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都市垂直性的營造充滿風險,而風險之分派和應對有其制度脈絡,並形成了風險治理。本文以兩個污水下水道工程為例,說明在政府採購招標法規及公共工程體制下,台北市衛生下水道工程處逐漸從規劃單位轉變為主責發包和監督,並廣納民力以回應提升都市基礎設施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面臨污水下水道施作的地質和水文條件等地底不確定性,廠商在招標法規的框架下,除了負擔成本,也須仰賴自身的彈性網絡化能力來調動資源或變更原初設計與工法,以便處理意外和進度落後問題。於是,晚近都市治理及基礎設施興建的轉變,遠非新自由主義化一詞所能涵蓋,而必須考慮具體的制度脈絡、物質性及因應風險的技術。彈性網絡化不僅是廠商為回應政府招標要求及工程難題,進而提升專業能力的依據,也體現了廠商與政府之間在特定公共工程體制下,由基礎設施工程的都市垂直性及地底不確定性中介的風險攤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