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用地點及連絡人:
(一)校總區應屆畢業生請至保管組動產股倉庫辦理借用(位於舟山路之合作社第二門市(小小福)附近)。(02)3366-5073陳志豪先生。
二、借用方式及期間:
(一)因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發展快速而嚴峻,取消個別借用,請確實調查每位畢業生之借用需求後,以系所或班級為單位辦理團體借用。
(二)請班代表或系所代表填寫「學位服團借申請表」 (請至保管組網頁之下載專區/動產股處下載,網址https://ga.ntu.edu.tw/property/main_ch/index.aspx),於109年4月20日至5月15日將申請表交至受理單位(校總區請交至展書樓1樓保管組動產股,城中校區請交至基礎醫學大樓3樓總務分處),並於5月4日至5月22日(不含國定例假日)每日下午1時30分至5時前往借用地點確認借用數量後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費,再持繳款收據領取學位服。為分散人潮,請先打電話預約後再前往領取。
(三)為防範疫情,至借用地點領取者須配戴口罩及配合體溫量測,並持本校學生證刷卡留下紀錄,以備後續疫情追蹤所需。
三、費用:
(一)清潔維護費:學士服100元、碩士服150元、博士服200元。
(二)押金:已辦妥離校手續之應屆畢業生欲借用學位服,需另繳押金(學士服850元、碩士服1,300元、博士服2,200元)。
四、歸還:請至原借用地點歸還,歸還時間自6月9日起每週二及週四之下午1時30分至4時,歸還期限為109年7月30日。
五、逾期歸還:逾期歸還者,每逾1日罰繳滯還金50元(未滿1日以1日計,不含國定例假日),罰款上限為遺失賠償金額;未歸還學位服及繳清滯還金者無法辦理離校。
六、注意事項:
(一)借用對象以應屆畢業生為優先。
(二)學位服長短如不合身,請與同學互換,嚴禁自行剪裁,尺寸仍有不合或破損情況,請於領取後之5日內逕至借用地點更換。
(三)學位服應妥善保管使用,請勿淋雨、自行燙洗或將學位帽拋高後摔落地面,若有遺失、損壞(褪色暈染或毀損霉爛)等情事,按下列金額賠償:
1、學士服每套850元;帽250元、披肩300元、袍300元。
2、碩士服每套1,300元;帽250元、披肩500元、袍550元。
3、博士服每套2,200元;帽250元、披肩550元、袍1,400元。
(四)辦理遺失賠償後歸還學位服,可申請退還賠償金,但若逾歸還期限始辦理者,仍須依逾期天數繳交滯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