證明書(可至MyNTU下載列印)
4. 專題報告1篇(請繳交紙本並寄送電子檔至wschang@ntu.edu.tw)
5.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6.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
7.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
高英士研究獎學金辦法
高英士研究獎學金申請表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
|
10/23 |
生達獎助學金 |
60,000元 (分上、下學期二次發給)
※各公、私立大學的醫藥等相關學系之日間部一年級新生共十二名。
|
大學一年級新生 家境清寒之台灣學生 (本系至多推薦3名)
※本獎助學金核發順序:有中、低收入戶證明者,村、里長清寒証明者,次以成績優良者優先。
|
1. 家境清寒之本國(臺灣)學生。
2. 高中(職)成績優良、德行評量及綜合表現評語優等(未被記過處分)。
3. 未受領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
4. 本系至多推薦3名。
|
1. 專用申請書(含同意書),請貼照片。
2. 高中(職)三年學業成績證明(包括德育、智育、綜合表現評語)正本1份。
3.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4. 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村、里長清寒証明書正本或國稅局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需正本並經導師核章)。
5. 自傳(含理想及抱負)一篇。
|
生達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生達獎助學金申請書
◎接受本獎助學金之學生,每學期要撰寫一篇有關所學相關產業之文章(不拘題材),交系主任轉交設獎單位, 概不退還。
|
10/8 |
財團法人俞國華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
50,000元/名
(工學院1名)
|
本系家境清寒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在學學生 |
1. 108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平均達85分(GPA 3.76)以上。
2. 操行成績均達85分(等第A)以上。
3. 家境清寒需要經濟扶助者優先。
|
1. 本校專用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108學年名次證明
4. 獎懲紀錄與操行證明(可登錄MyNTU申請)
5. 自傳
6. 一年內之全家人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全家人戶籍謄本正本。
7. 政府低收或中低收證明正本(如為卡者可用影本),如無者或持有其他證明者請一律檢附第8項。
8. 全家人108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每個人不管是否就學或無工作都會有所得清單。如為影本必須有國稅局核章,或影本上有國稅局浮水印,不接受自行影印正本或繳交報稅參考資料),清單檢附須有:申請人、申請人之父母、申請人配偶與子女、未婚之兄弟姐妹、已婚且同住之兄弟姐妹、同戶或共同生活之(外)祖父母)。
|
財團法人俞國華文教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財團法人俞國華文教基金會獎學金申請書
|
10/14 |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公司獎學金 |
化工系共計4名:
碩二(1名)
大四(1名)
大三(1名)
大二(1名)
碩士生:35,000元
大學生:30,000元
|
大學部二年級到四年級、碩士班二年級 |
1. 108學年度專業學科成績平均、學業總平均達80分(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均達80分(等第A-)以上。
2. 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
1.獎學金申請表
2.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3.歷年成績單正本
4.操行成績證明書(可至MyNTU下載列印)
|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辦法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申請表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
10/14 |
大東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 |
30,000元
(本系1名) |
碩、博士班研究生 |
1. 108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0(含)分(GPA 3.38)以上,各學科皆要及格。
2. 108學年度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無操行成績則免。
3. 108學年度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
1. 專用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學生證影本(請至研教組蓋註冊章)
4. 戶口名簿影本
5. 自傳(字數不限)
|
大東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申請辦法
大東樹脂專用申請表
大東樹脂專用切結書
|
10/23 |
財團法人台肥基金會優秀獎學金 |
30,000元/名 |
本系大三及大四本國籍在學學生各1名 |
1. 108學年平均成績達85分(GPA 4.0)以上。
2. 108學年操行成績85分(等第A)以上。
3. 未曾領取本獎學金者。
4. 農家子弟(本項為加分項,直系親屬具備農漁保者身分者適用)。
|
1. 歷年成績單正本
2. 操行成績證明書(可登錄MyNTU自行下載列印)
