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日益激烈的全球經濟競爭,城市治理必須超越行政轄區界限,整合跨區域資源以提升城市區域競爭力。處理日趨複雜的都會問題,城市更須跨域合作才能有效解決基礎建設與公共服務的共同問題,雖然實務上各國已有不同的運作模式,但效果各異。因此,如何建構與評估有效的跨域治理模式,乃成為空間規畫領域的重大課題與挑戰。本研究目的在分析影響跨域治理之重要因素,並解釋各因素間關係。首先從歐、美、日等國跨域治理模式歸納出關鍵影響因素,再以焦點團體訪談法,徵求實際參與跨域治理之中央、地方政府官員與專家學者意見,建構出A+CORP跨域治理基本要素模式。換言之,有效跨域治理需以共同協議(Agreement)為前提,具備充分的資金(Capital, C)、有運作功能的組織(Organization, O)、有約束力的管制權(Regulation, R)、以及具共識的發展計畫(Plan, P)等4項要素。以該模式進一步評估台灣既有跨域合作平台,其成果可作為未來跨域治理模式實務改進與後續研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