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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UBST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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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13學年度臺大學士班校長獎自即日起至10月4日(五)止,系辦公室受理申請。
  • 發布單位:生化科技學系

113學年度臺大學士班校長獎自即日起至10月4日(星期五)止,系辦公室受理申請。

說明:

一、為提升本校學士班學生風氣,鼓勵學業優異表現,本校設置臺大學士班校長獎,獎勵學士班二年級至修業年限最高年級之在學學生(不含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前一學年學業表現優異且未受懲處且學業表現符合以下任一資格者:

 1)前一學年全班排名前20% (含,四捨五入)、
 2)前一學年所有修習科目等第皆在A以上(含)、
 3)前一學年GPA平均3.9以上(含,四捨五入)。

二、獎勵名額:3名(本系)。

三、獎勵方式:每學年頒獎一次,由本校頒予獲獎者獎狀及發給本系前一學年學雜費全額相同之獎學金。

四、報名程序及繳交資料內容,符合第一項任一款申請資格之學生,請繳交以下四項申請資料(紙本及電子檔):

1)系上申請表格。

2)符合辦法第二條任一資格證明文件。若符合兩項或兩項以上,皆可附上。

3)推薦信一封。推薦者可以是導師或上一學年任何任課教師。

4)學習成果報告。學習成果之文件,可為學習成果或作品、前一學年修習某一門課的深度心得報告、對生化科技或其他學術主題的回顧或創意的詳述、或任何其他足以展現學習表現的資料。

五、評選程序:由系主任召集4名或以上之校內外評審委員評選之。

六、本獎獲獎者於同學年度不得兼領本校傅鐘獎學金。同學年度本獎、海推獎學金及國際學生助學金僅限領取一種獎助學金,若本獎之獎學金金額

高於海推獎學金或國際學生助學金時,由本獎學金補足差額。

七、檢附本校臺大學士班校長獎設置辦法、生化科技學系臺大校長獎施行細則等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