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1.限大學部二年級以上之本籍在學同學,清寒或績優都可以申請 (以品學兼優為優先)。
2.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GPA3.5 以上,「無不及格」科目,且無任何懲處紀錄。
3.本學年度未獲得其他獎助學金。
二、繳交資料:
1.基金會專用申請書(需黏貼照片)。
2.在學證明正本 (學生證正面影本加蓋113-1註冊圓章;如提供「在學證明者」,請至註冊組外的機器購買正本)。
3.本學年度未領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 (意指經本校生輔組通知正取後,113學年度(113-1 學期、113-2 學期)不得再申領其他獎助學金) 。
4.本校歷年成績單正本、前一學年度排名證明正本。
5.獎懲紀錄證明正本(生輔組首頁線上下載彩色記事)。
6.自傳(內容須說明家境與自身未來期望至少1 頁A4)。
7.其他證明品學兼優文件或清寒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請依以上順序排列紙本及電子檔申請資料整合為單一pdf檔(檔名:113 校友_生技系_姓名)。
三、申請方式:
如欲申請之同學請於113年8月30日(五)下午5:00之前將申請資料紙本送到系辦公室(PDF檔請寄ntubst@ntu.edu.tw,主旨請寫校友會文化基金會獎學金+姓名)。
*紙本資料及電子檔案皆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