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他的時候,他叫程廷,臺大城鄉所的研究生,科技部阿魯巴研究計畫的助理。他有著深邃的雙眼,俊秀的臉龐,體重55公斤,像是偶像劇走出來的人物(我說的)。他現在叫做Apyang Imiq,是75公斤的野蠻大叔(他自己說的),但是帥氣依舊(我們的共識)。畢業多年,陸續在媒體上看到他散文一再得獎的新聞,他的允文允武讓人敬佩不已。
Apyang從小生長於部落,卻不曾真正親近過土地,因此缺少學習傳統技藝與記憶的機會,曾經以為山羌就是小鹿斑比。長大後在台北混跡十年,離族人身分越來越遠。後來,毅然返鄉,重新成為一個太魯閣族的學習者。他在這本書中所描述的是我很陌生的世界,閱讀的過程中,不斷為之心動。返鄉之旅,對他而言自然存有紀錄延續族人歷史文化的野心與職志,但我看到的更多是他的好奇、喜悅與滿足。
首先他從族語學起。小學的時候,在學校講族語,是要掛狗牌的,失去了與父母用族語交談的環境。成人之後,重新累積字彙,向耆老請益。有一次和哥哥起衝突,從客廳打到前庭,兩人互相咆哮指責對方的不是。雖然言語尖酸又惡毒,但是脫口而出的是太魯閣語,讓他有深深的滿足感。我在美國留學時,有次夢境中竟然講英語,大概是類似的感受。
然後他學著流汗、除草、砍竹子、搭工寮、牽水管、打獵、殺豬,生活中處處是驚奇。只要人在山林之中,就暢快淋漓。即使只是使用拔釘器,看到滿滿堆高的釘子也有滿滿的成就感。使用砂輪機,看到飛濺的火光和被截飛的鐵釘,也讓人目眩神迷。原來在烈日下認真做事,用雙手完成一件事情,黏膩的汗水和濕透的上衣,是多麼令人快意。他瘋狂地替每一株穗拍下照片,根本拍愛人時的模樣。他追著飛鼠,在滿是石頭的河谷裡奔跑,速度卻像在操場跑百米,相信祖先留下的血液一直在身上不曾離開。
在學習成為太魯閣族人的喜悅中,他也感嘆農作物種植不得不遷就於快速變動的市場。曾經要艱辛行走的路,修整成貨車可以開的路,移動便捷了,山上的人卻變少了。他也感嘆某些年輕人的失意潦倒,借酒澆愁。
基本上,他自己的生命態度是豁達而自在的。他的書寫帶著點距離,舉重若輕。六十多公斤的山豬背在肩上,在肩膀肉上壓出一條暗紅色。身體沉重,心靈卻是輕快的。他也不忘和肩上的山豬一起自拍,山豬的舌頭下垂搖擺,就像跟他一起開心的笑。他說他和刀子都太愛殺豬了。然後,他這樣看挨打。有次,三兄弟只顧著玩,也不知何時手中紙片飛出掌心。大人質問,兩個哥哥眉來眼去,同時指著他,讓他享受了一次旋轉馬車(這是怎樣的毒打?)。事後,哥倆說,一個人挨打總比三個人一起挨打好。他又是這樣描寫他舅舅的死。舅舅失戀,酩酊大醉後,在水溝中洗澡,洗到忘了爬起來,提早上山種地瓜。
這本書記錄了一個年輕原住民返鄉的心路歷程,讀者可以藉之體驗山林的生活,如何順著水勢渡河、如何去抓站立在樹枝上酣睡的雞隻、如何除草種植砍竹打獵、如何處理因著性傾向而引來的族人疑慮。最重要的是,Ipyang的文章真是好看。看看他怎麼描寫火雞就知道了。大公雞的眼神囂張跋扈,母雞的眼神裡盡是溫柔,然而正在孵蛋的母雞眼神可怕,人走到哪裡,她們瞪到哪裡。雞被抓到的時候,用叫聲用身體痙攣來抵抗你,火雞則是用「沒有靈魂的眼睛看著你,一副此生已無缺憾任你擺佈的樣子」,人心反而癱軟無計可施。生動的畫面躍然紙上。
整本書結束在「我們在一起吧!」,給人好甜美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