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從概念上探討文化治理做為一個分析工具的架構,並界定文化治理為:藉由文化以遂行政治與經濟(及各種社會生活面向)之調節與爭議,透過各種程序、技術、組織、知識、論述和行動等為操作機制而構成的場域。為此,本文首先考察文化的作用,提出一種關係性的文化界定。其次,分別從傅柯「治理術」,以及新的政治組織和溝通網絡、政權理論及反身性自我駕馭等治理概念,說明文化治理的內涵。然後,接合文化領導權和調節學派等觀點,將文化治理的結構作用標定於政治和經濟之調節與爭議,並連結於多元文化主義和反身自控式主體化等操作機制。最後,本文提出以文化治理概念為焦點的分析提綱,做為面向治理課題之文化研究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