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設施是建造國家的機制,發揮協調國家、社會和自然之間關係的作用。國家並非已完成的法理主權實體,而是必須以發展計劃及 基礎設施為媒介,持續建造和維護國家以確保正當性。本文回溯日本殖民迄今四個階段國家建造的基礎設施部署:(1) 日殖體制將台灣轉變 為商品化農業基地及大東亞共榮圈南進基地,以現代基礎建設調動自然資源,建立統治的物質部署和正當性。(2) 美援規劃體制在冷戰格局 及威權侍從體制下,以基礎設施物質化了自由中國的宣告。(3) 1970年代至1980 年代,十大建設及十二項建設為代表的基礎設施升級,迎 合加工出口經濟的快速增長,彌補中華國族的正當性缺損。(4) 1990年代以降,面臨中國與東南亞後進工業化追趕、全球資本主義競爭及 台灣本土化與民主化趨勢,經建計畫強調產業轉型、區域競爭、數位建設、社會福祉、民間參與、地方分權、生態現代化及文化治理等課 題,呈現多層次的基礎設施中介之國家、社會與自然關係。然而,2000年以後,前瞻性競爭轉化為治理困局下的應付型競爭,基礎設施部署 的內蘊危機則映照出國家的正當性難題。