3. 財團法人台肥基金會109年優秀獎學金申請表
|
財團法人台肥基金會109年優秀獎學金發放辦法
財團法人台肥基金會109年優秀獎學金申請表
|
10/23 |
長興獎助學金 |
30,000元 |
碩、博
(台大4名,本系推薦1-3名) |
1. 108學年平均成績達85分(GPA 4.0)以上。
2. 108學年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108學年體育成績70分(等第B-)以上(本項規定作為參考,不強制要求)。
4.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
1. 專用申請表 (「操行成績證明書」可登錄MyNTU自行下載列印 )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專題報告1篇(請繳交紙本並寄送電子檔至wschang@ntu.edu.tw)
4.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請先填寫個人基本資料後送系辦,由系辦統一送件 至生活輔導組用印 )
5.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
長興獎助學金發放辦法及申請表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
|
申請期限延長至
9/21
中午前 |
明基材料第7屆研究獎學金 |
1.得獎者若為應屆畢業生,經參與面試考核並得到預聘資格,將另發放預聘金每名新台幣五萬元整。
2.得獎者若非為應屆畢業生,將優先獲得實習面試之機會。 |
本校具碩、博士班(含)以上資格,且已就讀一學年(含)以上之學生 (本籍生、外籍生、僑生) |
(1)本籍生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A以上且排名全班前30% (附名次證明)。
(2)外籍生、僑生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A以上。
(3)前一學年操性成績皆於80分以上(請附操性成績表及獎懲證明)。
(4)未領有其它獎助學金者。
(5)得獎者取得預聘資格,並獲得預聘金五萬元,如屆時未依約報到,將請得獎者返還預聘金五萬元。
(6)若因休學、退學等理由離校,設獎公司將停止給付獎金。
(7)得獎者申請文件與事實不符,將取消得獎資格。 |
1.明基材料第七屆研究獎學金申請表
2.明基材料第七屆研究獎學金推薦表
3.明基材料獎學金校內申請書
4.獲獎紀錄表
5.同意切結書
6.碩士班(含)以上各年級學業成績及排名(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
7.操行成績表 (可登錄MyNTU申請)
8.獎懲紀錄證明 (可登錄MyNTU申請)
9.指導教授或具相關學術背景之專業人士推薦函一份
10.著作目錄(請載明期刊論文是否為SCI期刊)、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相關有助審核之著作文件
11.自傳及研究計畫 |
明基材料第七屆研究獎學金施行辦法及專用申請書
明基材料獎學金校內申請書
獲獎紀錄表
同意切結書
|
10/15 |
財團法人福琳工商發展基金會清寒獎學金 |
每名獎助新台幣3萬元/每學期上限100名 |
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本國學生,具獎助資格者。 |
凡家境清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1.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新生,其高中(職)、專科畢業總學業成績80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2.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學生,其前學期學科平均成績80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3.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因轉學、家庭變故休學而復學者,其轉學、休學前之學期學科平均成績80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
申請人請於10/15前填具申請表逕向該會申請。
(詳細申請文件請參照獎學金申請表內容所示) |
福琳基金會工商清寒獎學金辦法
福琳基金會工商清寒獎學金申請表
福琳基金會工商清寒獎學金公告函文
|
9/11 |
台聚教育獎學金 |
50,000元(化工系1名) |
大學部三年級(含)以上及碩、博士生 |
1.108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全系所前20%者,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
2.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
1.獎學金申請表
2.108學年成績單正本
3.108學年度名次證明
4.獎懲紀錄證明 (可登錄MyNTU申請)
5.個人自傳
6.教授推薦信一份
7.研究論文摘要及初步成果報告、研究專題報告或其他優異表現之證明等
8.其他:家境清寒者,另附相關證明資料,優先列入考量依據,請檢附國稅局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辦法
獎學金申請表
|
9/3 |
明基材料第7屆研究獎學金 |
1.得獎者若為應屆畢業生,經參與面試考核並得到預聘資格,將另發放預聘金每名新台幣五萬元整。
2.得獎者若非為應屆畢業生,將優先獲得實習面試之機會。 |
本校具碩、博士班(含)以上資格,且已就讀一學年(含)以上之學生 (本籍生、外籍生、僑生) |
(1)本籍生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A以上且排名全班前30%(附名次證明)。
(2)外籍生、僑生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A以上。
(3)前一學年操性成績皆於80分以上(請附操性成績表及獎懲證明)。
(4)未領有其它獎助學金者。
(5)得獎者取得預聘資格,並獲得預聘金五萬元,如屆時未依約報到,將請得獎者返還預聘金五萬元。
(6)若因休學、退學等理由離校,設獎公司將停止給付獎金。
