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晚期1940年規劃完成的「新高港都市計畫」案,可以代表當時所接納的都市規劃理念及嚮往範型。光復後台灣大小市鎮,大部分均沿用日治時期規劃的都市計畫,但1971年公布的「台中港特定區計畫」案,全面否定原有的新高港都市計畫。由於兩者的規劃內容差異極大,值得探討截然不同的規劃案的背景,及比較不同時期流行的規劃理念。基本上,新高港計畫案深受1930年代國際間處理工業化、都會化所流行的規劃理念及技法。採整體的、藍圖式的都市計畫,偏重配合產業經濟的發展。台中港特定區計畫之研擬,正值聯合國顧問參與台灣區域計畫時期,因此直接引入了歐美都市計畫專業教育及法制,並採用鄰里單元規劃理念,重視社區居住及設施計畫,都市發展採分期分區的單元成長模式。經由此較分析後得到土地使用及設施計畫的心得,對當前六年國建新市鎮、新社區計畫提出若干歷史經驗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