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探討東莞地區以集體所有制為主體的地方土地產權體制之形成脈絡、支持其存在的制度安排以及可能導致其演變的動力,並提出理解中國大陸各地迥異之社會經濟制度的「制度空間」研究取向。本文觀察到在不同空間尺度中支持與順暢東莞地區集體土地產權體制運作的相關機制,並認為以集體所有制為主體的地方產權體制對當地農民的福利遠高於國有制的土地產權體制,然而中國大陸國家機器的作用觸角在快速工業化地區為了奪取農地變更的巨大潛在地租而透過各種方式不斷往農村社會延伸。最後本文提出「鎮壓村」的假說,來詮釋中國大陸快速農村工業化地區的國家社會動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