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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設計學分學程

學程公告

111學年度第2學期開設課程

必/選

課程名稱

學分

教師

教室

時間

必修

建築導論

3

呂欽文

博雅201

四 789

建築設計(二)

3

慕思勉

公館101

一 ABCD

建築設計(四)

4

邱啟新

公館101

五 678910

選修

建築技術領域

BIM技術與應用

3

謝尚賢

土研407

一 7810A

建築物理與永續設計

3

詹瀅潔

新402

四 234

建築結構行為與系統

3

蔡克銓

土研407

二789

永續綠建築

3

黃國倉

農工九

二789

選修

建築人文領域

當代亞洲的後殖民空間再現

3

林家暉

工綜313

四 234

都市設計

3

康旻杰

公館101

三ABC

★本學程應修習至少二十三學分,其中必須包括必修課程十七學分,以及選修課程六學分,選修課程必須自「建築技術」與「建築人文」兩大領域中,每個領域至少選修一門。

 

節次代號

2

3

4

5

6

7

8

9

10

A

B

C

上課時間

09:10-10:00

10:20-11:10

11:20-12:10

12:20-13:10

13:20-14:10

14:20-15:10

15:30-16:20

16:30-17:20

17:30-18:20

18:30-19:20

19:25-20:15

20:25-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