(7)得獎者申請文件與事實不符,將取消得獎資格。 |
1.明基材料第七屆研究獎學金申請表
2.明基材料第七屆研究獎學金推薦表
3.明基材料獎學金校內申請書
4.獲獎紀錄表
5.同意切結書
6.碩士班(含)以上各年級學業成績及排名(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
7.操行成績表 (可登錄MyNTU申請)
8.獎懲紀錄證明 (可登錄MyNTU申請)
9.指導教授或具相關學術背景之專業人士推薦函一份
10.著作目錄(請載明期刊論文是否為SCI期刊)、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相關有助審核之著作文件
11.自傳及研究計畫 |
明基材料第七屆研究獎學金施行辦法及專用申請書
明基材料獎學金校內申請書
獲獎紀錄表
同意切結書
|
9/3 |
馮故教授君策先生獎助金 |
2萬元(工學院1名) |
大三、大四在學學生
※清寒優先 |
108學年度學業成績達GPA 3.38以上而家境清寒者,且無任何懲處紀錄。 |
1.馮君策獎助金申請書
2.馮君策獎助金同意切結書
3.歷年成績單正本
4.名次證明
5.操行成績表(可登錄MyNTU申請)
6.獎懲紀錄證明(可登錄MyNTU申請)
7.政府低收證明 |
馮故教授君策先生獎助金管理辦法及立法總說明
馮君策獎助金申請書
馮君策獎助金同意切結書
|
9/3 |
毛氏獎學金 |
2萬元/工學院1名 |
大二以上在學學生 (含研究所)
※前一學年成績非本校者請勿申請 |
1.108學年度學業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無一科不及格且無不良紀錄。
2.109學年不得兼領其他公費。 |
1.毛氏獎學金申請書
2.108學年成績單正本
3.獎懲紀錄證明 (可登錄MyNTU申請) |
毛氏獎學金設置要點
毛氏獎學金申請書
毛氏獎學金同意切結書
|
9/3 |
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 |
5萬元
(每學院1名) |
大學部二年級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 (本地生,不含僑、陸、外籍生) |
1.108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GPA 3.38)以上,且無不及格 科目,操行成績80分(A-)以上
2.109學年度未獲得其他獎助學金
3.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者為優先※一旦申請獲獎,109學年度不得再兼領其他獎助金 |
1.臺大校友會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
2.臺大校友會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書
3.臺大校友會優秀學生獎學金同意切結書
4.學生證正面影本加109-1註冊圓章 (如提供在學證明者,一律至註冊組/研教組外的機器購買正本)
5.108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
6.名次證明
7.操行證明 (可登錄MyNTU申請)
8.獎懲紀錄證明 (可登錄MyNTU申請)
9.若符合「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之申請者,請務必檢附以下文件:
(1)持有「政府核定相關清寒證明 」者,如政府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2)未持有前項政府核定相關清寒證明者,一律請檢附「108年度父、母、本人及其兄弟姊妹之國稅局所得清單」(請詳閱右欄說明)
10.導師或教師簽名過之自傳 (內容須說明家境與自身未來期望,至少1頁A4) |
臺大校友會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臺大校友會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
臺大校友會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書
臺大校友會優秀學生獎學金同意切結書
生輔組說明
說明:
‧所謂「全戶國稅局所得清單」,成員應包含父、母、本人、本人未婚之兄弟姊妹,無工作、身分別為學生者皆會有,請同學如實繳附;如為單親情形,請提供「申請本人之戶籍謄本正本(記事)證明」,所得清單可以只提供父母其中一方。
‧申請表上須附照片並黏貼「學生證正面影本」,請將影本拿至註冊組核蓋109-1註冊圓章。
|
9/30 |
第十屆達興材料研究生獎學金 |
博士生獎學金每位24萬元,碩士生獎學金每位12萬元,一次性發放。
(獎學金名額:共六名,不足額可從缺)
|
1,109學年在學之專職博士、碩士研究生
2.本系所畢業,目前正於海外攻讀研究所之在學研究生。
|
1. 大學畢業總成績平均GPA 3.7以上 (請附名次證明) 。
2. 未受領其他有服務義務之獎助學金者。例如:畢業後需至公司任職綁約之相關條件交換…等。
|
申請人請 9/30( 三 ) 前逕行掛號寄送「 40763 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一路 15 號」,請註明【達興材料獎學金專案小組收】 ( 以郵戳為憑 ) 。
1.達興材料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表 (表一)。
2,大學(含)以上之學歷成績單(需顯示排名)。
3.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有助於審核之著作 (表二)。
4.自傳及研究計畫 (10頁以內,請雙面列印)。
5.獎學金申請人承諾書 (需親筆簽名)。
|
第十屆達興材料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辦法與表單(PDF)
第十屆達興材料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表單(Word)
2020獎學金QA
2020獎學金EDM
|
8/21 |
中技社科技獎學金 |
本系各獎項推薦1名(隊)。
(創意獎學金除外,可推薦1名(隊) (含)以上)
(1)研究獎學金:每名15萬元及獎狀乙紙,名額15-30名
(2)創意獎學金:每名(隊)15萬元及獎狀乙紙,名額7-15名(隊)
(3)境外生研究獎學金:每名15萬元及獎狀乙紙,名額15-25名
