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文化治理」
文化治理既是以文化作為治理的對象,更是通過文化來治理,達成狹義文化以外的政經社會效果。
因此,文化治理可能涵蓋了各級政府的藝文、教育和媒體政策,牽涉歷史保存、鄉土教學、地方文史、戲曲活動、客家節慶等的規劃與補助,也包含了以文化、歷史或認同之名而推動地方經濟發展,以及鞏固政權正當性的各種措施。
於是,文化治理與文化領導權、文化政策、文化經濟暨文化產業,乃至於文化政治,甚至是文化抵抗,都有著密切的關係。 使用文化治理一詞來稱呼這個龐雜且漸受重視的領域,則是為了涵蓋跨越公私部門的治理機制或執行網絡,並呼應法國學者傅柯所指點的,集體人口及個別主體之行為引導與知識和技術介入,
展開一個專注於權力關係、主體塑造,以及文化之政經效用的研究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