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底於動物權利視角,考察台灣以同伴動物為醫治對象的獸醫,其專業主義和倫理內涵的特質和塑造機制。本文始於一個疑惑,即雖然動物權利運動持續開展,卻少見獸醫師積極參與。這個問題引導我們探討獸醫師的專業主義和倫理內涵,歸納為三個理念型:(1)強調技術與品質,服膺市場選輯與飼主導向的專業技能提供者;(2)強調溝通與情感,擔任同伴動物「家人化」下的諮商者與「正確」知識的教育者;(3)以動物救援和動物權利為專業職責者。大多數獸醫屬於第一和第二類型,往往執守狹隘專業邊界,不介入公共(政治)事務,動物權利並非其倫理考應核心。這種較狹隘的專業主義與其塑造機制特質有關,即:(1)商品化、利潤和競爭導向的執業環境;(2)動物之物權化、差別化和保護管理化的國家法律,以及(3)實證技術為尚、欠缺動物倫理和公民意識的專業教育;市場、國家與教育三方面相互鞏固。相對的,公民社會裡的動物權利運動,則非獸醫師倫理內涵的主要塑造機制,使得獸醫師項多擔任動物救援的專業協助者,而非積極的動物權利倡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