(4)境外生生活助學金:每名10萬元,名額10-20名
|
(1) 研究獎學金 :
博二 (含)以上,研究所歷學年各學期學業平均達80分/GPA3.38(含)以上;研究主題與綠色產業、綠色創新、能資源、環境保護等領域相關者,將酌予加分。
(2) 創意獎學金 :
大三(含)以上及碩士研究生,歷學年各學期學業平均達70分/GPA2.44(含)以上;以科技相關之設計、宣導、推廣與應用等創意作品實體或雛形。主題與綠色科技、環保、能資源及節能減碳等相關者,將酌予加分。
(3) 境外生研究獎學金 : 正式在台修讀碩、博士學位之境外優秀在學學生 ,研究所歷學年各學期成績達80分/GPA3.38(含)以上。
(4) 境外生生活助學金 : 正式在台修讀碩、博士學位之境外優秀在學學生 ,在經濟上確有困難並需資助者,研究所歷學年各學期成績達75分/GPA2.93(含)以上。
|
(1)研究獎學金:兼顧「過去研究績效」及「未來發展潛力與貢獻」
(2)創意獎學金:著重於個人或團隊之創意性及未來之發展潛力
(3)境外生研究獎學金:著重「過去研究績效」及「未來發展潛力與貢獻」
(4)境外生活助學金金:著重境外研究生完成學業之「經濟需求性」
【本獎學金有排斥性 ,獲獎同學當學年度同時獲得中技社獎學金及其他單位提供之獎學金(校內、教育部、外交部及科技部等單位提供之獎學金除外),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發現有違反事實,將追繳已發放之中技社科技獎學金,詳細規定請見「申請細則」 】 (境外生生活助學金與境外生研究獎學金可同時受領)
|
1.各項獎學金線上報名 以及書面資料 寄送,二者均完成方受理申請, 請至中技社網站線上報名 :
(1)中文報名網址
(2)英文報名網址
線上報名完成後,下載「全冊彙整」資料,請列印後輸出製作成書面資料繳交系辦 。
2. 申請需提送文件詳見「申請細則」 :
(1) 2020 年中技社科技獎學金「研究獎學金」及「創意獎學金」申請細則
(2) 2020中技社科技獎學金「境外生研究獎學金」及「境外生生活助學金」申請細則
(3) 2020 CTCI Found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cholarship
|
1.因本校成績採級等制,上傳成績單時,請同時上傳「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 」,以供設獎單位評核。
2.「研究獎學金及創意獎學金」申請資格中規定之 博士班二年級 ( 含 ) 、及大學三年級 ( 含 ) 以上,其認定以本獎學金申請截止日為準 。
已畢業者必須在申請截止日之前一學期仍有註冊在學者。
◎一律由系所推薦申請,統一由學校彙整資料函送設獎單位,設獎單位不受理個人或團隊的直接申請。
|
8/31 |
財團法人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
100,000元及中英文得獎證書/1名 |
限研究所二級以上之碩士生或博士生 (即研究所修業時間需滿一年以上者) |
1.本國籍
2.108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須達80分(GPA:3.38)以上,或經教授推薦,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3. 申請人若同時獲得本會及其他單位之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發現違反事實,將追繳已發放之獎學金。
4.獎學金得主的評選以未曾得過本會獎學金之同學為優先。
|
1. 申請人資料表
2. 申請書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
5.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
6. 2000字以內自傳(含生涯規劃,如有優良事蹟,請檢附相關證明)。
7. 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
8. 著作目錄及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9. 其他有助審查文件。
|
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人資料表
申請書
|
8/11 |
傅鐘獎學金 |
109學年度入學之大一新生
每名獎學金總額最高80萬元,學院名額1名/不分院名額1名
|
本系大一新生 (入學成績優異或曾獲國際重要競賽獎項、其他優秀表現) |
1. 本校新生:擬就讀本校學士班之本國學生且具有優良事蹟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申請書,經院系初審通過者,由學院遞交推薦學生申請文件。
2. 續領舊生:自大一下學期起至畢業止(不含延長修業期間),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名次在該學系(組)自訂科目同年級學生前百分之十以內(以四捨五入計算),且依規定修習最低學分數以上,該學期在學者可續領獎學金新台幣10萬元,最多以領取八學期為限。
3. 學生具以下情形者,即取消受獎資格:
(1)新生入學當學期未註冊、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者。
(2)已領取本校希望出航獎學金、希望獎學金及希望助學金。
(3)資料有偽造或不實情事者,撤銷其獲獎資格,已領取之獎學金應予繳回,並依情節追究相關責任。
4. 本獎學金審核結果與相關訊息一律以本校學生「學號信箱」作為聯繫通知管道,請自行留意電子信箱信件。
|
1.傅鐘獎學金申請書。
2.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本校僅接受中華郵政、華南銀行、玉山銀行3間金融機構帳戶,尚未開戶者,請盡快擇一開戶。
3.優良事蹟證明文件:如學測或指考成績單、國際重要競賽獎狀、海外大學入學通知書等。
|
臺大傅鐘獎學金實施要點
國立臺灣大學傅鐘獎學金申請書
|
9/28 |
臺大化工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 |
每學年原則各類獎助1名,每名10萬元
◎視申請情形,捐款人審酌增加獎助名額。 |
本系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含研究生、大一新生)
第1類:清寒優秀、敦品勵學
第2類:才華洋溢、資質優越:指在文化、體育、藝術等方面,具有值得獎勵之特殊事蹟 |
1.品行良好,無犯罪或不良紀錄。
