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討台北市改制直轄市以來,市政府文化治理的性質和轉變。作者首先提出「文化治理」概念,期望藉此拓展都市文化政策與都市政治的研究領域。本文將台北市文化治理區分爲三個階段,分別探討其社會脈絡、文化治理措施和空間呈現。1960年代至1970年代中期的,台北市文化治理附屬在大量基礎工務建設之後,主要內涵乃配合「中華文化復與運動」,實際措施爲整飭社會風氣、力行節約、查禁文化禁毒、加強民族教育、推行國民生活須知等,在反共和中華民族意識形態及威權國家體制下,採取文化宣傳與管理並進的「精神建設」。第二個「富而好禮」階段,橫跨1970年代後期至1990年代初期的,國族論述逐漸讓位給浮現中的消費社會,市府開始舉辦戲劇季、音樂季等藝文活動、新聞城郊山水遊憩設施,並與建大型展演遊憩場所;文化治理迎合的是都市中産階級的文化消費需求,生態環保和歷史懷舊是其附帶主題。1990年代中期,市長民選之後的第三階段,大幅度擴展了文化治理的範圍和意涵,其特色爲強調多元族群文化,重視庶民記憶與城市書寫,擴大史蹟保存範圍與活化再利用,突顯地域特色,並以藝文節慶、公共藝術和城市景觀塑造出城市文化形象,期許以文化産業和象徵經濟的發展躋身國際城市行列。這個階段裡,文化治理成爲都市意義爭論的文化政治領域,顯示文化在都市遇程裡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是利益爭論的表現和所在,也逐漸構成文化經濟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