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探討永春街聚落之空間發展沿革與使用分區變遷。筆者嘗試分析當土地使用分區由低強度轉高強度,卻遇上存在一定時間且有居住事實的非正式聚落,衍生之變更「回饋」與後續衍生的「利益」該如何界定與調適。本文採二手文獻分析方式,納入議會質詢紀錄、都市計畫書圖,以及官方治理之報告書等,廓清永春街聚落的空間發展脈絡。本文主張,違佔戶的形成與存續,倘若憑藉私有財產權之視角分析,既無法體現這類群體具備實質支配土地之權利,也欠缺在法理層面的正當性。不過,亦不能忽視政府長久以來的空間規劃之疏漏。政府與居民都是在不可抗力的狀態下形成此結果。本文認為,不妨嘗試重新梳理回饋機制,特別針對因政府計畫失靈產生的非正式聚落,進行有關「利益」概念的細究。言明聚落之歷史發展,接合分區變更並非為了取得利益而開展,而是「恢復」原土地之使用分區,藉此述明非正式聚落與一般變更機制的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