2.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GPA2.48)以上者;申請清寒優秀類者,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5分(GPA2.93)以上者。
3.本學年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需檢具證明,經審查始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清寒優秀類
(1)申請書。
(2)前一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碩一新生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博一新生請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大學逕升博一者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獎懲紀錄。
(3)家境清寒證明文件(含國稅局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戶籍謄本。
(4)學術期刊論文目錄、論文第一頁(如無則免)。
2.才華洋溢類
(1)申請書。
(2)前一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碩一新生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博一新生請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大學逕升博一者請附大學歷年成績。 |
臺大化工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申請書 |
9/28 |
碩士班林嘉瑞校友清寒助學金 |
每名10,000元,每學期至多獎助2名 |
本系家境清寒碩士班在學學生 |
1.家境清寒。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5分(GPA2.93)以上,無不良記錄者。
3.受領本助學金者,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申請書
2.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或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3.戶籍謄本
4.前一學期成績單
5.獎懲紀錄證明(可登錄MyNTU申請) |
碩士班林嘉瑞校友清寒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申請書 |
9/28 |
1974級系友獎學金 |
每名30,000元,每學期3名或以上 |
本系有助學金需要學生(大學部、研究所) |
1.108-2學業成績總平均在65分(GPA1.95)以上(大一學生免)
2.無不良記錄(大一學生免)
3.申請人若同學期獲得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該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
1.申請書
2.108-2學業成績及獎懲紀錄 (大一學生免)。
3.相關證明文件任一件或多件(例如:國稅局所得清單證明、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 |
1974級系友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書 |
9/28 |
三福化工助學金 |
每名30,000元,2-3名 |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
1.108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大一學生免附證明)。
2.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3.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 |
1.申請書
2.戶籍謄本
3.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不須檢附高中成績單)
5.獎懲紀錄證明(大一學生免,大二以上同學請至MyNTU下載列印) |
三福化工助學金設置要點
申請書 |
9/28 |
研究生扶助金 |
每名30,000元,1-5名 |
研究所在學學生 |
1.須為本地生或外籍生,非在職生。
2.家境清寒。
3.以未領取獎助學金者優先。 |
1.申請書
2.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3.戶籍謄本。
4.歷年成績單。 |
申請書 |
9/28 |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 |
每名20萬元,1名
◎曾領此項獎助金的同學仍歡迎再提出申請
|
化工系大學部 學生( 含大一新生 ) |
1. 因家庭因素缺乏經濟能力就學之在學學生。
2. 除一年級新生外,學業108學年專業主科*成績平均在65分(GPA1.95)以上, 無不良紀錄者(*不含共同必修課, 通識課程, 和選修課)。
3. 109學年度未獲其他獎助學金者。
4. 獲得本獎助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金 (情況特殊者除外,但領到獎學金總金額不得逾新台幣20萬元)。
5. 如無合適候選人,可從缺,該年獎助金留存至翌年增加補助名額之用
|
1. 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免 )
2. 獎懲證明(請至myNTU列印)
3. 全戶戶口謄本
4.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請繳交國稅局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自傳(請用A4紙印出或繕寫,兩頁以內)
|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辦法
申請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